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利息计算公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1:40:39 453 人看过

1、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2、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实际损失计算。

一、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

(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

(二)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三)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

1、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

2、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应视为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二、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应注意什么

(一)如果是招标中标的工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计算,合同已约定具体价款一次性包死的话,视为工程造价已经约定,可以不再提出工程鉴定。

(二)发生争议前,双方已共同委托工程鉴定机构进行造价审价的,或一方委托的造价审价结果已经另一方书面确认的,可不再申请重新鉴定。

(三)双方已经对工程款达成协议,而发包方延迟付款的,可不申请鉴定。

(四)可事先准备工程款鉴定的申请书,待到双方在庭前交换证据时,如发现发包方提出工程款数目和自己核算的数目相差甚远,则必须当庭提出鉴定申请。否则,如数目相近,可不用提出鉴定。因为要不要提出鉴定和谁先提出鉴定,这不仅涉及到一个谁先预付鉴定费的问题,更涉及到案件的诉讼时间问题。首先,鉴定时间是不计入审理期限的。其次,办理鉴定本身也存在着一个对自己不利的变数,从承包方的债权实现的时间和利益出发,应学会巧妙地运用鉴定的技巧。再次,一旦承包方提出鉴定的申请,就必须积极、及时地准备搜集相应完整的证据材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资料等,特别是对已方有利,可增加工程造价的双方签证资料,或在履约过程涉及工人工资或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资料,适时提供给鉴定机构,保证工程鉴定的结果有利于已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0日 2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标准是什么
    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标准是什么?1。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对罚款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算。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计算。如何计算拖欠工程款的利息(1)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除承担继续向债权人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还应承担因支付逾期工程款而产生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不需要双方约定。(2)对于逾期工程款利息的入账和支付标准,司法解释考虑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公平的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3)利息自工程款支付之日起计算支付。至于如何确定“工程款到期日”,司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作出了规定:1。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以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为计息起始时间。2。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
    2023-05-07
    189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计算
    一、工程价款包括:1、预付款2、进度款3、结算款4、签证款5、保修款。双方有了争议未能形成签证的,就是索赔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二、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二)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三)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1、
    2023-03-20
    402人看过
  • 计算拖欠货款利息公式是怎样的
    商业发展中,企业之间总会出现拖欠货款的现象,那么,计算拖欠货款利息公式是怎样的,计算公式就是有关部门依据现行法律对于拖欠货款的时间作为计算基础,从而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这类问题,关键就是地方部门是否完全依据计算公式来执行。债务人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债权人按期还款。所以,计算拖欠货款利息公式是怎样的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一、拖欠货款利息计算是如何的依据买卖合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商品的买方拖欠货款的,卖方可以依据银行同期利率要求拖欠方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买卖合同约定
    2023-04-19
    234人看过
  • 怎么计算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由于承包人的履约管理以及资料积累方面存在的缺陷,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确定拖欠工程款从何时开始,利息计算的起始时间同时成为审判中的一个难题。有关司法解释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合同对拖欠工程款利息没有约定,发包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利息自约定付款次日起算。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者按照约定难以确定付款时间的,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结算之日起算。难以确定工程款结算时间的,以工程交付次日起算。”同时,对于垫资承包工程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合同对垫资和支付垫资款利息有约定,承包人主张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垫资款本息的,应予支持。合同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主张发包人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合同没有约定垫资,发包人未支付的款项按照工程款处理。”一、如何降低拖欠工程款风险广大施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做到知己知彼,防范风险。要配备专门人员,多渠道地对业主(或发展商)
    2023-03-23
    283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如何计算利息
    1、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应当从何时计付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2、如果施工方使用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2)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3)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送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算利息。(4)签证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当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3、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标准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
    2023-04-26
    124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拖欠工程款利息是怎样的?
    一、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二)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三)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1、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2、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应视为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
    2023-03-25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拖欠工程款怎么计算利息?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3-07
      (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 (二)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三)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
    • 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计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4
      (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 (二)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三)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
    • 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9
      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方法:1、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实际损失计算。一、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二)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
    • 欠款的利息计算公式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9
      利息 等于欠款金额乘以利率乘以借款时间。但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在此范围内,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 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8
      1、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利率计算;2、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实际损失计算。一、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二)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