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丢失如何注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8:32:15 323 人看过

(一)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

(二)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

(三)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又续住该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确表态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贷款金的,原则上不允许,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免收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

一、房屋续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如果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不同意出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租,而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

2、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承租人不积极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迁时,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标准;如这时双方争执不下,应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机关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裁决。

二、承租期间的特殊情况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房屋租赁合同丢失后的相关问题如何处理
    1、如果是通过中介租的房子:中介一般存有合同备份,可以借其复印一份。如果他们拒绝的,但承租人了解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了解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租赁合同丢失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承租人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若中介否认租赁合同,驱赶承租人,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2、如果直接通过房东租房,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3、如果在承租租期内,丢失租房合同,可以要求履行合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最强证明。但是其他证明,比如押金、收条、证人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4、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最终由败诉人承担。承租人有需要有其他的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证明房东有违约行为。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如何处理添附物一、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
    2023-08-12
    377人看过
  • 如果丢失了租赁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如果丢失了租赁合同是否仍然有效。租赁合同灭失,有租金收据的,可以证明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关系仍然合法有效,但建议签订补充合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或者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经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设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金、期限和违约责任达成协议后,租赁合同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要件,即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有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比如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出租人是房屋所有人还是合法使用人。2。只要法
    2023-05-07
    130人看过
  • 租赁合同承租人主体注销
    租赁合同的主体:即参与租赁关系的合同当事人,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租赁合同的客体:是指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一、合同订立时客观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2023-03-15
    54人看过
  • 租赁合同原件丢失只有复印件
    合同原件丢了复印件是有效力的,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合同原件不见了,只有复印件的,对合同的成立不产生影响,合同仍成立的。一、合同原件被销毁复印件有效吗合同原件被销毁复印件是有效的,但是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合同原件被销毁,只有复印件的,对合同的成立不产生影响,合同仍成立的。但是如果因履行合同产生纠纷而需向法院起诉时,根据证据举证规则,如果对方对合同复印件不认可的,因不能提供合同原件,会对其主张权利产生不利影响。二、原合同丢失怎么办合同原件丢失了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复印件或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重新达成新的协议或者补充协议。如果复印件是真实的,有其他证据能与之印证的,并且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或者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复印件是有法律效力的。三、合同的原件是复印的可以吗合同原件有效的,复印件也有效。但是作为证据使用时,原件的证明力度更高,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根
    2023-03-25
    256人看过
  • 房屋租赁备案证丢失如何补办
    房屋租赁备案证需要租赁双方持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等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核监证后,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审,签署二审意见;缴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怎么开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
    2023-08-08
    176人看过
  • 公司吊销租赁合同如何履行
    一、公司吊销租赁合同如何履行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要进行解散清算,而租赁合同如何处理,由清算组决定,一般情况下是解除租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
    2023-04-18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丢失还能退回租金?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7
      应该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已经成立的房屋租赁合同都是有效的,如果要退就得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
    • 车辆如何在租赁期间丢失?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9
      是否有租赁合同承租方丢失的吗如果系承租方承租过程中丢失,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 商铺租赁合同中租赁损失如何认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15
      商铺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你能够到当地工商部门买下。 2、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分方资料。如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奏效。 3、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花费的承受方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花费等。 4、如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 5、如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
    • 租赁合同备案能注销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12
      租赁合同备案后可以注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同时,第十九条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因此,租赁合同备案后,终止租赁合
    • 租赁合同丢失诉讼证据的相关内容是如何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6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要准备哪些材料和证据 一、民事起诉状。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材料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社团法人登记证等。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起诉时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3、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起诉时应提交被告的法定代表人、住所的工商查询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