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中的合伙企业债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09:11:26 127 人看过

根据合伙企业的形式不同,债务承担责任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特殊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一、合伙人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1、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法》仅在总则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进行了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企业债务的承担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没有争议的,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债务,到底如何处理呢?即先由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然后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合伙人进行追偿。其理论依据在于合同相对性原则和表见代理制度。

二、普通合伙企业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吗?

普通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2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之间债务是怎么回事?
    合伙企业是没有法人的资格的。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有限合伙企业有注册资本吗?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不需要注册资本。有限合伙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其本质也是不需要注册资本的。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合伙的企业需要注意什么首先,合伙企业根据分类的不同,产生的责任也不同。第一,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
    2023-06-26
    170人看过
  • 合伙企业可以再投资设立另一合伙企业吗?
    公司可以投资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许很多人都知道,但合伙企业能不能投资设立新的合伙企业,就是大部分都不清楚的事情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是是可以投资新设另一合伙企业的,只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就可以了。合伙企业可以另设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要发展壮大,投资与他人合伙新设另一合伙企业,也是一种可以选择的途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由此可知,合伙企业作为“其他组织”的一种,当然可以再投资与他人新设另一合伙企业。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该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当合伙企业选择普通合伙对象时,不能选取这五种法律禁止的公司、企业和组织,但如果选择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没有这个限制。设立合伙企业的程序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再投资与
    2023-08-08
    208人看过
  •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三资”企业设立程序
    (凡标注*号的可点击进入,进一步查看其详细信息,这里所指的三资企业设立程序,是指总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请参见审批机关与审批权限*)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合资或合作各方洽谈,签署合资或合作意向协议外商投资者或其委托的中方代理中方办理(下同)申请立项*(所在地市或省计划委员会审批)企业名称登记*(地市或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地市或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在地市或省计划委员会审批)申报合同、章程与申领批准证书*(所在地市或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与核发)企业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市或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企业章程与申领批准证书*(所在地市或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与核发)制作企业印鉴(所在地公安局)申请企业代码(省技术监督局)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外汇登记海关登记财政登记三资企业设立程序说明一、审批机关和审批权限在皖兴办外
    2023-06-06
    233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是指哪几种
    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有限合伙人有哪些责任首先,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其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再次,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后,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二、合伙企业种类有哪些啊合伙企业的种类有:1、普通
    2023-03-20
    316人看过
  •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材料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四)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9.违约责任。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五)出资权属证明:(六)经营场所证明:(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八)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2023-06-06
    258人看过
  • 怎么才能设立合伙企业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名称的预先核准申请书,通过后,携带合伙人的相关信息、合伙协议以及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注册登记。合伙企业没有法人的资格。一、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合伙企业注册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受理、审核、审批、发放。合伙企业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如下: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2、所有合伙人的身份证明;3、委托书;4、合伙协议;5、出资权属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名称和投资者名单;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几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书;企业联系人登记表;经营范围涉及预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二、分公司的设立程序是什么分公司的设立程序如下:1、准备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注册资金;2、申请核准公司名称;3、申请分公司的设立登记;4、予以登记后,领取营业执照;5、开立银行账
    2023-03-28
    245人看过
  • 个人合伙企业能否担保合伙企业债务
    个人合伙企业是否能够为合伙企业债务提供担保个人合伙企业不能为合伙企业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人不需要参与本案担保人具备法律规定的资格,即:,符合规定的条件:(I)不涉及本案(2)享有不受人身自由限制的政治权利(3)在当地有永久住所和固定住所(IV)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V)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担保人和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担保合同阅读本文后,您应该知道这不能担保合伙人的债务。合伙债务本身将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你不能为自己担保。所以我们需要其他人来保证才能遵守法律的规定。让我们说清楚。阅读本文后,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lba.com的专业律师
    2023-05-07
    209人看过
  • 有关合伙企业设立分析
    合伙企业设立
