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怎样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3 05:43:04 465 人看过

一、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怎样办

村干部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的,村民可以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发放工作的,应视为“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因此村干部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涉嫌贪污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怎样补偿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耕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承包农村土地怎样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赔偿一般会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赔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n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村干部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是否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不能,根据刑法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个人腐败金额在5000元以上;(2)个人贪污金额不足5000元,但有贪污救灾、应急救援、防洪、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募捐、赃款、罚款、贪污手段恶劣、证据毁灭、赃物转移等情节。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属于村民自治组织,村干部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如何定罪侵吞到账贷款的行为?【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严某系某市城市信用社营业部原副主任,负责审批发放贷款等业务。2006年8月初,严某为某工厂吴某办理60万元贷款手续后,对吴某隐瞒贷款已经审批到账的情况,并以贷款手续办错为由,将吴某的全套印鉴骗出。8月24日,严某利用吴某印鉴开具支票一张,同日在银行兑现取走该工厂账户内资金50万元。其间,吴某多次催问严某贷款是否通过审批,均被告知审批未果,直至2007年贷款到期信用社督促吴
    2023-08-08
    119人看过
  • 侵吞土地补偿款怎么处理?
    一、侵吞土地补偿款怎么处理?侵吞土地补偿款处理的方式是被侵占当事人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或者向辖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的,报警后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三条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二、侵吞土地补偿款收集哪些证据侵吞土地补偿款需要收集以下证据:1.土地征收、征用、拆迁安置协议书;2.领取款项的凭证和记录;3.被调查人的笔录或者口供;4.其他相关证据。三、侵吞土地补偿款律师的作用1.调查取证: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取证,全面获取与案件相关的信息,
    2023-12-02
    80人看过
  • 村干部修路能占用私人土地吗
    倘若擅自侵占耕地的行为被判定为违法,该等行为应被视为非法占用耕地罪行之一。此类行为无疑将会触犯土地管理法律的高压线,若未经许可而将耕地肆意改做他用,且其规模颇为庞大,以至于对耕地资源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巨大破坏,此类违法者可能会面临最高不超过5年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惩罚,同时还需要承担罚款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4-05-01
    51人看过
  • 侵吞土地补偿款有没有罪?
    一、侵吞土地补偿款有没有罪?1、侵占土地补偿款主要是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部分乡村干部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补偿费据为己有或挪作他用。这种行为是会构成刑事犯罪,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2、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
    2024-01-24
    41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纠纷村干部不处理怎么办
    一、农村土地纠纷村干部不处理怎么办这种情况可以联系当地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或司法所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是指乡镇级政府的国土所或是农经站,不同地区管辖权限不一样,具体得到当地政府咨询。土地纠纷首先应介入调解调节的应该是村委,村委管理着全村的土地,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尤其是村内土地纠纷那就完全是村委解决问题的工作范围。当问题的分歧很大,可以起诉申请法院裁定。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农民对土地需求的扩大化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因土地问题不少邻里反目、兄弟阋墙。土地纠纷已成为当前农村社会矛盾和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严重危害了农村的和谐稳定。二、农村土地纠纷的种类农村土地纠纷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征地补偿纠纷。农户土地被征收过程中因补偿标准、被征用土地的实有面积、土地上种植物的价值评估、补偿费用的发放标准不一致,或兑现补偿不及时等引发的争议。2.
    2023-06-05
    213人看过
  • 村干部骗取征地款怎样处理
    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村干部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的,村民可以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怎么办?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应当注意保留房屋、土地的证件,及时录音拍照录像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双方可以征地补偿款进行合理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申请政府管理部门裁决,裁决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
    2023-07-21
    427人看过
  • 如何认定村干部侵吞公款的行为?
    问:村干部侵吞公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吗?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以下称《解释》)规定,村委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
    2023-06-11
    293人看过
  • 村干部贪污土地补偿费是否构成犯罪?
