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暂行办法发布
第一条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销售的透明度,加强市场监管,引导社会监督,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的管理工作。合肥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以下简称产权监理处)负责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应办理合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以下简称网签系统)用户认证手续。
第五条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在网签系统公示项目信息、预销售方案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经过工商部门备案的)。
第六条商品房买卖双方应当根据网上公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协商拟定合同条款,经双方确认后,由开发企业通过网签系统联机打印,买卖双方共同在书面合同上签字(盖章)。双方在买卖合同签订时各自设定密码,之后凭双方密码确认打印买卖合同。购房人可以凭密码在网上查阅个人购房合同。
第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打印后,在网签系统和对外信息发布平台的商品房楼盘表内显示该单元(套)商品房已签约。开发企业应在签约10日内通过网签系统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手续。超过10日未备案的,网签系统商品房楼盘表内自动恢复显示该单元(套)商品房为可售房源,已打印的买卖合同作废。
购房人缴交购房款或首付款后由开发企业打印网上备案确认单。在网签系统和对外信息发布平台的商品房楼盘表内将同时显示该单元(套)商品房已备案。之后,开发企业持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的买卖合同和网上备案确认单,到产权监理处办理备案审核手续。
第八条凡在对外信息发布平台上显示为可售的房源,购房人要求购买的,开发企业不得拒售。
第九条开发企业交付房屋前,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需要对合同中的条款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持已备案的书面合同、变更合同的书面申请及其他有关材料,向产权监理处申请办理合同备案变更手续。
第十条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持已备案的书面合同、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退房协议及其他有关材料,向产权监理处申请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手续。已注销合同备案的,将依据《关于加强预购商品房退房及合同备案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将网签系统商品房楼盘表内该套商品房变更为摇号销售或可售状态。
第十一条为规范开发企业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权监理处可关闭该项目网签系统。
(一)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内容与网签系统和对外信息发布平台上内容不一致,开发企业不按期整改的。
(二)不按照审查通过的商品房预售方案执行,情况严重的。
(三)恶意签约或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行为扰乱商品房市场交易秩序的。
(四)捂盘惜售,拒不整改的。
(五)未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进行商品房预售,抢注预售房源,欺骗消费者的。
(六)对同一套房屋多次签约或多套房屋累计签约失效率明显偏高的。
(七)对同一套或多套房屋买卖合同多次变更、解除导致累计换手率明显偏高的。
(八)其他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情形。
第十二条完善房地产诚信体系建设。实行网签的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有违反规定情形的,应及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通报情况并整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对违规行为、整改和处罚结果予以公示,并载入该企业的诚信档案。
第十三条市属三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
13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和网签合同冲突主张违约金
452人看过
-
合肥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内容
198人看过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违约吗,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451人看过
-
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之前的谈判
322人看过
-
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
404人看过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全文?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4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
预售合同注意事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4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过程中应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因此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注意事项要有一定的了解: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2)审查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在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先签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需要去网签呢?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7网签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 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所以需要登记备案,原因是当合同文本签订后,必须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才能生效。开发商为了提高效率,不会逐户的办理,而会采取分批办理的形式,这样就致使买卖合同的备案时日会相应延后。
-
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哪些变更方法商品房预售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方案 (一)受理、审查提交材料: 1、因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房屋转移的,受让方可以单方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复印件); (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原件)。 2、因继承、遗赠发生房屋买受人变更的,由继承人
-
商品房预售合同可否附附约?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21法律上,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作为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一定的期限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根据的合同。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开始的根据,则该期限为延缓期限;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终止的根据,则该期限为解除期限。在附延缓期限的合同中,合同已经成立,但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不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也都没有权利请求对方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