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抽逃出资的证据责任与证明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7:14:27 85 人看过

同时满足行为要件和损害要件是人民法院认定股东构成抽逃出资的标准。公司或债权人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股东在公司尚未实际收益或存在负债的前提下却获取公司分红的证据,以此产生股东在未经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制作了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获取公司资金的合理怀疑。若股东不能说明其获取公司资金的行为系经法律程序决议,而是在公司没有盈利或者公司盈利不足以弥补经营亏损的情况下通过虚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则属于违反没有利润不得分配原则、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应当被认定为抽逃出资。

变更股东与抽逃出资的区别是什么

性质不同、方式不同、要求不同。变更股东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抽逃出资是违法行为。

1、性质不同。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变更股东是合法的商业行为。而抽逃出资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公司资本充实、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的规定,其给公司权益造成的损害并不因股权变更而改变,抽逃出资的股东也不因嗣后转让股权而免除其对公司或公司债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2、方式不同。股东表更,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股权可以转让,但股东不得擅自退股,也不得抽逃出资,只有履行了法定手续后才可以退股。

3、要求不同。退股的要求是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股东投资于公司,通常对公司的商业计划都有自己可以承受的预期,当商业计划的风险大大超过其预期时,股东就会退股,从公司退出以便降低其投资风险。

抽逃出资是欺诈性的违法犯罪行为,会对公司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抽逃出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一旦查出违法行为,需要归还出资的全部财产,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二条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4: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明标准相关文章
  • 如何收集抽逃出资证据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收集抽逃出资证据关于抽逃出资的举证责任分配:首先,必须由公司及其债权人承担起先行提供足以引发合理质疑的充分证据之责任。其次,如若股东无法就其转移资金之行为与与此相牵连的关联交易之间,是否具备必然性进行有效解释,或者无法在实际上明确表明自身并不存在借助于关联交易挪用或抽逃注册资本的事实,则同样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证明标准,则须同时满足行为要件以及损害要件这两个方面,方能被人民法院认定为股东构成了抽逃出资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二百零二条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
    2024-07-06
    356人看过
  • 起诉中抽逃出资的举证责任人是谁?
    一、起诉中抽逃出资的举证责任人是谁抽逃出资提起的诉讼,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般股东是不承担举证责任的,由案件的原告进行举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以某种名义直接将注册资本抽走此种方式较为常见,而且经常发生在垫资业务中。账目处理上较为粗糙,而且抽回方式往往是一次性全部抽回,或者短时间内分若干次抽回。出入库记录单据的完整性对此方面工作有时会有较大帮助。注册资金确认已汇入公司账户后,查看公司账目上有无“往来款”、“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如果有长期挂账的,可核查该款项的去向。如果该款项流向股东或与公司无业务关系的第三者,股东及公司管理者必须负责举证证明其未
    2024-01-15
    366人看过
  • 抽逃资金出纳有责任吗
    抽逃资金出纳是否有责任要看情况。资金抽逃,会计出纳一般没有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一旦查出处罚的也是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但会计或者出纳有如实做账的责任,如果作假帐帮助法人抽逃资金,或有由此获得的收益,也要付相应的责任,也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4-15
    154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要怎么证明
    证明股东抽逃出资可以通过调取股东转出出资款的银行记录或者财务账单比对进行证明,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怎么认定股东抽逃出资?1、股东抽逃出资的形式有哪几种(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3)违反《公司法》第166条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5)公
    2023-08-07
    417人看过
  • 抽逃出资与税法有相关吗?
    一、抽逃出资与税法有相关吗?抽逃出资与税法没有关系的,是由工商部门处理;《公司法》第208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第209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第206条规定,违反公司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二、抽逃出资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
    2024-01-09
    398人看过
  • 抽逃出资要如何提供证据
    一、抽逃出资要如何提供证据该类纠纷所适用的举证规则仍然是“谁主张,谁举证”。针对上述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取证的具体原则上是要证明公司资金转移是否具有书面证据可支持的合法原因。取证角度一般先从公司工商登记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材料入手逐步扩展到期财务账目。由于主张人不能持有财务账目资料,可以申请法院要求公司提供该财务账目资料。(一)证明违法主体情况的证据:(1)、股东个人基本情况(身份证);姓名、住址、年龄、职业等;(2)、发起人是法人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等;(二)违法事实的证据的收集:(1)、领取营业执照前的出资情况。包括:实物过户情况、现金入帐情况等。应当证实出资属实,如出资不实则属于虚假、虚报出资问题(2)、领取营业执照后抽逃出资的情况:现金转帐情况、实物再过户情况等;这部分是核心证据,要注意区分对外投资、借款、应收款等与抽逃的界线;(三)情节轻重的证据:这个证据一是用于衡量处罚轻重的
    2023-04-29
    263人看过
  • 抽逃出资认定标准的相关问题
    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有:1、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股东;2、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不交付货币、实物或不转让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3、客体要件,本罪的对象是侵犯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4、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转让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逃避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有哪些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有下列几种:1、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2、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帐,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5、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
    2023-07-02
    398人看过
  • 抽逃出资还有没有刑事责任?
    抽逃出资还有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
    2023-06-26
    238人看过
  • 起诉抽逃出资罪要什么证据
    该类纠纷所适用的举证规则仍然是“谁主张,谁举证”。针对上述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取证的具体原则上是要证明公司资金转移是否具有书面证据可支持的合法原因。取证角度一般先从公司工商登记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材料入手逐步扩展到期财务账目。由于主张人不能持有财务账目资料,可以申请法院要求公司提供该财务账目资料。(一)证明违法主体情况的证据:(1)、股东个人基本情况(身份证);姓名、住址、年龄、职业等;(2)、发起人是法人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等;(二)违法事实的证据的收集:(1)、领取营业执照前的出资情况。包括:实物过户情况、现金入帐情况等。应当证实出资属实,如出资不实则属于虚假、虚报出资问题(2)、领取营业执照后抽逃出资的情况:现金转帐情况、实物再过户情况等;这部分是核心证据,要注意区分对外投资、借款、应收款等与抽逃的界线;(三)情节轻重的证据:这个证据一是用于衡量处罚轻重的依据,二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
    2023-06-14
    170人看过
  •  抽逃出资罪与增资不实的关系
    股东通过增资不实的方式,将公司财产用于个人利益,可以构成虚假出资罪;但如果股东没有故意将公司财产用于个人利益,就不构成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罪是指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抽逃出资罪和虚假出资罪的概念。抽逃出资罪是指股东通过转移资产、减少出资等方式,将公司财产用于个人利益的行为;而虚假出资罪是指股东在出资时,故意提供虚假的出资额或者出资来源,以达到非法占有公司财产的目的。根据题目所给的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果股东通过增资不实的方式,将公司财产用于个人利益,那么这种行为可以构成虚假出资罪;但如果股东没有故意将公司财产用于个人利益,那么这种行为就不构成抽逃出资罪。因此,我们可以将题目中的内容改写为:股东通过增资不实的方式,将公司财产用于个人利益,可以构成虚假出资罪;但如果股东没有
    2023-11-10
    97人看过
  • 如何证明股东抽逃出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的证据证明股东抽逃出资: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的证据;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的证据;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证据;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的证据。《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
    2024-03-03
    89人看过
  • 虚假出资及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一、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予以处罚。二、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予以处罚。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拒不改正的,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公司限期办理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处罚。公司成立两年后,其中,投资公司成立五年后,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仍未交付或者未足额交付出资,且公司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处罚。三、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予以处罚。
    2023-04-21
    469人看过
  • 抽逃出资责任的划分及股东的责任
    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2、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违约责任。3、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4、为抽逃出资提供帮助或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股东、董事、经理的连带责任。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股东抽逃出资认定(1)行为主体:该行为的主体是公司出资者,即股东;(2)主观方面:是看公司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还的话,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验资成立后又抽逃出资的行为,如果抽逃的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注册资本罪。《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
    2023-07-06
    195人看过
  • 税务诉讼的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
    税务诉讼的举证责任(一)税务诉讼举证责任的含义举证责任制度是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举证责任关系诉讼两造之成败,法谚有云: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一语道破举证责任在诉讼程序上的关键性地位。正因为举证关系到诉讼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权利能否得到法律的保障,所以各方当事人都会积极地向法院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但是双方当事人的证据都不足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即案件事实存在真伪不明时,应当由何方当事人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要明确一下举证责任的内涵。在英美法系国家,举证责任经常在两种意义上适用。一是指法定责任,这一责任根据实定法规则确定,并且在诉讼的任何阶段都不会发生转移;一是指提供证据的责任,提供证据的责任表示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提供表面证据的必要性,在当事人之间相互转移。提供证据的责任是指提供充分证据给法官以使法官确定将案件移交陪审团,或者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
    2023-06-07
    26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以确定案件事实是否成立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当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即司法机... 更多>

