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的规定: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上述文件不征税规定中并没有您所说的施工现场津贴。因此,该津贴要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算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汁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出并缴入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驻华机构、个体工商业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证税项目除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外,其余项目均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3、扣除标准
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4、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3)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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