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7 04:06:28 268 人看过

一、、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工伤?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视同为工伤?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符合上述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工伤职工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职工发生工伤,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因工负伤致残,丧失了劳动能力即等于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谋生能力,需要通过因工伤残待遇给付给予一定补偿。补偿额度的大小则应视其伤残程度,即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而定,也就是说,伤残等级是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等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有关程序和标准做出鉴定结论。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其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伤残等级鉴定;二是护理等级鉴定。其中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根据工伤伤残程度,按伤情分为一至十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护理等级鉴定是因工伤致残,致使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按护理依赖程度分为三级:即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申请鉴定需提供工伤认定书、身份证、医疗诊断资料等相关资料。

四、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后,如果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单位该如何申报,做些什么工作?

用人单位在职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后,应及时有效的处理报告。首先职工所在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对受到伤害的职工进行抢救治疗,尽快帮助降低伤害程度,针对死亡人员要处理善后工作。同时,将事故的相关情况通过传真或电话告之所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事故备案。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用人单位应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备案;发生轻微事故时,应于事故发生之后3个工作日内备案。备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证明人、伤亡和就医情况。对于交通事故备案还要说明受伤职工的上下班时间、路线等情况。用人单位只要按要求及时处理,让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掌握事故情况,才能使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地维护。

同时,要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是《市工伤认定申请表》;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务关系)的证明材料;三是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治病诊断鉴定书);四是证人证言。如果是职工死亡的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销户证明和死亡证明。如果是交通事故的,还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结论书》、受伤职工的驾驶证,行驶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五、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篮球比赛中意外受伤,或是出差期间顺道旅游过程中意外受伤,这两种情形能否认定为工伤?

职工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取决于三个要素: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谓工作原因并非只包含自己的专职工作,工作时间并非只指平常固定的上班时间,工作场所也并非只是固定意义(狭义)上的办公地点、上班地点。只要是用人单位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而给职工安排的与工作有关的各项任务,都可以视为工作。

职工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篮球比赛,应该说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需要强调的是,若不是在单位正式组织的比赛中受伤,而是在业余时间和同事们自行组织进行的篮球活动中受伤,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因公出差期间,遭到意外伤害并不一定都是因工受伤,而只能是因工作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旅游是个人生活行为,职工出差期间顺道旅游过程中意外受伤,显然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n(一)故意犯罪的;\n(二)醉酒或者吸毒的;\n(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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