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有哪些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8:03:15 83 人看过

1、限制准入的资格。宅基地基本上属于无偿取得,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既不能申请宅基地,也不能购买宅基地。

2、不申请不予分配。符合资格准入的条件之后,还要每个农户家庭自主申请。不申请的话,不予分配。

3、限制数量和面积。一方面,每户家庭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另一方面,每户家庭宅基地的使用面积不能超过标准。

4、限制使用和流转。宅基地只能主要用于居住,一般不能随意挪作他用。如果超过两年不使用,也就是一直闲置着,还要由村集体收回。

一、宅基地可以买卖吗,私自买卖宅基地是否合法?

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农民宅基地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农民为了建房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时,要按照一定程序来。包括申请、勘察、村委会审核、审批、验收放证等环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无偿性和限制性,并且使用主体是集体范围内的农民,这些都是农村宅基地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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