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对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8:44:53 453 人看过

以下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流程的相关内容

1、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

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2、审核程序

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证监会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证监会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

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1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资产重组相关文章
  • 破产重整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除障
    不少计划借壳上市的企业对进行破产重整的破产重整会支持上市公司的重整,一般不会导致破产清算的结局。对潜在的重组方来说,重整后的上市公司具有以下优势:一、债务清理比较干净,不会出现隐藏的财务黑洞由于一些ST上市公司对于担保债等问题的信息披露不充分,重组方进入以后才发现债务问题的严重,但往往为时已晚,陷入巨大的财务黑洞中无法脱身,从而蒙受严重损失。经过重整的上市公司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在重整期间各种债权已进行申报,即使个别债权在重整期间未申报,在重整计划通过后、执行完毕前再来申报,也只按重整计划确定的清偿率进行清偿,不必全额清偿,从而消除了重组方可能承担的债务风险。二、不必承担额外的重组成本很多重组方急于借壳上市,在上市上市公司沉重、未进行重整的情况下进行借壳,有的公司因此多承担7、8亿元的债务,重组成本巨大。如果对此类上市公司先进行重整,在债务清理完毕后再进行资产重组,就不必承担这种不必要的债
    2023-04-24
    413人看过
  • 资产重组对上市申报程序的影响有多大?
    上市前重大资产重组影响申报程序如下:1、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2、审核程序;3、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4、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5、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相关规定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如下:1.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作出的决议。3.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该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
    2023-07-03
    400人看过
  • 证监会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重组上市认定标准,细化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认定标准,完善关于购买资产规模的判断指标,明确累计首次原则的期限为60个月。需说明的是,60个月期限不适用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重组,也不适用于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情况,这两类情况仍须按原口径累计。二是完善配套监管措施,抑制投机炒壳。取消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提高对重组方的实力要求,延长相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遏制短期投机和概念炒作。三是按照全面监管的原则,强化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责任,加大问责力度。此外,为解决重组事项导致的长期停牌问题,证监会近日对《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缩短了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冷淡期,由3个月缩短至1个月。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后主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上
    2023-04-24
    145人看过
  •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最新政策
    关于并购重组业绩补偿相关问题与解答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对于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但并不控制交易标的;或者交易定价以资产基础法估值结果作为依据的,应当如何适用?答:1、无论标的资产是否为其所有或控制,也无论其参与此次交易是否基于过桥等暂时性安排,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均应以其获得的股份和现金进行业绩补偿。2.在交易定价采用资产基础法估值结果的情况下,如果资产基础法中对于一项或几项资产采用了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也应就此部分进行业绩补偿。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关问题与
    2023-06-09
    52人看过
  •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要符合什么规定?
    上市公司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就本次交易符合下列要求作出充分说明,并予以披露:(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2)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3)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4)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5)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6)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7)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控制权,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进行认定。上市公司股权分散,董事
    2023-06-09
    241人看过
  • 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
    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4号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我会制定了《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现予公告,自2008年11月12日起施行。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根据《破产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现就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问题,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第四十二条作如下补充规定,作为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发行股份价格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后,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本规定自2008年1
    2023-06-09
    484人看过
  • 我国上市公司重组大纲
    近年来,上市公司重组风起云涌,方兴未艾,成为证券市场的持续热点。一、上市公司重组的背景上市公司大规模重组,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现实背景:1、上市公司质量已经成为影响市场健康发展的严重问题。历年来上市公司业绩不断下滑,1998年平均每股收益0.199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966%,平均每股净资产2、502元;1997年平均每股收益0.273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999%,平均每股净资产2、479元;1998年27家ST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净资产跌破面值),1999年增加到45家;1999年还出现了4家PT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按规定应该摘牌的公司)。(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2.由于历史原因,大量困难国有企业被优先推向股市。这些国有企业大多主导产业不明晰、资源配置分散、历史包袱沉重、资产负债率高企。3、经济体制转轨、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宏观经济调整,必然对上市公司造成巨大
    2023-06-09
    152人看过
  • 破产重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规解读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取消了原重大重组发行股份定价以二十日均价作基础的规定,要求定价须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社会公众股东表决通过。新的规定将产生何种影响?本期聚焦为投资者做些基本分析。破产重整与亏损退市新规定适用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即那些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并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和破产法,进入破产程序后上市公司资产优先偿还内部负债(如拖欠内部员工工资),再偿还外部负债(如银行贷款),公司股东只有最后的剩余索偿权。因而,一旦破产重整失败,原上市公司股东通常会血本无归。而破产重整是避免这一结果的市场化救助措施,其通常做法是一方面通过法院裁定认可的债务安排,达成上市公司与公司法人的妥协,另一方面通过发行股份让重组方进入上市公司确认实
    2023-06-06
    369人看过
  • 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一、股权转让的流程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5、评估(最好找证券评估资质评估机构)、验货私营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
    2023-02-17
    131人看过
  •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
    (一)调查摸底,收集材料对重组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资产财务状况、内部组织机构状况、人员状况、企业办社会状况、产品技术设备状况、企业管理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二)明确思路,设计方案成立企业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得力人员,着手对本企业内部、外部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明确企业重组的目的与基本思路。在此基础上着手拟订企业重组实施方案,公司章程,集团章程,配套方案等一系列重组文件。(三)职工讨论,上报审批《实施方案》交职工讨论,将重组原则及步骤告诉职工,听取职工意见,同时对职工进行思想动员和学习教育,并对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进行分类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将《实施方案》送各有关部门听取意见,并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最后修订方案,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四)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进行资产清点、盘库、造册等。对准备进行重组的资产进行准确评估。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
    2023-02-25
    392人看过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上市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全体董事应当严格履行诚信义务,切实做好信息保密及停复牌工作。重大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经表决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在决议当日或者次一工作日的非交易时间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告。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的信息披露准则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并将该预案或者报告书作为董事会决议的附件,与董事会决议同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应当承诺,保证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该等承诺和声明应当与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时公告。第二条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应当在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者前一日与相应的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合同。交易合同应当载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交易合同即应生效。
    2023-04-29
    363人看过
  • 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流程:关键步骤与实践
    第一阶段买壳上市目标选择明确并购的意图与条件,草拟并购战略寻找、选择、考察目标公司评估与判断全面评估分析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制定重组计划及工作时间表设计股权转让方式,选择并购手段和工具评估目标公司价值,确定购并价格设计付款方式,寻求最佳的现金流和财务管理方案沟通:与目标公司股东和管理层接洽,沟通重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谈判与签约:制定谈判策略,安排与目标公司相关股东谈判,使重组方获得最有利的金融和非金融的安排。资金安排:为后续的重组设计融资方案,必要时协助安排融资渠道。申报与审批:起草相应的和必要的一系列法律文件,办理报批和信息披露事宜。第二阶段资产置换及企业重建宣传与公关:对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及目标公司股东和管理层开展公关活动,力图使资产重组早日成功。制定全面的宣传与公共关系方案,在大众媒体和专业媒体上为重组方及其资本运作进行宣传。市场维护:设计方
    2023-08-04
    416人看过
  • 公司清算后是否可以重组,破产重组流程
    一、公司清算后是否可以重组已经属于破产清算之后的不能申请重组,只有在清算期间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在目前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式下确立企业重整立法的现实意义及应采取的立法原则。和解制度和整顿制度是相互连接、有机结合的,是避免企业破产并给以复兴的机会。《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二、破产重组流程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
    2023-06-17
    482人看过
  •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
    2023-03-20
    216人看过
换一批
#改制重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划分和结构调整,经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企业资产和组织重新组合和设置。 资产重组分为内部重组和外部重组。内部重组是指企业将其内部资产案优化组合的原则,进行的重新调整和配置,从而为经... 更多>

