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多次转让但未过户的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有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8 17:47:11 497 人看过

第一,根据《民法典》规定,标的物交付的,风险责任转移。车辆买卖未经登记但转移占有的情况下,占有人对机动车已经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地位,体现了支配性质,同时车辆的运行利益也为占有人所有,这与风险责任的转移相一致。对于登记车主来说,因交付车辆已丧失了对车辆的支配和运营利益,也无管理的可能。

第二,法律并未规定登记过户为车辆交付的必要条件。虽然车主变更、车辆转籍等要办理异动登记手续,但这仅仅是履行行政登记手续,而非民法典意义上的交付行为和所有权转移行为。把车辆异动登记与不动产登记过户混为一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第三,车辆本质上属于动产范畴,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中关于动产买卖合同的规定,应视转移占有为交付时,所有权发生转移。

交通事故中借车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1、借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咎

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或存在其他过错,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借车人为无证驾驶,又在事故中死亡的处理:

借车出事故造成损害,出借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借车人无证驾驶,出借人明知而出借的,更要承担责任。借车人自己造成损害,属于自己风险,是对自己安全的漠视,原则上应当自担风险,但是出借人明知借车人为无证驾驶而出借,也有过错,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3、借车人有驾驶证,借车时有明确约定事故自负的借车人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所有人基于利益和信任关系将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形下,根据机动车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原则,在机动车辆所有人将机动车辆合法转移(出租、出借)给他人占有时,车辆的承租人、借用人已成为机动车辆运行支配者与运行利益的归属者。

因此,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承租人和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辆所有人出租或出借时明知机动车辆有缺陷而仍然出租、出借,或明知承租人和借用人不具备使用、驾驶车辆的资格或技能而仍然出租、出借而发生交通事故的。

