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四、办理材料
由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申请代理人身份证明,公司应提交章程复印件,与原证相符
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材料(照片和产权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采种林分证明(照片和林权证、租赁合同、附图等复印件),苗圃地权属证明材料(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租赁合同、附图等复印件)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证明其生产苗木的土地不是基本农田。
材料清晰
材料清晰
五、办理地点
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市仁化县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仁化县林业局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决定。经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出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韶关市仁化县林业局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韶关市仁化县林业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决定。经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出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韶关市仁化县林业局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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