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又称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享有探视、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探视权不履行没有后果。
行使探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利;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利。
当间接扶养方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或者采取各种措施阻碍另一方实现探视权,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对有义务协助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拒绝执行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
探视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上来讲,离婚以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在探望孩子的时候,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最好不要进行阻拦,对探望孩子的时间、方式也没有必要专门进行限制,想什么时候看孩子就什么时候看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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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不履行的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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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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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不履行的原因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9探视权,又称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享有探视、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探视权不履行没有后果。 行使探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利;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利。 当间接扶养方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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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不履行探视权?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8不履行探视权一般指的是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对孩子的探视权,但擅自放弃和孩子单独相处联系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一般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具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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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被阻的原因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2一、视权一般不能被阻止。但可以被法院中止,中止的原因如下: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或子女强烈拒绝父母探望等。且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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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不履行后果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41、探视权又称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2、探视权不履行没什么后果。 3、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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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不履行后果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31、探视权又称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2、探视权不履行没什么后果。 3、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