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的劳动关系能要职业病赔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21:32:14 425 人看过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两个月的劳动关系形成职业病的,申请工伤认定后被认定为工伤的,是可以请求职业病赔偿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能否解除职业病雇佣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员工拒接调岗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具体分析;1、如果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了调岗的,员工拒绝调岗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然不能适应工作,用人单位提出给劳动者调岗员工拒绝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有没有与劳动者就调岗进行协商,员工拒绝调岗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
    2023-07-19
    92人看过
  • 职工因病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
    一、职工因病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一)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其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被撤销或者解散,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法律
    2024-01-14
    55人看过
  • 职工能与两个用人单位同时保持劳动关系吗
    《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没有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即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签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2023-06-10
    483人看过
  • 两个劳动关系能否同时拥有?
    一、能否同时有两个劳动关系及理由一个劳动者能否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非全日制、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与新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义无争议,不在本文讨论范围),目前仅在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依据不同的规定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但最终得出这样的结论: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且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的立场基本一致:法律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因后形成的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按照劳动关系对待。理由如下:1、劳动关系既是一个法律术语又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是判断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不能简单的以一个劳动关系否定另一个劳动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
    2023-04-29
    160人看过
  • 干了两个多月得职业病去世家属获赔偿
    外来妹官某秀在绍兴县柯桥一家个体厂上班,干了两个多月时间,就一病不起,最终去世。事后,绍兴市疾控中心出示诊断结论,认为官某秀的死与职业病有关,系职业性急性重度二甲基甲酰胺中毒(职业性急性重度中毒性肝病)。40岁的官某秀来自湖北,第一次出来打工。今年2月28日,她到绍兴县柯桥街道红升村一家生产复合布的个体厂打工。两个多月后,官某秀便感觉身体不适,全身黄肿。5月7日,在丈夫的陪同下,官某秀到绍兴华宇医院检查。因病情严重,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到柯桥才两个多月,哪来的钱治病?向老板借钱又借不到,只好回湖北老家看病。数天后,官某秀返回老家,入住襄樊市第四医院,被诊断为急性重症肝炎,病情越来越严重。6天后,她又被转入当地最大的医院——襄樊市中心医院,被诊断为急性中毒性肝坏死。期间,官某秀的病情一直没有好转,肝功能持续异常,肝细胞坏死严重。7月11日,官某秀去世。官某秀死亡后,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作
    2023-06-08
    408人看过
  • 离职两个月内,公司能否要求赔偿?
    工作两个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单位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合同法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拖欠工资多少可以要求赔偿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必须每月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由法律条文的意思可以知道,公司只要拖欠了员工一个月数额的工资在理论上应该就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对此,对超过一个月未发放工资的公司,劳动者可以及时提起仲裁并主张要求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2023-08-09
    337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常见的职业病都有哪些
    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3、职业性化学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5、职业性传染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6、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一、职业病属于工伤吗?职业病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023-03-30
    209人看过
  • 一个月之内解除劳动关系未签署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一、无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无合同辞退补偿: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二、员工被辞退未签合同怎么赔偿标准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
    2023-03-14
    100人看过
  • 劳动法职业病赔偿标准
    职业病赔偿标准具体如下:一级工伤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级工伤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
    2023-02-04
    374人看过
  • 2024职业病赔偿根据与年龄有关系吗
    职业病赔偿根据与年龄有关系吗其实,为考虑实际情况,工伤赔偿的能否与年龄挂钩,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一、通常情况下,工伤赔偿的多少是与年龄大小无关的。通常工伤赔偿由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组成,一般与年龄大小无关。二、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如果该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出台相关规定,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金额大小与年龄大小挂钩,那么最终的工伤赔偿的多少就和年龄大小有关了。如江苏省就出台了类似的规定。三、实际中,对于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
    2023-11-27
    76人看过
  • 有劳动关系还能兼职吗?
    律师解答:一般能。一般情况下有劳动关系可以一般可以兼职。因为对于狭义的兼职,即劳动者是在有本职工作从事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为其他单位工作的,即使具备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由于不具备全日制工作的特征,仍然不应认定为通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的规定,应当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如果不具备非全日制用工特征,则应当认定为劳务关系。
    2024-04-24
    376人看过
  • 拘役两个月需要劳动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拘役两个月需要劳动吗需要劳动。1.拘役作为一种短期自由刑,旨在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因此,拘役两个月是需要劳动的。这一规定在中国刑罚体系中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拘役作为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其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2.在拘役期间,犯罪人需要参加劳动,通过劳动来改造自己,同时也是为自己的过错付出相应的代价。二、拘役期间劳动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关于拘役期间劳动的具体内容,这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或标准。1.一般来说,拘役所会根据犯罪人的身体状况、技能特长以及实际需要等因素,安排相应的劳动任务。这些劳动任务可能包括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如打扫卫生、整理物品等,也可能包括一些技能性的劳动,如制作手工艺品、参与农业生产等。2.拘役所还会根据犯罪人的表现和改造情况,适当调整劳动任务,以更好地达到改造效果。三、拘役劳动表现差是否影响报酬?1.在拘役期间
    2024-07-22
    325人看过
  •  离职4个月后反悔,劳动者能否要求赔偿?
    4个月后,公司以违反劳动法规定为由解雇了我。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赔偿。如果公司不是违法辞退员工,但符合法定情形,员工可获得相应经济补偿。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还可以支付代通知金和相应经济补偿金。对于用人单位不予补偿的,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具有其特殊性。入职4个月后,公司以违反劳动法规定为由解雇了我。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雇员工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赔偿。如果公司不是违法辞退员工,但是符合法定的情形的,则员工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还可以选择支付给辞退的员工代通知金和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对于用人单位不予补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
    2023-08-26
    224人看过
  • 能否同时有两个劳动关系及理由
    一个劳动者能否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非全日制、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与新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义无争议,不在本文讨论范围),目前仅在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依据不同的规定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但最终得出这样的结论: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且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的立场基本一致:法律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因后形成的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按照劳动关系对待。理由如下:1、劳动关系既是一个法律术语又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是判断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不能简单的以一个劳动关系否定另一个劳动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023-03-19
    12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没有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是以职业病做由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7
      一般是先由当地的有职业病检查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如果体检结果有异常则需要复查,如果复查结果仍然异常,那么医院会给出结论,请到上级医院进行检查。职业病的认定是需要到上级医院的,即如果你是县,那么你需要到市里认定,如果你在市里,那么需要到省里认定。职业病认定需要很多的资料,包括你历年的体检结果,接触职业危害的检测结果等等,然后一般再经过三次的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最后由专家确诊。这些体检和诊断一般都在疾
    • 关于职业病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职业病也是工伤,这个是不冲突的。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同一劳动者,在同一法人的两个企业任职有几个劳动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在正常的情况下,一个劳动者一般只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有时劳动者同时与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此时的两个劳动关系是都有效还是第一个有效亦或是均无效呢,就此问题,做以下法律分析:我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见,符合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只要使用了劳动者的劳动力就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不论劳动者在此之前是否与其他企
    • 与两单位都有劳动关系被辞退后能要赔偿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7
      5月25日,老陈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时。按照判决,老陈工作过的建筑公司要支付他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双倍工资5万余元,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5677元。今年54岁的A是一家建设工程公司的工程师,2008年12月,他离开这家公司,但未办理辞职手续。2009年6月,老陈来到另一家建筑公司任技术顾问,虽然他多次提出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推托。2010年1月,建筑公司辞退了他。在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
    • 离职满一个月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06
      离职满一个月当然劳动关系就自动解除了,但是这样解除劳动合同的操作流程是不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