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人身伤害赔偿诉讼的法律常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6:43:01 378 人看过

2005年5月5日原告吴某、张某逸与受害人张某等17人参加了由被告某旅行社组织的牛某二日自驾游。进入景区游览时天色变阴,原告一行建议导游调整行程,但导游坚持带队上山。不久下起了暴雨,导游没有就近安排避雨,而是要求大家原路返回,致使张某在返回的途中被一棵折断的马尾松砸伤,经医治无效死亡。法院认为,旅游服务机构及其导游负有保障游客安全的责任,本案导游不顾恶劣天气坚持带游客冒险进入林区的错误行为,被告牛某公司管理不善致使马尾松折断伤人,事件发生后又未尽最大救助努力,这3个因素均是导致被害人张某死亡后果发生的原因。判令被告某旅行社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55051.58元,被告牛某公司承担90%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495464.22元。这是法院运用安全保障义务确定景区赔偿责任的典型案例,本文以该案为切入口,研究和探讨旅游景区安全保障义务。

一、旅游景区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是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负有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照顾、保护他人免受人身损害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首先确认了安全保障义务,是司法解释发展法律的重要成果,是调整景区经营管理者与游客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旅游景区是指任何一个可供旅游者或来访游客参观游览或开展其他休闲活动的场所,是旅游者参观、游览的主要场所。旅游景区以其独特的自然、人某观和愉快轻松的环境带给游客愉悦的心理感受和体验,成为主要的旅游吸引物。旅游景区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空间受到各种人为或自然因素的影响,使旅游景区的安全备受考问和挑战。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旅游景区发生的这些旅游安全事故不仅给游客的人身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严重损害了景区旅游形象。

游客进入景区与景区经营者建立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景区应按合同提供相应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满足游客的旅游休闲需求和精神满足。为何在合同之外规定景区安全保障义务?一般认为基于以下理由:

(一)危险控制理论

经营者开发经营旅游景区,其具有的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使他们比一般游客更了解设施、设备的性能、状态,景区内部及周边地区的情况,包括社会治安状况、气候、地质地貌、相关法律规定、文化状况等等,具有预见损害的信息优势,更能采取更低成本的避免和减轻损害的措施。因此,在属于不作为责任原始形态的对他人侵权行为之责任领域内,监督者控制潜在危险的义务通常来源于他对危险的控制力。

相关文章·潮州市旅游业管理暂行规定·旅客伤亡赔偿责任的构成·身患高血压游玉龙雪山身亡亲属告旅行社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败诉

