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未婚生子上户口的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6:46:18 19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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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要先缴纳社会抚养费再申请户口。需要的证明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补办结婚证,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非婚生育婴儿申报户口,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办理:

(一)《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登记齐全的凭: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

(二)对《出生医学证明》上只有父母一方登记的凭: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三)《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要求随未明确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

①凭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②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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