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住权人有权赶走所有权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1 07:37:50 412 人看过

根据现行法规,房产所有者不得采取强制手段驱离居住者,因为居住权拥有者的权益是受到法律明确保护的。以下是居住权拥有者所享有的主要权利:

首先,他们有资格行使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力,然而这种使用权限仅限于居住用途;

其次,他们享有与房屋使用权相伴生的各项权利,比如相邻权等等;

此外,他们还有权为了居住目的而对房屋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最后,他们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租赁给他人以获取租金收益,但是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举例来说,如果承租人想要转租其承租的房屋,那么他必须事先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0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法典产权人能强行赶走居住人吗
    一、民法典产权人能强行赶走居住人吗民法典产权人不能强行赶走居住人,如果居住权人违反了合同当中的相关规定,产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能赶走居住人,正常情况下居住人是有使用这套房子的权利的,产权人无故赶走居住人的,居住人可以到法院起诉。二、产权人要被居住权人驱赶的起诉流程产权人要被居住权人驱赶的起诉流程如下: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三、产权人和共有权人的区别是什么1.产权比例不同产权人和共有人直接的区别在于产权比例,产权人为100%,共有人是没有产权比例的,但产权人和共有人具有对该房产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2.拥有所有权的人不同产权人指的是对
    2023-04-30
    466人看过
  • 居住权能否由房屋所有人授权他人行使?
    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屋产权期满房管局还可以延期吗房屋产权满后是否自动延期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种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3-07-03
    302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的房屋一定享有使用权或居住权吗
    律师解答:看情况。房产所有人的同住人享有居住权,同时,房产所有人也可以通过合同方式为家庭成员以外的任意对象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占有、适用房屋,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024-08-11
    495人看过
  •  住户是否有权将邻居赶出房屋?
    本文讲述了一户之主的定义及其在家庭中的权利和作用。户主代表一个社会单元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具有发言权、表决权、利益关连处理权、维护家庭权益的代表权和抗对抗辨权等权利。一户之主就是房屋的主人,他代表着一个社会单元的负责人或者权益代表。户口本的户主的权利,就是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具有发言权,表决权,利益关连的处理权,以及维护家庭权益的代表权和抗对抗辨权等等。户主是否有权驱逐同户?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基于重大理由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按照指定日期、场所、方式与自己的近亲属解除亲属关系。其中,“重大理由”可以包括:(一)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因严重疾病、意外事件或者重要原因需要紧急疏散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三)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四)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精神健康状况受到
    2023-11-05
    408人看过
  • 房屋是否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居住权?
    房子有户口没有居住权。居住权指的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需要签订书面合同予以确立,同时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婚前房子配偶是否有永久居住权婚前房子配偶是否有永久居住权根据情况而定: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一直住在配偶婚前的房子里;2、如果夫妻离婚,将失去居住权,因为婚前的房子是夫妻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后面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赔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应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3-07-10
    124人看过
  • 无房屋所有权有没有居住权的困扰
    无房屋所有权但可以约定享有居住权。一、未婚的子女有没有居住权只要当事人之间约定设立居住权并且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未婚子女也享有居住权。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法律并未对享有居住权的主体作出限制。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居住权可以对抗继承人吗可以。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一般是不能继承的。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三、什么人享有居住权呢居住权合同约定的人享有居住权。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2023-03-22
    308人看过
  • 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么
    一、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么1、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居住权关系有哪些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其派生,这是两者最主要的联系。至于两者的
    2023-06-14
    370人看过
  • 居住权是否与房屋所有权相关
    居住权不需要房主同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居住权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由此可见,居住权是其他物权,也就是说,居住权人在没有房产权的情况下,不能干涉居住权人使用房屋的权利。居住权是从原产权中分离出来的权益。房产登记有居住权人的,除非居住权终止,否则房主不能赶走居住权人。民法典孩子户口是否有居住权不一定。在我国户口并不等于居住权,户口仅指一人的户籍归属地,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必然联系。而且是否落在该户,也是由于户口上的人本身自然生成或经申请同意加入的,因此户口与是否有居住权这一点本身是没联系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法律并未对享有居住权的主体作出限制。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
    2023-07-11
    352人看过
  • 产权人要被居住权人驱赶该怎么办
    一、产权人要被居住权人驱赶该怎么办?如果不能协商处理的话,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居住权的最新法条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
    2023-06-01
    308人看过
  •  出租居住权人拥有的房屋
    居住权人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房屋出租。居住权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对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除非在居住合同中有另外的约定。居住权人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房屋出租。居住权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对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除非在居住合同中有另外的约定。 居 住 权 人 可 以 出 租 的 房 屋 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369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或者遗嘱租赁居住权房屋,并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同时,《民法典》第370条规定,居住权人可以转让居住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居住权人可以出租居住权房屋,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其他居住权人的权益。居住权人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房屋出租,除非在居住合
    2023-09-02
    332人看过
  • 遗产房屋继承人都有居住权吗
    一、遗产房屋继承人都有居住权吗1、继承人当然是有居住权的。因为,在法律上,对于一个继承人而言,他是有继承遗产的份额的,换句话说,他就是遗产房的共有权人,所以说和其他继承人共同拥有这个遗产房子的所有权,那么我们说的房屋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有居住和使用这个房屋的权力啦,除此之外,作为继承人,他们还有对于这个房屋的处分权。但是,因为遗产房是共有的,所以对于房子居住或处分时应当所有共有人协商一致;2、其次,我们还需要知道的是对于遗嘱的书写规范而言,它必须是本人所写,或者是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只有这样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一点我们需要予以注意;3、因此,假如说在遗嘱内容不详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就视为遗嘱遗失。那么我们说他的母亲、子女,可以根据法定继承程序继承父的财产。至于房屋的归属,也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所以说这个房屋应当是属于母、子、女这三方的,任何一方无权处分整个房屋;4、法律依据:《民法
    2023-04-14
    470人看过
  • 承租人有权赶走合租室友吗
    看具体情况而定。一、如果承租人与合租者没有签过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到期,则承租者有权赶走合租者;二、如果承租人与合租者之间签订了合同,且合租者并为违反合同,则承租人无权赶走合租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4-04-18
    168人看过
  •  有权出售带有居住权的房屋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拥有居住权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操作。但是,在进行居住权房屋的买卖时,必须告知买方该房屋已经设立了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拥有居住权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操作。但是,在进行居住权房屋的买卖时,必须告知买方该房屋已经设立了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房屋买卖】需告知买方已设立居住权居住权房屋买卖需要告知买方已设立居住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规定,设立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权存续期间内,以遗嘱、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转让居住权。因此,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卖方需要告知买方该房屋是否已设立居住权,并在合同中注明居住权人的姓名、
    2023-08-24
    328人看过
  • 民法典中无房屋所有权是否有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本身就是对他人的住宅享有的用益物权,自然没有房屋的所有权。只要签订了书面的合同,办理了登记就享有了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中什么是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民法典》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所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指拥有这四项权利的拥有人
    2023-08-17
    8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有产权的房子会被有居住权的人赶走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的情况?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1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 物业有可以赶走居住权人的财产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1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 2022年产权人是否可以赶走居住权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0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 有产权的一方可以随便把有居住权的人赶走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