特别推荐·旅游赔偿纠纷的维权·旅游人身损害赔偿怎么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1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伤害赔偿相关文章
  • 旅游赔偿诉讼程序
    旅游赔偿诉讼程序:1、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2、法庭调查。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法庭调查的基本顺序是:(1)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的陈述;(2)证人到庭作证;(3)鉴定人到庭;(4)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5)勘验人到庭。3、法庭辩论。指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言词辩论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4、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评议不对外公开,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议应当制定笔录,对不同意见也必须如实记入笔
    2023-06-14
    494人看过
  • 旅游意外保险常识及境外旅游保险理赔
    旅游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的旅游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大致分为四部份:(一)人身意外保障、(二)医疗费用保障、(三)个人财物保障、(四)个人法律责任保障。(一)人身意外保障:由于意外造成死亡或永久性伤残而给予一笔预先约定的金额。(二)医疗费用保障:在旅途中因意外而引致的医疗费用开支。完善的旅游意外保险应包括国际医疗支援服务,万一在外地发生严重事故,受保人可享用国际医疗队伍的服务;例如紧急医疗运送或送返原居地等。大部份的旅游意外保险都是只保障因意外造成之医疗开支,但亦有少部份的保单可同时保障在旅途中因疾病而带来的医疗支出。(三)个人财物保障:保障在旅途中,财物因意外损毁或被盗窃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四)个人法律责任保障:在旅途中受保人因疏忽而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而被追讨索偿的保障。由于不同的保险公司发出的保单条款可能有异,因此保障范围可有不同。旅游意外保险一般包括医疗费用、人身意外、意外双
    2023-06-15
    327人看过
  • 旅游中发生车祸致游客人身损害赔偿案
    当事人李某于2002年9月1日参加旅游团旅游时因旅游车发生车祸受伤。经医治完结后,李某于2002年10月3日与旅游公司及车主单位达成赔偿协议。后旅游公司及车主单位不愿按协议对李某予以赔偿,李某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一审、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李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附:(2004)渝一中民终字第205号《民事判决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渝一中民终字第205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天鹅国际旅游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8号14层。法定代表人王-勇,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谢*贵,**天鹅国际旅游公司副总经理。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市**旅游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西来寺8号。法定代表人王-波,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田*明,**昆德律师事-务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霞,女,1977年1月25日出生,汉族,重庆市第一公共交通公
    2023-06-13
    270人看过
  • 行政赔偿诉讼常识
    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的特别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3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行政赔偿诉讼属行政诉讼的特殊类别,其在起诉条件、受案范围、诉讼当事人、证据规则以及审理形式等方面都有自身特点。
    2023-05-01
    482人看过
  • 国庆出游要知道的旅游维权常识
    一、旅游经营者霸王条款无效根据规定,旅游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为对旅游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旅游者合法权利的责任,如果旅游者遇到类似霸王条款,旅游者请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该内容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违反合同减少旅游项目要赔偿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变更旅游行程,在征得旅游者同意后,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分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或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因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有擅自改变旅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等行为,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时有欺诈行为,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双倍赔偿其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杜万华表示,如果旅游经
    2023-06-07
    209人看过
  • 关于人身伤害赔偿中经常居住地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5月1日生效了,该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人们的影响是很大的。它体现了我国法制的建设进一步的完善,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但是在实施的一年多来,该解释也存在诸多的问题,本文就其中的第二十五、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的法律规定适用问题作一下深入的分析、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
