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5:43:01 382 人看过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在城镇土地评估中比较常见。划拨土地由于没有使用年限,且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一般较大,部分土地由于城市开发和建设,规划用途和实际用途都发生了变化,加上划拨土地进行抵押时存在着诸多限制条件,使该类型用地的评估比较复杂,测算难度也较大。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遵守土地估价的一般原则

土地使用权抵押属于二级市场行为,但划拨土地没有经过一级土地市场,因而,当它直接进入二级市场后,评估时就要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但必须遵守土地估价的一般原则。在进行评估时,可以先将划拨土地假设成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自由转让的土地,并由此确定价格。只有在此假设前提之下,评估时才能符合替代原则、预期收入原则、最有效使用原则及供给与需求原则等。

充分考虑评估中的风险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市场行为。由于划拨土地属于国有资产,因此进行抵押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抵押人、抵押权人还需要与土地管理部门签定有关核定土地出让金的协议,其评估价格并不等同于土地的预期价格,而是比它低。在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抵押期间的风险性,以保守性评估为指导原则,在测算出预期土地价格之后,应进行一定幅度的风险系数修正,但修正幅度不宜超过20%。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的目的是为抵押人,或抵押权人进行抵押贷款提供价格依据,所以,评估时既要为抵押人测算出土地的有效价值,又要替抵押权人充分考虑放贷的安全性。由于在抵押人无法偿还时需对抵押物进行强制性的清偿处理,所以评估测算时还应考虑强制处置和有关费用。评估结果应该是扣除了处置费用后的价格,即评估价格等于市场预期价格减去强制处置费用。

认真界定委托评估土地用途

拥有划拨用地的单位大部分是城镇国有企事业单位,而且获得划拨土地的时间基本上在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之前。随着城市规划的调整和城市建设的逐步铺开,许多原来的划拨土地用途发生了变化,有的因为道路建设带来商机而转变成商业用地,有的因为住宅开发建设而转变为住宅用地。目前这类土地大部分未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造成实际用途、规划用途和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土地用途的不一致,因此,评估时要参照规划资料,根据土地估价的有效使用原则,认真界定委托评估土地的用途,并要求委托方先测量确定各类用途土地面积,然后按照不同用途分类测算土地价格,做到既遵循保守估价的原则,又避免评估结果失实。

土地使用年限不作修正

由于划拨土地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制,评估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在使用年限方面的价格内涵。此时将地价界定为无限年期很不妥当。根据经济学原理,价格源于市场,价格本身属于一种市场行为,所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年限可以定义为,规划土地用途下以估价时点为起始日期的法定使用年限,在评估时不宜进行土地使用年限方面的修正。

评估结果应包含土地出让金

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有人认为不包含土地出让金的地价,其实不能一概而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评估结果应该是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地价。因为在进行抵押前,抵押人、抵押权人需与土地管理部门签定有关核定土地出让金的协议,在进行清偿处置时,法律规定必须先抵偿土地出让金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如果在计算中仍然扣减土地出让金,就意味着双重扣减,会导致估价结果偏低,相对于抵押人来说,则未能充分体现出评估的公平性原则。

综上所述,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在假设划拨用地可以自由转让的前提下,遵循评估的一般原则,围绕抵押的评估目的,充分考虑抵押的借贷风险,以保守性评估为指导思想测算得出的规划土地用途下,以估价时点为起始日期的法定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具体公式为:

土地价格等于规划用途土地在评估期日法定年限的市场预期价格×抵押风险修正系数减去清偿处置费用。

一、我国土地出让金是什么标准?

