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禁止结婚的亲属;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期间产生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义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而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目前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可以理解为以下疾病:
(1)指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导致婚姻无效的当事人所患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应当是当事人结婚前患有的,而不是结婚后患上的。
综上,婚姻作为一种社会形式,只有满足了婚姻成立的本质和形式要求,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是合法婚姻,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承认和保护。
男女的结合违反法律规定的婚姻条件,属于非法婚姻,不能为法律所承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法律角度解析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78人看过
-
"我国婚姻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况"
193人看过
-
无效婚姻由什么法律规定
224人看过
-
婚姻的无效与撤销:法律概念分析
465人看过
-
婚姻法律中关于婚姻无效的规定及程序
184人看过
-
解决无效婚姻的法律手续
153人看过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
无效婚姻案例解析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72005年,25岁的A与18岁的B通过非法的方式在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双方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在,双方因为在生活中经常吵架,感情已经破裂,但是双方无法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因为担心结婚证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不知道该怎么解除婚姻关系。湖北今天事务所杨名勇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
-
的婚姻法律法规无效婚姻的婚姻法律怎么解除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17无效婚姻怎么解除?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
-
无效婚姻可以解除吗? 有法律规定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12想要解除无效婚姻,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宣告婚姻无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结婚的时候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是现在已经达到的,不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
民法典婚姻司法解释怎样规定无效婚姻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18《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我国《婚姻法》对无效婚姻的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1-09-30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均未规定无效婚姻内容,只是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版已废止)中才有“婚姻关系无效”的提法。 2001年《婚姻法》修订中,确立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内容,使得《婚姻法》的体系更为完善。现行《婚姻法》第十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