基于信任关系,应当由出租人、承租人或出借人、借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害人可向其中任一方或双方提出赔偿请求,更有利于对受害人权利的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2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四次转手未过户交通肇事谁担责
    近日,一起因连环购车未过户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经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调解达成了协议。事故受害人丁公佩的四名亲属领到了被告某包装公司的赔偿款12476元。2003年9月8日,句容市华阳镇建塘村村民仇志平驾车将溧水县东屏镇村民丁公佩撞死,事故发生后?仇志平弃车逃离现场。丁公佩的家人得知肇事货车的登记车主并非仇志平,而是句容市某包装公司。2004年1月15日,受害人丁公佩的家人诉至溧水县人民法院,要求包装公司赔偿各项损失51420元。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包装公司将该车转让给刘建强,刘建强将该车转让给了赵扣喜,赵扣喜又将该车抵债给刘浦喜,刘浦喜又将该车转让给了仇玉泉。在转让中,各方均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一审法院认为,未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因原机动车所有人已丧失了对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无法防范控制,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与致人损害的后果之
    2023-06-05
    497人看过
  • 还未过户却发生交通事故,该由谁负责
    买了二手车还没来得及过户,交通事故却先来一步。二手车购买对于大家来说再经常不过了,无非就是给钱办理过户然后就可以用了,可是,就是这平常的事现在却给赵先生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去年10月,赵先生购买了几辆二手货车搞货运,与对方约定车款分三次支付,最后一期付款时间是今年12月底,车款全部付清后才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没想到今年11月,其中一辆货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撞伤了两名行人。受害者将赵先生和车辆的登记车主一并告上了法庭。“我虽然是车辆的实际使用人,但由于车辆还没有过户,登记车主是否也应担责呢”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司法解释之所以让实
    2023-05-05
    222人看过
  • 车辆连环转让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连环购车未过户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法院一审判令被告艾鹏明赔偿给原告姚锋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计人民币64095.47元。2006年11月8日3时许,被告艾鹏明驾车沿梨温高速公路由上饶往南昌方向行驶至116KM+300M处时,与前方货车尾随相撞,造成车上乘车人原告姚锋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艾鹏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姚锋不负事故责任。原告姚锋受伤后,被送入医院抢救治疗,共花去医疗费26383.63元,出院医嘱上载明“一年后行内固定取出术”。2007年3月12日,原告的人身损伤伤残等级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因索赔未果,原告姚锋将艾鹏明和车辆登记车主江西省十通物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计人民币10万元。另查明,车原系陈象平从被告江西省十通物流有限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得,后被告艾鹏明又从陈象平手中购得此车,并已付清购车
    2023-06-08
    245人看过
  • 车辆未过户转让后有事故属于谁
    一、车辆未过户转让后有事故属于谁《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交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必须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过错、损害结果、行为和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买卖汽车未经过户登记但已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买受人对汽车已经占有,并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地位,同时汽车各项利益也为买受人所有,因此买受人作为实际车主,已将汽车实际占有和使用。而对于原车主来说,其虽然是登记车主,但因交付汽车已丧失了对汽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营利益,汽车实际上已脱离了他的控制范围,因此在买受人管理使用汽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没有过错,而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二、怎样
    2023-04-18
    263人看过
  • 尚未过户的车辆由谁来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
    尚未过户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案情】1998年,安徽省淮南矿务局某化工厂以2.6万元的价格将厂里一辆东-风大货车卖给某县农民汤某某。由于该厂后来改制以及法定代表人频繁更换等原因,车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7年后的2005年12月16日,汤某某驾驶该大货车从淮河的淮南市田家庵区段拉沙子,当车由北向南行驶到淮河大坝与学院路交会处时,与由南面驶来向右拐的无牌照三轮车侧面相撞,致两车受损,车主程某某右腿受伤。程某某被送往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小腿毁损伤,右腿裂伤。2006年1月5日,医院对程某某在硬膜外麻醉下行“右大腿中1/3截肢术”。后经鉴定,程某某为五级伤残。经淮南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汤某某负主要责任,程某某负次要责任。2006年4月程某某起诉要求汤某某、化工厂两被告赔偿3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汤某某在从事交通运输中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致原
    2022-12-01
    217人看过
  • 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呢
    如果车辆已经交付的,则从交付时就已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发生交通事故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还未交付的,则由出卖人承担事故的责任。车辆同时变道两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归谁车辆同时变道造成交通事故的,要依据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如果是一方过错造成的,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
    2023-07-23
    169人看过
  • 摩托车没过户转让出了交通事故有责任吗&Q4&
    摩托车没过户转让出了交通事故是否有责任要视情况而定:1、摩托车没过户出了事故没有连带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买卖摩托车没有过户,只有协议,如果出了事故原车主承担连带责任,除非现在的车主主动承担责任。具体如下:(1)原车主承担连带责任,除非现在的车主主动承担责任;(2)连带责任也就是赔钱的问题,只要现在的车主把该赔的钱都赔上了,就没有原车主的事情了。如果后来的车主跑了,那么原车主因为没有过户,所以必须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以挂靠形
    2023-08-09
    73人看过
  •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副驾驶车被撞谁的责任
    酒驾发生事故副驾驶一般没有责任,但副驾驶的乘坐人明知对方处于醉驾状态,在不阻止的同时纵容驾车并乘坐该车的,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需要承担部分连带责任。一、副驾驶座的没系安全带扣几分123号令根本没有关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就要扣分的相关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二、14岁可以坐副驾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限制小车副驾驶座上乘员的年龄。但这不代表小孩乘坐副驾驶座位是绝对安全的,建议家长把小孩安全座椅安装到驾驶员后面的座位处。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乘客有年龄限制的,是驾驶和乘坐摩托车。三、副驾驶没系安全带扣分吗?坐副驾驶没系安全带不扣分,但是为了安全起见,建议还是要系好安全带。1、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
    2023-06-24
    218人看过
  • 机动车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
    对未过户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因为违反了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规定,应受其规定的调整。也就是说,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意味着不承担任何责任,车辆买卖未过户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交强险根据不同的车型缴纳的费用是不一样的,7座车的交强险费用为1100,6座以下车型的交强险为950,如果到第二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交强险很能减少百分之十,交强险属于强制购买保险。一、机动车交强险多少钱?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各种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对于最常见的6座以下的私家车,新车第一年的交强险是950元。需要车主注意的是交强险和车船税虽然可以同时交,但是期限不同。车船税是每年12月31号为截止日期,而交强险为从交纳保险那一天开始算起,保期一年。假如你是5月初买的车,那么你只要交7个月的
    2023-06-25
    405人看过
  • 汽车未过户发生事故谁赔偿
    车辆买卖不过户,肇事责任谁来赔?机动车出卖后,应当前往车管所办理变更车主,即所有权人的登记,不过现实中有些车辆买卖并没有办理变更登记,甚至多次转手仍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也也不缺人在。咨询:两个月前,我与朋友王某签署了《汽车买卖协议》,约定将我的一部小轿车卖给王某,王某随即把车款给了我,他把车开走了。之后,我联系了几次王某,叫他一块去车管所过户,王某说忙一直没有去过户。没承想,前几天,王某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他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听说受害方要把我和王某一块作为被告起诉。请问:我对该事故承担责任吗?律师回复:就你所说上述情况,你不该对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应该由你的朋友王某承担交通事故造成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道路交通
    2022-11-16
    215人看过
  • 车辆转让后未过户事故责任什么人负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能够证明车辆已经完成买卖,则由买方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2024-04-29
    186人看过
  • 未过户车辆连环买卖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归属何人?
    针对的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前的最后一次因转让而交付,此处的“转让”的对象是所有权且无须以有偿转让为前提,此处的“交付”强调的是实际控制,而非观念交付。为了规避承担事故赔偿责任,部分肇事的受让人可能会在事故发生后,将机动车进行虚假转让,将责任转嫁给没有偿付能力的虚假受让人(具体手法:将车辆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提前到交通事故发生前)。另外,现实生活中还存在机动车登记所有权人、前手受让人在明知机动车为拼装、已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为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还恶意进行转让的情形。如果受害人怀疑存在虚假转让,应当将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的。雇员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应当以雇主为被告,由其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自身受到伤害的,应当列雇主为被告并由其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应当
    2023-07-19
    199人看过
  • 在学车过程中,学员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归谁?
    学员在学车过程中出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根据规定,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学员撞车了谁负责原则上,学员在学习驾驶中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而教练员在履职行为中,造成损害的,则应当由驾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法律也规定,如果学员是故意的或有重大过失;或教练员是故意的或有重大过失,应当与驾校一起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
    2023-08-12
    375人看过
  • 车辆转让后未过户违章责任归谁管
    一、车辆转让后未过户违章责任归谁管违章的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车辆要办理过户登记,需要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消除,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车辆违章应该由违章的人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二、车辆过户的费用是多少二手车过户费用大约为300元,过户费最高900元最低150元,外迁转籍200元,其他100元,一手车的费用在1000元以内。具体建议咨询当地车管所。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三、车子过户需要什么证件车子过户需要下列证件:1.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
    2023-12-03
    478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车辆转让后未过户,事故责任谁负?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0
      车辆转让后未过户,交通部门认定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已经买卖,但未过户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未过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答:在一般情况下,未过户车辆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实际使用人即买主承担。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明确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通常,对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是把对车辆的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归属综合起来,作为认定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主体的。但是,如果车
    • 2022年转让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谁承担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转让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明知是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仍然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 卖车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赔偿?要赔偿连带责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车辆作为动产,一般情况下从交付时起即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车辆交付后登记所有人即丧失了对机动车的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享有权。因此,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登记所有人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