1、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3、通过上上述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如果有异议,可以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需要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抵押相关文章
  • 划拨土地抵押谁批准
    一、划拨土地抵押谁批准根据2004年1月15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发(2004)9号文件的规定,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视同已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必再另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审批手续。由此可知划拨土地抵押需要经过土地所在地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否则抵押不发生法律效力。二、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需提交什么材料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提供可供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按期清偿债务的担保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抵押人,抵押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人须提交的文件(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房屋所有权证》(有地上物的,复印件);(四)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有地上物,复印件);(五)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六)土地估价报告或
    2023-06-04
    31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股权划拨是否合法?
    通过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股权投资是被允许的,但股东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且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通过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股权投资是被允许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但是,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作为股权投资?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作为股权投资
    2023-11-13
    190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能否保留划拨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能保留划拨使用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一、部队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部队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按照《关于加强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军队空余土地转让应当上报总后勤部审批,未经总后勤部批准并确认许可的,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
    2023-02-20
    465人看过
  • 什么是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长时间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或许对于这种说法大家都比较熟悉,但是有一部人他们对房屋土地证是划拨还是出让有什么区别的有些细则并不了解,并且也不太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1、有两种可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方式有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完补偿、安置等的费用后便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或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得到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2、划拨只能适用于公益或国家重点的工程项目。规定了只能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益的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体现出其公益的目的。3、因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直接由政府的批准产生的,只要交纳征用的补偿安置费用后就可取得使用权,并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
    2023-05-05
    280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局吗?
    (一)土地使用者应当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土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申请人经协商一致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土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四)土地使用权抵押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五)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到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登记手续。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人须提交的文件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有地上物的,复印件);4、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有地上物,复印件);5、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6、土地
    2023-08-05
    177人看过
  • 划拨土地抵押注意事项
    1.划拨土地没有产权明确的建筑物,仅以该土地抵押的,不可以抵押。划拨土地抵押需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才能办理抵押登记。此种情形实质是只有划拨土地变更为出让土地才能办理抵押,变更前是不准许抵押的。2.以划拨土地上产权明确的建筑物抵押的,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建筑物办理抵押的,其占用的划拨土地也一并抵押。划拨土地可以先办理抵押登记,在实现抵押权时(例如执行阶段)补正瑕疵并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对于办理了划拨土地抵押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抵押权有效。人民法院审理时,不应审查人民政府对划拨土地抵押手续的批准手续是否履行或完备,只审查当事人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抵押登记的,应认定抵押权人享有抵押权,有权对对抵押的建筑物和占用的划拨土地主张优先受偿权。4.对于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执行,人民法院执行时需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原则人民法院应依法推动执行程序,但是如果在执行过程中
    2023-03-27
    332人看过
  • 法律上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二、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特征有哪些?1、公益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2)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2、行政行为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
    2023-06-03
    483人看过
  • 划拨土地改为出让需要去评估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将划拨的土地出让的,是需要对土地的价值进行评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评估。《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拟出让地块的情况,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规定,对拟出让地块的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经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集体决策,合理确定协议出让底价。协议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协议出让底价确定后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
    2023-06-18
    186人看过
  • 是否有必要评估划拨土地的转让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对划拨土地进行价值评估,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评估。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出让土地情况,按照城市土地估价规定,对出让土地进行地价评估,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集体决定,合理确定出让协议底价。协议转让的底价不得低于协议转让的最低价格。转让协议底价确定后,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或抵押的:(一)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有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四)依照本法第二章的规定按照规定,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缴纳
    2023-05-02
    376人看过
  • 如何收回土地使用权划拨
    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等5种情形。具体内容包括:1、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2、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连续二年未使用土地的;4、未按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规定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5、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上述5种情况,第1、2两种和第3、4种情况在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时,采取的方法不相同:收回第1种和第2、第5种情况下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土地管理的一种行政措施,可以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
    2023-02-16
    33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没有划拨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挂牌、拍卖以及招标等:(一)挂牌。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出让人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二)拍卖。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三)招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一、土地所有权是谁《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2023-03-16
    391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什么情况下土地可以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土地可以划拨呢?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023-05-03
    380人看过
  •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是怎样的?
    一、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是怎样的?对于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做出了以下规定:“9.1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而设定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以转租、抵押和转让。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等于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值在租期内的资本化。估价方法可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9.1.1市场比较法选择相邻地区的类似承租土地使用权实例,进行情况修正和期日修正,经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比较后决定其价格。在情况修正中应特别注意与政府签订的契约的内容、特别规定、经过时间和剩余期限等对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影响。9.1.2收益还原法(1)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公式:V=(a,/r)[1-1/(1+r)n]式中:V: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a,:盈余租金r:承租土地使用权还原利率n:收益年期(2)纯收益计算承租土地使用权的纯收益即盈余租金,由市场租金与合同租金的
    2023-04-19
    37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属于集体土地吗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
    2023-08-05
    16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成立后,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得申请人民法院拍卖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款抵偿债务,如有剩余,应退还给抵押人,... 更多>

    • 在土地上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中什么是无偿划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18
      1、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企业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如果要以该土地使用权作为标的物设定抵押,必须经过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否则抵押无效。 2、无偿划拨的土地,国家享有土地所有权,破产企业享有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因企业需要无偿赋予企业对国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有特定的用途,企业并不能时
    • 在划拨土地的估价与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主体是,抵押权人是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6
      (一)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的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权人进行地价评估或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并经抵押权人认可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 2022年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12
      1、抵押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须交清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须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同意。组织和个人。 3、抵押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产权证明。 4、抵押人持有土地的《土地价格评估报告》。 5、抵押权人持有土地管理部门签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证明书》以下简称《抵押证明书》),此证明书由省土地管理局制发。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效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7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不能单独抵押的。必须与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暂行条例全文是怎样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1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