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农村低保改革弱势群体将成为重点援助对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10:10:48 274 人看过

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农村低保管理。《通知要求,要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要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对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受理贫困对象的申请。

2005年以来,我市全面建立和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低保制度框架基本确立,运行程序初步规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有效地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宜宾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但是,也存在着救助水平低、覆盖面窄等问题。

《通知指出,对家庭收入超过保障标准的,按规定程序操作,将其及时清退出低保。要关心突发性生活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于当年因病、因灾、因残等原因发生生活特殊困难的群众,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在下一年的低保工作动态管理中,经过统一评定,对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在资金管理上,我市将全面实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严禁任何单位挤占、挪用、截留低保资金,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已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区县,确保将农村低保金按时发放到户,确保农村低保对象快捷、安全、足额地领取到农村低保金。对尚未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区县,确保在2010年底社会化发放覆盖率达100%。

在操作程序上,农村低保要严格执行户主申请、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和“民主评困”、乡镇审核评议、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和“三榜公示”的规定程序,准确确定保障对象,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同时,我市将加大分类救助力度,提高低保对象的救助水平。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扩大分类救助范围,加大阶梯式分类救助力度,提高农村低保对象中特困群体的救助水平,解决最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分类救助对象的范围,主要是在农村低保家庭中下列人员本人享受低保分类差额救助:60岁以上老人;重度残疾人(1-2级);双残户中的残疾人;丧偶单亲家庭中未成年人;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精神病的病人;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进入全日制大学的(本、专科)在校大学生,中、小学在校生。

此外,《通知还规定,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逐步探索建立低保标准与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指数的变化相衔接的自然增长机制,保障标准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让贫困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低保相关文章
  • 弱势群体刑法保护呈现四个特色
    当前,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生活的一个重大主题,并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与重视。刑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本文从实然角度对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特点作一阐述。概括来看,我国现行刑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呈现出正向保护与反向保护相结合、总则保护与分则保护相呼应、定罪保护与量刑保护相统一、刑法典保护与刑法解释保护相补充的鲜明特点。一是正向保护与反向保护相结合。从保护方式来看,我国刑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现在两个方面:正向保护与反向保护。正向保护是指对侵犯弱势群体的犯罪从严处罚,即当弱势群体如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行为人将受到较为严厉的处罚。例如,刑法第二十九条关于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从重处罚的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从重处罚的规定等。反向保护是指弱势群体实施犯罪从宽处罚,即当犯罪人是弱势群体的情况下,量刑时予以从宽。例如,刑法第十七条
    2023-04-25
    380人看过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有哪些重要变化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迎来重大理论和政策的创新与突破。记者日前获悉,我国将加速推进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项权利分置,并将围绕“三权分置”进行一系列制度改革,并出台相关顶层设计方案。据农业部部长韩*赋此前介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农户承包经营,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实现了“两权分置”。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目前大量劳动力离开农村,农民出现了分化,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农村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际上,从十八届五中全会,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到《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再到“十三五”规划纲要,针对农村土地制度“三权分置”的改革基本方向,这几年政府在各个重要农业文件和会议
    2023-05-04
    154人看过
  • 农村低保对象有哪些
    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申请农村低保具备条件:1、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一、申请农村低保的申请书精神病怎么写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凡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权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城市居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残疾人低保申请法律并没有做特别的规定,也没有特别的格式
    2023-03-27
    419人看过
  • 弱势群体劳动仲裁的绿色通道
    据潇湘晨报10月6日报道,今后,我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对涉及下岗职工、女工、农民工、残疾职工和法律援助申请人的劳动争议案件迅速建立、审查和解决;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在审判前给予必要的程序性指导。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9条关于开展便民仲裁的实施意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快速立案和首诉服务制度。今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首先接待当事人的仲裁员必须负责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注意事项和具体补充材料一次性告知原告;材料、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尽快立案,简化立案审批流程实行劳动争议仲裁风险告知制度。仲裁请求不当、仲裁费未按时支付、授权不明确、不能提供证据或者超过期限、不能提供原始证据、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仲裁风险,送达地址不准确,当事人未按时到庭或者无正当理由退出仲裁庭,当事人逾期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事人不遵守仲裁纪律,减轻当事人不必要的仲裁费用负担和法律风
    2023-05-07
    442人看过
  • 淮北农村户口重大改革
    农村户口可享受的基本权利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升值,导致农村户口的含金量越来越高,使农村户籍的吸引力上升。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但如果户口迁出,就不能参加分红了。3、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4、买房农民可以到城市买房,但城市居民到农村买房不受法律保护。5、大病保险和新农合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大病保险对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针对参与新农合的农民报销比例不低于50%。新农合人均筹资政府给与一定补助。6、养老保险有些地方农村户口的人,凡男的45岁以上、女的40岁以上,都买了养老保险,保费政府出1/3,村里出1/3,自己出1/3。因此,只要出很少一部分钱
    2023-05-29
    327人看过
  • 农村低保劳动力就业援助证
    受理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6-88201858办理期限社区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581号社保综合楼五楼设立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浙政发〔2007〕21号)材料明细农村低保家庭证明资料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流程重点帮扶对象为农村低保家庭中的劳动年龄段内,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上述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登记并申领《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凭证在全省范围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各地要将实施农村低保家庭就业援助列为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乡镇和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清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数量、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等基本情况,制定就业援助计划,开展针对性的服务。《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由市、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权限核发。
    2023-05-29
    73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低保
    词条

    低保是指家庭成员有重度残疾和疾病失去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宅和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民。 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建立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 更多>

    #低保
    相关咨询
    • 什么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特别是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可根据《劳动法》第七章: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
    • 法院会保护弱势群体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19
      人民法院是否会保护弱势群体,应当根据案件情况进行确定。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弱势群体是合法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会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弱势群体是不合法的,会不予保护,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判决,不会一味的偏袒弱势群体。
    • 工伤保险条例为什么说弱势群体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3
      《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法律条例,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弱势群体的内容有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
    • 会有多少律师会为弱势群体说话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4
      律师应该为自己的当时人说话,这是他的义务,至于是不是要为弱势群体说话,我认为,这要看律师所扮演的角色,如果弱势群体是对方当事人,那么他不能为对方说话,因为这是违背职业理论的。如果,律师的当事人就是弱势群体,他当然要为之说话。如果,律师不是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那么,律师实际上是一个专家层面上的第三人。这时,从伦理道德来讲,他应当说话。
    • 农村低保对象分为几种类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4
      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进行归档。 1、A类低保对象(长期的保障对象): 基本失去劳动能力的重病人(尿毒症等没有治愈可能性的大病,癌症不属于)、残疾人(重残)、孤寡老人(60周岁以上),保障金额最高。 2、B类低保对象(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 单亲困难家庭、孤儿、子女无赡养老年人等,补贴水平为平均水平上下浮动10%—20%。 3、C类低保对象(较为短期的保障对象): 目前因病、因灾、生活困难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