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典型的网络域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16:22:35 330 人看过

一、案情洛兹集团于1995年5月19日以宁波洛兹制衣有限公司名义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在服装等商品上注册ROUSE及图商标,商标局于1997年1月21日核准注册。1998年9月7日该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为宁波洛兹集团有限公司。

1999年5月19日,洛兹集团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申请注册了域名rosegrop.com;2001年8月,因商标战略调整,洛兹集团欲用自己的注册商标rose来注册域名时,发现硕林软件已于2001年4月19日注册了域名rose.com.cn,但一直未投入使用;在得悉洛兹集团欲以rose注册域名时,硕林软件向洛兹集团提出可以有偿转让该域名,但因双方对转让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洛兹集团以硕林软件对域名中的rose部份完全不享有权益,其行为构成恶意抢注,请求判令硕林软件立即停止侵权,rose.com.cn域名由洛兹集团注册使用。

硕林软件辩称:域名rose.com.cn中使用英文单词lose系采用其唤起、唤醒的中文含义,并未有恶意阻拦洛兹集团注册该域名的目的,且洛兹集团与硕林软件从事两个不同的行业,硕林软件注册该域名不会损害洛兹集团的权益。再则英文rose在洛兹集团的注册商标中仅占据了次要地位,与硕林软件域名中的rose有显著的区别,不会引人误解。洛兹集团在1999年5月19日已注册了域名rosegrop.com,主要部份是rosegrop,该域名已使用了两年多,硕林软件的域名注册不会引起公众误认。

二、法院判决及理由法院经审理认为,洛兹集团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定的商标为大写的英文字母R图形和大写英文单词ROUSE的组合,硕林软件注册的rose.COITI.CH中的三级域名rose与洛兹集团ROUSE商标英文完全相同,足以造成公众的误认;硕林软件在庭审中也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在注册该域名后已在使用该域名,这在客观上已经阻止了洛兹集团以自己的商标名称注册域名。

硕林软件辨称洛兹集团已另名注册了域名rosegrop.com,不会构成二者域名之间的混淆,不能作为抗辩洛兹集团请求其承担商标侵权民事责任的理由,因此,硕林软件注册域名rose.com.cn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洛兹集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域名mse.com.cn由洛兹集团注册使用,硕林软件应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协助洛兹集团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笔者认为,本案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基本法律问题:

1、网络域名纠纷中可作为投诉依据的权利可依据哪些权利对注册域名提出投诉,一直是网络域名纠纷解决过程中遇到的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事实上,除了商标会因域名的注册而受到影响外,商号、地理标志、个人姓名以及国家、国际组织与其他机构的名称等等也都可能会受到影响。

2、被争议的网络域名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是构咸网络域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前提条件被争议的网络域名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消费者误认的相似性,是构成网络域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前提条件。但由于网络域名是由单纯的文字、数字及符号组成,而商标多由文字及上完全相同,但在字体、字型、字号及色彩等方面具有区别。

3、网络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明显恶意,是认定网络域名侵权的决定因素对恶意注册及使用的域名的制止是国际社会近年来所关注的域名问题的核心。国际因特网域名和地址分配公司(1CANN)在认定域名的注册、使用构成与商标的冲突时,就将恶意的存在作为侵权的必要条件。而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更是明确强调?qot;恶意在网络域名与商标专用权纠纷中的重要意义。这些规范都表明了恶意是认定域名注册、使用非法的决定因素。

