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二十年后是否仍具备继承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08:25:34 113 人看过

这取决于遗产是否被分割,以及分割时间。规定如下:

1、如果你父母的财产已经分割20年以上,已经超过最长诉讼时效,无法继承;

2、遗产分割但不超过20年的,仍有起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份额,并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3、遗产尚未分割的,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可以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争议起诉法院由法院判决。

母亲的遗产房子女儿有继承权吗

母亲的遗产房子,女儿有继承权。母亲去世后,遗留的房产应当作为母亲的遗产,由母亲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同时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女儿作为母亲的子女,应当具有继承人,女儿可以和母亲的配偶、父母共同继承房子。因此女儿对母亲的遗产是有继承权的,不会因为是女儿就丧失继承权,女儿也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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