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专属管辖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30 16:20:16 354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这种纠纷应当适用专属管辖,并且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如果纠纷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则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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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这种纠纷应当适用专属管辖,并且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解决】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里?

不动产纠纷解决中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这是因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一种,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对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适用专属管辖,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对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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