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意见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0:42:03 53 人看过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关于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意见(市劳动保障局二OO三年十一月)

为促进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根据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开展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再就业援助的意见》(劳社字[2003]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已申领《再就业优惠证》,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男性50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

二、“4050”人员应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求职登记,各区统一汇总报市劳动保障部门。不办理求职登记的,视其无就业愿望。

三、对办理求职登记的“4050”人员,各级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都要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要准确掌握“4050”人员的生活状况和培训、就业情况,确定专人帮扶,实行动态管理。

四、“4050”人员再就业援助,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区要积极挖掘和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安置辖区内的“4050”人员再就业。

五、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内专门设立“4050”人员政策咨询窗口,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活动,免费发放再就业扶持政策宣传资料,帮助他们了解和熟悉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

六、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市各有关部门公益性岗位进行统一调查摸底,然后根据各区“4050”人员分布比例,统一分配到各区。近期,由市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对机关、事业单位的门卫、卫生清扫等后勤服务岗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退退休、退养人员,腾出的岗位全部用于安置“4050”人员再就业。

七、各级就业服务机构,都要积极引导“4050”人员进入劳动力市场自主择业。要为“4050”人员提供一次免费职业指导、一次技能培训和两次符合其自身条件的就业岗位。拒绝推荐就业达两次以上的,视其为无就业愿望,不再为其推荐就业。

八、各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动员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为“4050”人员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吸纳4050人员就业。

九、鼓励“4050”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由所在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确定专人为其办理有关证照手续,并帮助与工商、税务、市容等部门联系,协调落实有关再就业扶持政策。

十、积极推行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促进“4050”人员多途径、多形式实现再就业。

十一、各社区、各用人单位安排“4050”人员就业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十二、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4050”人员再就业援助的各项政策措施,帮助“4050”人员转变择业观念,树立一批“4050”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援助安置“4050”人员再就业典型,为“4050”人员再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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