    1、有2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即合伙企业必须有2个以上的合伙人;他们共同投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上限,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而是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合伙人必须都是依法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所谓无限责任,是指合伙人应以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而非仅限于其投资的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任何一个合伙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合伙企业债务的义务,而不以其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其它的债务承担方案中确定的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比例为限。在合伙企业中,所有的合伙人都应对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不允许有有限合伙人人伙。所谓有限合伙人,是指仅以其向合伙企业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即有书面合伙合同。它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本文件。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利润分配和亏损
    2023-04-16
    347人看过
  • 合伙企业设立如何签订合伙协议
    1、合作背景合伙背景很容易被忽略,但这恰恰是最基础。阐述合作背景,是对合伙人之间据以合作的资源整合分析,是合伙人之间各自的角色定位和对项目的贡献的梳理过程。2、创业项目概述创业项目是合伙事业的载体,开工之前,总得把要做什么事情,做成什么什么样搞明白,包括项目类型、经营范围、领域、定位、运营模式、项目推进计划、发展愿景。3、出资出资方式。法律规定的出资方式包括资金,土地、厂房等不动产,汽车等各种动产,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知识产权权益。创业实践中,有些人是以技术、特定劳务或特定资源出资。那么,这种出资形式可不可以?法律有明确规定劳务不能作为出资方式,我认为特定资源及未经评估的技术也是不可以的。但创业实践中,确实需要怎么办呢?那就得通过条款进行技术处理,进行合法化。出资期限。出资期限包括资金到位,动产和不动产权利转移,在创业团队中,常见的转移是知识产权权益转移。出资方式及到位期限,得明确约定,确保
    2023-04-24
    375人看过
  • 什么是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如同人的出生需要领取出生证明一样,企业的设立也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定手续,即注册登记,这是国家对企业进行规范和管理的需要,也是企业设立得到社会认可的必经程序。企业设立登记,是指企业筹备机构向登记机关提出企业设立申请,登记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企业设立的有关条件进行必要的审查后,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的行为。经过注册登记企业便正式成立,获得从事生产经营的合法资格。合伙企业的注册登记与其他企业在程序上是相同的,区别在于申请注册所需提供的文件和程序相对比较简单。一、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是指拟设立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具备法定设立条件后,向企业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的注册登记请求。合伙企业在合伙人数、合伙协议、合伙人实缴的出资、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齐备后,即可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企业设立的注册登记。二、登记机关审查。企业登记机关是负责企业登记业务的主管机关,也
    2023-06-09
    173人看过
  •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合伙企业债务偿还顺序
    一、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以下几点:1.全额清偿的原则。这里的全额清偿是指对债务的全额清偿,不包括合伙人的权益,即清算人在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支付清算费用,确认合伙企业的财产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依法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将属于债权人的财产全额偿付给债权人。2.先合伙企业债权后合伙人债权的原则。清算人只有在全额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后,才能以所剩资产向合伙人返还其出资和分配收益。在清偿完合伙企业债务前,即使其财产具有向合伙人分配的余地,清算人也不得先向合伙人分配财产。3.按照约定分配合伙企业财产的原则。企业清算完毕,即应按规定的办法和比例分配所剩财产,未约定办法和比例的,依据法律规定各合伙人平均分配所剩财产。二、合伙企业债务偿还顺序合伙企业债务偿还顺序是: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务;4.退还合
    2023-04-24
    445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责任与义务
    董事忠实义务是指董事在执行公司业务时所承担的以公司利益作为自已行为和行动的最高准则,不得追求自己和他人利益的义务。对于董事忠实义务之理论基础,两大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均作出了规定。在英美公司法中,董事忠实义务源于董事的代理人和受信托人的地位,这是由英美判例法确认的。在大陆法系国家,董事之忠实义务源于董事之受任人地位。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纳税(一)合伙企业所得的分配比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分配应纳税所得额: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4
    2023-07-03
    192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注销后的债权债务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关于企业法人歇业。一、企业注销厂房和土地怎样处理1、公司解散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清算。2、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并应在合法的期间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3、公司财产在未清偿有关债务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二,公司违法注销,主要是指公司清算义务人在未经合法清算程序,即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的行为。而未经合法清算程序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公司注销的步骤是怎么样的(一)清算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1)成立清算组。(2)
    2023-03-05
    254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中的合伙企业解散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三)清缴所欠税款;(四)清理债权、债务;(五)处理
    2023-06-06
    405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更多>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债务承担哪些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04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什么是合伙企业中的债务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2
      1、合伙企业的债务是指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公司债务。 2、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同于合伙人个人的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主体是合伙企业,其偿还的担保是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合伙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及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的份额。
    • 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人承担吗合伙人的债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4
      2006年8月27日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在各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方式上有了重大的突破,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承担可以是有限责任。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第二条对“合伙企业”作了新的定义,即“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
    • 能否在合伙企业中设立完全由合伙企业投资的公司?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17
      根据现行法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以从事公益性活动为主旨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特定主体都被禁止作为普通合伙人参与合伙业务。然而,这并不妨碍这些机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其他经营活动。 从这个角度来看,合伙企业并未被明确限制设立全资子公司。考虑到在实践中可能出现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方,需要对相关企业负连带责任的情况,立法者特意在《合伙企业法》中做出相应规定,旨在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 修改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根据200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