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三岁以下情况下离婚会判给女方: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3、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
4、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孩子离婚会判给谁
离婚时,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孩子和父母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归谁。一般来说,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人民法院首先会考虑母亲的情况,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母亲实在没有抚养能力的,人民法院才会考虑让父亲直接抚养孩子;对于已满2周岁的孩子,人民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谁的情况更适合抚养孩子,抚养权就归谁,其中,孩子已满8周岁的,人民法院在确定抚养权时,会询问孩子的意愿,孩子愿意随一方生活,并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人民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该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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