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20:33:25 498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起诉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二,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而不论所列的被告是否适格,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在立案阶段,法院不进行审理和查明,因此,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确认什么等应清楚、明白,不能模棱两可。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的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确凿,法院在立案审查阶段不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另外,接收诉状的法院必须对该案有管辖权才能正式受理该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0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1)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一般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
    2023-04-22
    430人看过
  • 民事案件追诉期是几年,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民事案件追诉期是几年民事案件追诉期是3年,有特殊规定的,依照相应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民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直接影响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间接受本案影响的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比如,婚姻纠纷,夫或妻都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2、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必须指
    2023-04-19
    175人看过
  • 受理担保有哪些条件
    1、申请担保企业为产权明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的经济实体;2、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企业讲诚信、经营管理好、资金回笼快,还贷能力强;3、每笔贷款担保金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不高于1000万元;4、一般提供一年期限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和临时周转贷款担保。5、企业能落实反担保措施(一般掌握有形资产作反担保,且土地、厂房抵押率不超过70%,通用设备抵押率不超过50%,专用设备抵押率不超过30%;也可提供第三方保证)。一、怎样获得担保贷款?第一步企业直接向合作银行或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合作银行或信用社经过对该企业了解同意贷款后向担保公司推荐担保客户;或者企业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担保公司经过了解同意担保后向银行或信用社推荐贷款客户;第二步担保公司对银行或信用社拟贷款的客户,经过业务人员
    2023-04-02
    140人看过
  • 寻衅滋事案件中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因犯罪行为使人身权利受侵犯或财物被损毁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有明确的被告(在逃同案人除外);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一、抢劫后赃款被用完应该怎么追回1、被害人需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赔偿。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原告必须是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
    2023-03-05
    293人看过
  • 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当出现知识产权纠纷时,大多数人会选择以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如何区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与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呢?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有哪些呢?本文整理了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范围,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有:1.著作权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2.邻接权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3.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4.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5.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6.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7.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8.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9.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10.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11.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1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转让合同纠纷案件;13.厂商名称、字号或商号、服务标记纠纷案件;14.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纠纷案件;15.伪造
    2023-04-19
    221人看过
  • 行政赔偿案件的起诉与受理有哪些条件
    (1)原告具有请求资格;(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5)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6)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7)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第二十二条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第二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未告知赔偿请求人的诉权或者起诉期限,致使赔偿请求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赔偿请求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但逾期的期间自赔偿请求人收到赔偿决定之日起不得超过
    2023-06-13
    196人看过
  • 民事诉讼立案如何处理,民事诉讼法院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立案如何处理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立案后,要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开庭审理案件,并且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三十六
    2023-04-18
    73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有哪些影响
    1、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2、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者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3、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放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律师补充: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
    2023-05-06
    197人看过
  • 受贿罪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一、在职务犯罪怎么量刑职务犯罪量刑的认定: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二、上海贪污罪立案标准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追诉:1、个人受贿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金额在5000元以下,但是出现了情况
    2023-03-28
    223人看过
  • 刑事审判庭受理哪些案件
    刑事审判庭受理的案件刑事审判庭受理各种违反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案件。我国刑法规定,各种刑事犯罪共有10类、413种犯罪及罪名。这些犯罪,都由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依法审判。相关知识:刑事审判庭基本解释:1.亦称"刑事法庭"。省称"刑庭"。2.我国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组织机构。词语分开解释:刑事:1.对"民事"而言。有关刑法的。审判庭:①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不同性质案件的常设机构。如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等。其负责人称为庭长、副庭长。②为审理每一个案件而成立的临时性的审判组织。有独任制的审判庭和合议制的审判庭。后者的负责人称为审判长。延伸知识:经济犯罪案件是犯罪案件,刑事案件,所有是由刑庭审理;如果是经济类的民事案件才是在民二庭审理,该庭主要审理商事案件。经济犯罪,是指与经济有关的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企业内发生的与经济相关的犯罪行为等。法院各个庭分别为:一、立案
    2023-06-14
    148人看过
  • 法院受理自诉刑事案件吗,法院直接受理哪些案件
    法院受理自诉刑事案件吗,法院直接受理哪些案件人民法院仅直接受理自诉案件,立案后直接进入审理阶段,不需要经过专门机关的侦查。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有以下范围:(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
    2023-04-21
    325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上诉几天受理
    法律综合知识
    二审法院收到一审法院移送的卷宗后应当在几日内立案,民事诉讼法确实没有规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也没有明确。但既然二审不存在不予受理上诉的问题,参照一审的立案期限即可。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2023-04-21
    414人看过
  • 中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第一,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所谓涉外案件,是指具有外国因素的民事案件,如原告或被告是外国人、涉及的财产在外国等。所谓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分属多国国籍的涉外案件。第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谓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般是指在政治上或经济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政治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要是指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及标的物涉及到的人或事在政治上有重大影响,如当事人是党、政、军界要员或人大代表等。在经济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要是指诉讼标的金额较大、争议的法律关系涉及到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等类案件。第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目前这类案件主要有海事和海商案件、专利纠纷案件、商标侵权案件。海事、海商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辖(海事法院与普通中级法院同级),其他法院不能管辖;专利纠纷案件只能由省级政府所
    2023-06-11
    374人看过
  • 自诉案件需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受理
    结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可知,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包括:1、起诉人需为被害人,在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时候,起诉人可以是其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证明犯罪的证据;3、案件属于法院管辖范围。哪些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会受理通过自诉法院会受理的,有以下案件:首先侮辱和诽谤罪会被受理,如果有受害人向法院自诉自己的受害过程,那么法院核实情况后就会受理。其次,通过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如果受害人通过自诉,向法院阐明有人通过暴力来干涉婚姻自由,那么法院会立即受理。最后,如果受害人受到了人身侵害,一定要及时寻求帮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自诉的提起和受理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
    2023-07-01
    203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自诉案件须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哪些是刑事自诉案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7
      答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二)属于本院管辖的;(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还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
    • 案件受理费有哪些,哪些案件不交受理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案件受理费有哪些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二、哪些交通事故案件不交受理费下列交通事故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
    •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的刑事案件包括哪些,哪些案件属于法院受理的案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5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自诉的刑事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等三种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范围。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二百五十七条、二百六十条、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构成以下五种罪名
    • 民事纠纷法院受理案件的具体条件包括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13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新民事诉讼法中, 哪些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受理费的情形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6
      新民事诉讼法中,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新民事诉讼法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第九条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