4、网络域名的注册、使用已经或者有可能给商标权人造成损害,是认定其侵权的又一重要依据注册、使用域名可能给商标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域名持有人在相应的网站上从事与商标权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并直接或间接地表明其与商标权人系同一人,或者至少有某种内在的联系;(2)在相应的网站或网页上传播损害商标权人形象与声誉的信息,从而贬损商标权人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的;(3)域名持有人注册有关域名后不加使用,致使商标权人无法利用自己的商标作域名,因而使其通过网络从事的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专用权相关文章
  • 域名注册会不会对商标侵权
    会的,如果商标已经注册,域名再用商标注册的话,就属于侵权行为,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包括:(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023-06-18
    214人看过
  • 美欧亚国际商务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及域名抢注案
    原告:深圳市中项网卫星网络有限公司被告:美欧亚国际商务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中项网卫星网络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多媒体网络开发经营业务的网络公司,1999年分别注册国际域名与中文域名中国项目网和中项网,并通过注册取得中项网商标专用权。被告美欧亚国际商务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则称自1987年以来就一直从事中国项目业务,2000年注册国际域名与中文域名中国项目网·公司、中项网.com,并使用中国项目网、中项网作为上述国际域名的中文名称。原告由此起诉被告恶意侵权注册,侵害原告商标专用权。原告诉称:1999年7月26日原告注册了国际域名,于1999年8月2日注册了中国域名,于1999年9月23日申请注册了中项网商标。1999年11月25日,原告正式开通中国项目网网站。2000年1月,原告又注册了中国项目网·中国等中文域名。2000年3月27日,被告美欧亚公司照搬或剽窃原告的商业创意、标志,模
    2023-06-06
    142人看过
  • 注册商标和域名侵权怎么处理?
    注册商标和域名侵权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竟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一)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三)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四)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一、哪些行为被认定为恶性侵犯注册域名?被告的行为被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
    2023-06-23
    191人看过
  • 相关公众不产生误认的网络实名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吗
    相关公众不产生误认的网络实名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2023-06-01
    348人看过
  • 网络主页上域名抢注及商标侵权的法律规制
    首先,鉴于目前域名与商标冲突现象日益严重,商标制度与域名制度又存在立法上的错位,要想尽可能减少域名与商标冲突,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第一位的任务便是宣传、鼓励企业尽快上网,注册自己的域名。企业在申请域名注册时,需要注意如下几点:在我国,域名注册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域名注册人对商标和企业名称注册人提出的异议有不同看法时,《办法》没有规定复审程序;商标权人对域名注册提出异议的期限,《办法》也未作规定;如果无人提出异议,则对于商标、商号和域名的冲突不予制止。其次,当企业的商标或商号与域名发生冲突时,由两种可尝试的办法来加以解决。一是通过域名注册机构解决。当发现本企业的商标或商号被他人注册为域名时,商标权人或商号使用人应及时向域名注册机构提出异议。按照《办法》规定,异议提出后,在确认商标权人有商标专用权之日起30日后,域名服务就会自动停止。二是通过司法机关解决。如果企业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与他
    2023-06-06
    262人看过
  • 域名及其侵犯商标权
    域名是指国际互联网上的网络地址,每一域名都有一个IP(InternetProtocal)地址与之对应。IP地址由32位二进制数组成,每8位一个字节,共划分为4个部分,通常以十进制数书写,每部分都不大于255,各部分之间用隔开。例如北京大学的IP地址207.46.176.11。由于IP地址难于记忆,为了便于利用互联网与其他用户交流,人们给IP地址起了名字,这就是域名。20世纪80年代中期,被誉为网络先驱的乔纳森波斯特尔博士(DrJonathonPostel,1943~1998)设计了现行域名与域名系统,以期对互联网进行科学有序的管理。域名的标记性功能在于它比IP地址更易于记忆,随着网上商事活动的逐渐兴起,域名所具有的原始技术意义被日渐淡化,代之而突显的是其背后所蕴含的商业识别意义及其所代表的巨大的商业价值,①所以,大多数域名注册申请人都愿意将商标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从而为域名与商标各自的特性来
    2023-04-23
    482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专用权,这是指由法律授予商标权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权利。商标制度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虽然据历史记载,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商标的国家,但只是一种商标使用的萌芽,是自然经济社会中出现的带有... 更多>

    #商标专用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网络域名注册使用的侵权行为?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1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1、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2、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3、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4、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 未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何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5
      未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这是最常见、数量最多的商标侵权类型,具体包括: (1)在相同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或相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行为。值得指出的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相同商品”的判断有时候很困难,两种商品虽然实际上是同一种商品,但名称、功能却可能迥然不同。 (2)在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行为。 (3)在非
    • 域名注册会对商标进行侵权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28
      会的,如果商标已经注册,域名再用商标注册的话,就属于侵权行为,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包括: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
    • 册册商标的商品有哪些类型,不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3
      这个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形,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
    • 商标注册侵犯专利权的处罚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3-02
      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