    村干部套取征地补偿款的行为一般都涉及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罪名。随着土地开发利用规模的扩大、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增加以及涉农惠民政策的落实,土地征用补偿款和惠农拨款成为不少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些款项往往额度较大,在操作中又存在非常规性、临时性以及使用管理的非规范性,因此这些款项成为了村干部非法谋利的主要目标。村干部吃低保违法吗村干部吃低保违法吗:如果满足低保条件的,不违法,如果不满足的,属于违规吃低保,会被取消低保,并给予处罚。家庭消费支出水平有下面七种情况之一的,不能吃低保。(一)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二)家庭月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占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定比例以上的。具体比例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自费出国留学的。(四)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2023-07-07
    484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干部监管不力,补偿款迟迟未到位
    这段内容讲述了农村征地干部如果未能给予被征地农民补偿,农民可以采取哪些途径进行维权。农民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农村征地干部,会依法给予处分;对于构成犯罪的农村征地干部,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公布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收支状况,并接受成员的监督。若农村征地干部没有给予补偿,您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或者向辖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农村征地干部,依法给予处分;对于构成犯罪的农村征地干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农村征地如何维权?农村征地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建设公共设施或发展农业等目的,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的情况。这种行为是否合法,需要看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征收或征用行为不符
    2023-08-27
    6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村干部私自调整
    村干部私自更改土地承包经营权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程序1、做好准备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收集整理承包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处理国土“二调”在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中的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2、进行权属调查根据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和基础工作底图,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3、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合同)和承包地块编码规则,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绘图、标注地块编码、面积,形成农户承包土地地籍草图。4、对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及公示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进
    2023-07-07
    469人看过
  • 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该如何维权
    1、根据《土地管理法》,村干部贪污土地补偿款的,村民可以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检察机关举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应当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人民政府报告,民族乡、镇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依法责令公布;查实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村民委员会和其他村基层组织的工作,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法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的,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法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由村民委员会和其他村基层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下列行政工作:刑法:(1)救济、应急、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管理;(2)社会捐赠和公益性款物的管理;(3)国有土地的经营管理;(四)征地补偿管理;(五)税收征缴;(六
    2023-05-31
    266人看过
  • 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了什么罪
    村干部在征地补偿资金未进入村集体账户前挪用征地补偿资金犯了什么罪,农村基层组织管理征地补偿资金的性质应是协助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土地补偿款纳入村集体账户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法律》规定,此时应当支付土地补偿款,农村基层组织征收土地补偿费的管理性质应当是自治或经商,而不是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性质的批复》规定,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村民小组集体财产的聚众敛财,数额巨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侵占罪定罪处罚。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应当怎么办?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决定侵犯村民合法权益的,被侵害的村民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
    2023-05-31
    159人看过
  • 如果村干部强制土地流转,怎么办
    村干部强制土地流转可以报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来进行处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村干部强制土地流转怎么举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土地流转的民事纠纷,同时采取恰当的补救措施;若协商失败,可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失败,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农村土地流转是基于农户自愿平等的基地上进行的,村委会无权干涉,若村委会强制土地流转。构成了违法行为,农户不仅要求停止侵权,还让他们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2023-08-02
    152人看过
  • 村干部侵占了征地补偿款如何处理
    一、村干部侵占了征地补偿款如何处理村委占用征地补偿款当事人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反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严禁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二、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是什么标准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同时土地补偿费必须严格执行区片综合地价。《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
    2023-08-28
    24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被村干部私吞了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19
      是否存在土地被村干部私吞或者充公?您可委托律师协助维权。
    • 村干部私分征地款给村干部私吞了征地款, 村干部可以以诈骗罪处理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25
      可以报警。私分征地款,涉嫌贪污,情节轻微的,会受到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涉嫌贪污罪,要负刑事责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
    • 土地补偿款被人私吞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1
      第四条村民主张就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享有村民同等待遇而与村集体组织发生纠纷的,案由确定为“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如征地补偿款的性质明确为土地补偿款或劳力安置费,则案由分别为“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劳力安置费分配纠纷”。,【理由:此类案件的案由统一确定为“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既体现争议标的,又体现纠纷主体是村民与村集体组织之间就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产生的争议。如争议的款项能够具体确定为土地补偿款或劳力
    • 第872号,村干部侵吞土地补偿费的如何定性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所以要看数额大小,犯罪情节如何,然后才能定性是否构成了刑事犯罪。
    • 卖树款是被村干部私吞的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8-17
      贪污罪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应视为“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3)国有土地的经营、管理; (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发放; (5)代征、代缴税款; (6)有关计划生育、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