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间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09:12:11 436 人看过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又发现新罪的,要从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一、刑事拘留的其他规定

1、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

刑事拘留根据案件的严重情况对于当事人的拘留时间是虽然是不定的,也还是有一定的期限规定的,但是一旦在刑事拘留期间又发现了犯罪的嫌疑人的其他罪行的话,则需要对其他罪行进行一定的侦查,因为则需要重新计算刑事拘留的时间,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身份信息不明的犯罪嫌疑人和需要做精神鉴定的嫌疑人等,刑事拘留的计算期限也有不同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3: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羁押期限是否可以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羁押期限可以吗只有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这3种有期自由刑才涉及刑期计算的...刑事拘留时间未折抵刑期、行政拘留时间未折抵刑期行政拘留可以保释吗?取保候审(也就是大家所说的保释)是适用于刑事案件的,行政拘留并不属于刑事案件中的处理。具体可以参考《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是适用于刑事案件,而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案件,不适用保释制度,但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由此可知,行政拘留是不可以保释的,但是可以申请
    2023-06-13
    161人看过
  • 怎么解除羁押怎么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2023-06-04
    493人看过
  • 罪犯羁押是否按刑期计算
    罪犯羁押是按刑期计算,羁押根据最后所判决的刑罚不同,折抵刑期不同。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一、羁押期间需要重新计算的情况有哪些?1、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罪犯如果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能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3、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移送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或者审理期限。4
    2023-06-25
    340人看过
  • 新刑法刑事拘留羁押抵刑期吗
    一、新刑法刑事拘留羁押抵刑期吗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
    2023-06-11
    114人看过
  • 拘留期间发现新罪的期限可以延长吗?
    可以延长,批捕后发现新罪需要重新确定侦查羁押期限并且继续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对于该条的适用,要把握一点:侦查的期限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开始计算,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开始计算。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从收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之日起到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之日止。因此,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但在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不能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逮捕犯罪嫌疑人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24小时以内,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场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一、逮捕后侦查的时间最长是多少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
    2023-04-03
    253人看过
  • 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有哪些情况?
    关于羁押期限有多久这个问题的解答需要根据不同的羁押方式进行分析,不同的羁押形式所涉及的羁押期限就是不一样的,比如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等。一、羁押期限(一)、强制措施期限(最长羁押期37天)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第92条)1、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准不超过7天,最长37天。(第69条)2、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第58条)​3、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第58条)(二)、侦查羁押期限(最长羁押期7个月)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第124条)2、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经本法第124
    2023-06-11
    245人看过
  • 两次刑事拘留羁押期限连续计算吗
    一、两次刑事拘留羁押期限连续计算吗?羁押期限不是连续计算的,每一次刑事拘留的时间都是从入所以后开始计算的,最长不能超过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刑事拘留违法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可以,在刑事案件中,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
    2023-04-20
    101人看过
  •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条件是什么?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
    合法的拘捕是羁押的前提条件,只有先行拘捕才能申请羁押。未经合法拘捕到场时,警察不得自行接送,检察官不得申请法院羁押。那么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条件是什么?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
    2023-05-06
    339人看过
  •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有什么条件
    一、侦查羁押期限是多长时间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下列案件在上述3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上述5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4、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条件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检察院批准。但
    2023-06-20
    292人看过
  • 临时羁押是否算拘留期限
    临时拘留时间一般计入刑事拘留期限内。其实法律上并没有临时拘留这样的概念,临时拘留的这种情况是涉及到一起刑事案件,被两个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介入。案发地的公安机关因为某些情况需要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先把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了,然后公安机关之间再进行移交。一、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则适用于一般违法的人;(2)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只是一种临时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3)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的人;(4)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5日
    2023-03-14
    452人看过
  • 批捕后羁押期是多少天,哪些情况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一、批捕后羁押期是多少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批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到三个月,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继续延期,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还需要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所以羁押期限没有一个绝对的上限,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实际办理情况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
    2023-06-17
    188人看过
  • 刑事拘留第一日计算在羁押期限内吗
    一、刑事拘留第一日计算在羁押期限内吗根据我国刑法第41条、第44条及第47条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刑事拘留的当天算羁押期限的第一天。因此刑事拘留第一日是计算在羁押期限内的。二、拘留的羁押期限有什么用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3-04-14
    170人看过
  • 逃犯异地临时羁押期限是否算刑拘时间
    逃犯异地临时羁押期限可以折抵刑期,是算刑事拘留时间的。依照《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羁押手续怎么办理?(一)查验法律文书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
    2023-03-17
    223人看过
  • 派出所羁押算刑事拘留期限吗
    一、派出所羁押时间算刑期吗可以,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决拘役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决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最新死缓2年前的羁押算刑期吗不算。1、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的被告人,在看守所先期羁押的时间是不折抵刑期或者考验期的。死刑缓期、无期徒刑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2、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先期羁押是折抵刑期的。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
    2023-03-13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批捕之后发现新犯罪事实羁押期限是不是要重新计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8-28
      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
    • 监视居住发现新罪羁押期限会重新计算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15
      监视居住发现新罪羁押期限会重新计算的。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该在发现之日起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但是并不停止对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而且前后两种或者多种罪名,一般都是会并案同时检查的。
    •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是新刑法规定的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1、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一)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 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期间另有重大罪行,是否要重新计算侦查羁押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15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 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对于该条的适用,要把握一点:侦查的期限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开始计算,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开始计算。
    • 侦查期内发现新罪怎么计算羁押期限?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4
      这种情况是从办案部门发现新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如果已经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对于新罪的侦查期限通常是两个月,案件情况复杂的,侦查羁押的期限是可以依法向后延长的。新发现的罪行调查清楚以后,要一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