    #证明标准
    相关咨询
    • 抽逃出资后股东证明补足出资的证明标准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9-27
      发现股东偷偷掏空投资,最好的办法就是查银行交易记录。想让股东掏空算是违法,还得伤害了公司利益。证明股东是在偷偷掏空公司钱,我们要找两个东西,一个是他是怎么把钱偷偷转移出去的,另一个是这种行为对公司造成了多大的危害。要是只看财产转移这点,没有对公司造成伤害就不算违法。举个例子,比如把钱打到公司账户上验完资再转走,或者编造假债把钱转走等等,这些都是形式要件;而实质要件就是要看这个行为到底给公司带来了什
    • 证明有关标准与证明责任有何关系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8
      证明标准和责任本质上是一物两面的概念,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考察同一诉讼现象所获得的不同概念。①证明责任的答案是谁应该提供证据证明具体事实。证明标准回答问题是证明当事人应提供多少证据。②证明责任确定提供证据的主体。证明标准确定了提供证据的内容。③证明标准是在证明责任的基础上产生的。证明责任在诉讼中演变为特定的时间点或状态点,在诉讼中表现出证明标准的价值。④两者没有真正的证明责任制和标准制。总之,证明责任
    • 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的性质的关系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2
      证明标准和证明责任本质上是一物两面的概念,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就同一诉讼现象进行考察所得出来的不同概念。 ①证明责任回答问题是就特定的事实,应当由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明标准回答问题是就特定的待证事实,当事人应当提供多少证据加以证明。 ②证明责任确定了提供证据的主体。证明标准确定了提供证据的内容。 ③证明标准是在证明责任的基础上才产生的。证明责任在诉讼中演变到某个特定的时间点或状态点,便呈现出了证明标
    • 抽逃出资的举证责任怎么承担?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6
      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原则上应当由债权人或守约股东举证,但不宜过于严苛,只要其能举出使人对抽逃出资的行为产生合理怀疑的初步证据或有关线索即可。
    • 追加抽逃出资股东的证明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
      一、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申请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并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