    #资产重组
    相关咨询
    • 对于重大资产重组之后上市公司的影响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3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 想知道大股东现金收购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事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0
      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其中作为主力军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更是充当火车头,引领着并购的潮流。上市公司不仅可以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行业、产业整合,改善基本面,提高持续经营能力,也为股东带来资本增值的盛宴,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意义深远。
    • 想知道对于资产重组和并购重组区别的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8
      以下是资产重组和并购重组区别的相关内容 资产重组侧重资产关系的变化,而并购则侧重于股权、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对于公司来说,即使公司的控股权发生了变化,只要不发生资产的注入或剥离,公司所拥有的资产未发生变化,只是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发生变化,发生了控股权的转移。例如,A公司收购了B公司的股权,取得了对B公司的控股地位后,可能用B公司的股权进行抵押融资,或利用B公司进行担保贷款,而B公司本身并没有重大资产收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影响大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9
      似情况在兜底条款中就可以参照执行了。实际上,类似借壳案例在过去一两个月时间内,已经观察到上市公司主动终止了,例如三变科技等,《创业板公司类借壳被否监管禁止任何翻墙行为(最新上会被否案例)定增并购圈》。 3、关于新老大小股东股份锁定期,进一步细化老股转让行为,并加以限售。正式稿进一步确认了原实控人等向其他特定对象转让股份行为并需要加以
    • 我国重大资产重组后上市公司是怎么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