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交失业保险能享受什么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20:06:32 479 人看过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导致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职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发生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一、失业金一般几号发放

失业金一般是月中或者月末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领了失业补助金会不会拿不到工资

领取失业险期间,重新就业的,就不能再领取失业险的。如果新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新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后,失业保险金发放时就会知道劳动者已经就业,会依法停止失业保险金的发放。

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拿失业金

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本人在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登记失业并有求职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1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事业单位的合同工能否享受社保待遇?
    根据我国事业单位的规定,合同工同样可以享受社会保险的待遇。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根据我国事业单位的规定,合同工同样可以享受社会保险的待遇。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1. 事业单位合同工能上社保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事业单位合同工在用人单位中,应当属于用人单位的一员,因此应当能够上社保。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的缴纳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不同用人单位的
    2023-08-19
    54人看过
  • 失业保险期间是否能够享受医保待遇?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是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参保缴费的,而且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但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一定要参加失业保险,并且需要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另外一定要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不可以主动辞职,需要是被动裁员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当被保险人重新找到工作后或者服兵役、移居海外、领取养老金、被判刑等情况将停止发放保险金。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接受政府安排工作的也停止发放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3-07-03
    91人看过
  •  换工作单位能否享受生育险待遇
    在新雇主处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会对报销产生影响。只要在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就可以享受相应的报销政策。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累计满12个月即可,没有连续缴纳也行)。生育保险主要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在新雇主处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会对报销产生影响。只要在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就可以享受相应的报销政策。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累计满12个月即可,没有连续缴纳也行)。生育保险主要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 生 育 保 险 如 何 报 销 ?生育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生育提供经济支持。报销生育保险是保障妇女和家庭权益的重要举措。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保险可以由用人
    2023-09-04
    366人看过
  • 单位没缴工伤保险,职工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律师解答:不是的。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都必须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一种法定义务;我国境内的职工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一种法定权利。如果有的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会统筹,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费用也都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支付。《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2024-04-16
    423人看过
  • 欠缴失业保险费企业的失业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该规定中“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应理解为失业人员失业前的应缴费期间,累计缴费满1年,而不限于在失业前一年发生。也就是说,只要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即使其在此期间曾有过欠缴行为,也不影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4-04-27
    90人看过
  •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及方法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答: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二、参保人员离开企业后怎么进行失业登记?答: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60日内本人携以下材料到各所在镇(街道)人力社保服务站办理:1.《海宁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2.《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证明书》4.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各一张5.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三、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及领取期限怎么计算?答:1.我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根据海宁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七十确定,目前为917元/月。2.失业金领取期限: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
    2023-05-05
    418人看过
  • 怀化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及终止
    失业保险期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按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累计缴费满一年的,领取4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在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后,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数额按照其工作时间长短计算,连续工作每满一年,按1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支付,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总和。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20日前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手续。(二)医疗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
    2023-05-29
    166人看过
  • 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享受待遇
    【事项名称】城镇职工失业保险费参保享受待遇【办理机构】齐齐哈尔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大街159号【办理条件】1、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计发标准缴费年限为1、2、3、4、5、6、7、8、9、10、11、12年,对应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月数为3、6、9、12、14、15、16、17、18、20、22、24个月。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情况: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适当工作或者提供培训的。【申请材料】1、参保单位申请为其参保职工办理失业手续的报告。在报告中应写明参保时间,缴费情况,参保人数,本次失业人数,失业原因等;2、参保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3
    2023-05-30
    355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
    一、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冲突。职工自己或单位投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并确认为工伤后,除了可以依照保险合同领取人参意外伤害保险外,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人参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二者的性质不同,两者可以相互补充,但不能互相取代。所以,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两种保险规定处理。二、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2023-04-28
    334人看过
  • 行政拘留期间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包括非自愿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常住户口人员,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以下是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改写内容:1.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行政拘留期间能领失业金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拘留期间不能领取失业金。失业金是针对因失业而失去工作的人提供的经济补助,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而行政拘留属于违法行为,不符合领取
    2023-11-26
    85人看过
  • 缴纳失业保险有哪些待遇可以享受
    失业保险是什么?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能享受什么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般说来职业介绍的补
    2023-05-05
    194人看过
  • 失业人员主动辞职的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主动辞职的情况下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是,失业人员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主动辞职的情况下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是,失业人员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23-04-22
    200人看过
  • 不连续缴费也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社会保险法》7月1日实施以来,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但许多人并不清楚自己能从中得到什么实惠。那么,《社会保险法》究竟为居民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解决了哪些难题呢?本周本报开设专栏,邀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您解析《社会保险法》亮点。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越长,一旦失业,职工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也越长,但是,失业保险金如果中断或欠费,职工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职工要跳槽,之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会不会作废?对此,《社会保险法》都做出了利好规定。不连续缴费也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案例:杨*傅被一家公司聘为合同制工人,公司和杨*傅本人一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去年起,由于经营不善,该公司连工人的工资都发不下去了,失业保险费也只好欠着。最近,杨*傅劳动合同到期后被解聘失业。现在杨*傅很担心,原单位及本人没有连续缴费,他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分析:省
    2023-12-12
    426人看过
  • 山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作者:王志发布时间:2007-01-0419:23:44从2007年1月1日起,山东省内所有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民政厅和财政厅4日联合下发的通知,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规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
    2023-04-22
    15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人员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同时又享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
    • 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辞职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07
      自愿辞职,依法不能够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理由:我国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职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自己所不能控制的原因暂时失去工作时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因此,并不是任何失业人员都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农村户口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05
      农村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金。要想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失业人员需要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失业人员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 3. 失业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失业人员可以在60日内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需要经
    • 交失业保险三年后单位到现在一直未交,我们下岗能否享受失业待遇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3
      根据《》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
    • 单位没单位缴社会保险,离职员工能享受哪些待遇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9
      单位没签订合同,没缴纳社会保险,离职可以获得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