    2023-06-08
    420人看过
  • 旅游官司带给你的损害赔偿法律警示
    外出旅游如何维权旅游官司带给你的法律警示高高兴兴旅游去,平平安安回家来。这无疑是每一位爱好观光旅游者的共同心愿。不过,由于旅游服务市场的不尽完善、旅途风险的不确定性,再加上一些游客自我保护意识的淡薄,以往出游中,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各种各样的旅游纠纷也呈上升趋势。外出旅游,究竟该注意些什么?倘若旅途中产生了纠纷,又该如何依法维权?本市法院近期审理的几个旅游官司,或许能带给您一些帮助和启示。案例一随团医生服务,警钟敲响小小的胃痛居然成了急性心肌梗死。可是,由于旅行社随团医生的预见性不够,57岁的毛老师欢欢喜喜出门却因未及时转诊,就这样长眠在了丝绸之路上。去年6月,毛老师所在的中学与某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开展丝绸之路———西部行教师考察活动。7月7日,兴致勃勃的毛老师和同事们踏上旅途,酒量不大的他还在火车上喝了两口白酒。7月10日凌晨,毛老师感觉肚子有些不适,并逐渐出现了腹
    2023-04-24
    252人看过
  •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有必要买吗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这类保险对于所有外出的游客来说都是最为实用的,保费便宜,保险金额最高可达1万元。保险期间从旅游者进入旅游胜地和风景区开始,直到旅游者离开风景区和风景区。最好在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时候把往返的时间也算在内,避免在来回的途中发生意外伤害而不能获得理赔。如果是在国内旅游的旅客,建议从保障范围,保险金额,免责条款这三个角度购买,锁定合适的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出国旅游人士在挑选旅游人身意外险要选择相应的境外旅游人身意外险投保,如果行程较近、多次出国且出行目的国的治安较好,那么意外保障额度可适当降低,建议在10万元左右。一、投保有哪些需要了解?1、入境旅游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时开始,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办完出境手续出境时止。2、国内旅游保险期限自被保险人在约定时间登上旅行社安排的车辆起,至被保险人离开旅行社安排的车辆止。3、从保险只能通过中国海
    2023-06-27
    124人看过
  • 旅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应怎样进行举证
    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请求权基础是旅游合同;旅行社领队或游艇服务商关于事发经过的书面材料,能证明在旅游过程中受伤的事实及因果关系;医院病历、出院小结、医嘱清单、医疗费发票、鉴定结论、鉴定费发票、误工收入减少证明、户口簿或暂(居)住证、工资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护理人员工资证明等。一、人身损害官司需要什么证据人身损害官司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
    2023-02-04
    495人看过
  • 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什么
    1、旅游人身意外身故保障。指在旅行发展过程中被保险人在进行合同的有效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者是在事故情况发生180之内因此对于事故身故的,保险有限公司没有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给予中国保险赔偿,同时终止对此保险人的保险产品责任。2、旅游人身意外伤残保障。在旅游过程中,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因外部伤害事故造成身体残疾,或者180天内事故造成身体残疾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支付保险赔偿金。若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照第180日的身体状况给予意外伤残保障金。3、旅游意外医疗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有限期间内发生事故,并在公司指定或批准的医院治疗,保险公司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支付被保险人合理医疗费用的90%。一、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注意哪些投保误区?误区一、旅行社投保就行。事实上,只为经济责任旅行疏忽或旅游责任险故障须承担该法案,以及事故发生游客自己不在覆盖范围。误区二、出险后能全
    2023-02-21
    166人看过
  • 这样来打随团旅游人身伤害官司
    ●关键点一谁来起诉有些旅游行为中,签订旅游合同的人不是最终参加旅游的人,这点在单位组织员工参加旅游活动中表现较为突出,有的旅游合同是团队中的一个人作为代表签订的。有的旅行社会出一份游客名单给导游,有的可能没有名单。这为原告主体身份确定带来困难,谁来起诉成为一个关键点。朝阳区法院法官认为,旅游合同是旅游经营者接受报酬,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的合同,如游客与合同签订人不同,该合同属于为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旅游经营者对所有其同意参加旅游的游客,都负有照顾、保护、和通知等的附随义务。旅游经营者违反此项义务的,参加旅游的游客有权依据合同,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法律责任。●关键点二起诉谁旅行社一般只是一个打包销售者,并不实际提供服务,在它的下游,是目的地的地接社实际提供旅游服务,宾馆提供住宿、饭店提供餐饮、景点经营者提供游览、导游提供陪同、介绍服务。这些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各方都是法律上的独立主体,都有各自的利益
    2023-06-08
    100人看过
  • 旅客人身损害如何赔偿的?
    1、赔偿的标准。1)旅客伤亡赔偿标准:旅客受伤治疗后,身体部分功能丧失,应按功能丧失程度给予部分赔偿金。保险费,最高不超过法律规定的赔偿限额。具体标准参照《铁路旅客伤害赔付五险一金.赔付百分比表》的相关规定。旅客死亡的,按最高限额赔偿。关于旅客伤亡的赔偿范围和费用计算标准,实践中可以看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的相关规定。2)对旅客携带行李的赔偿标准:对旅客携带行李的损失、不足、变质、污染、损伤造成的实际价值损失、实际价值赔偿的变质、污染、损伤降低原价值的行李、包裹、行李,根据损伤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或加工、修复费用进行赔偿。如果损失程度在赔偿限额内,按照上述实际损失赔偿,如果损失超过赔偿限额,按照限额赔偿。2、赔偿限额。铁路运输企业应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限额如下:1)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000元2)对旅客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另外,在实践中,
    2023-08-05
    135人看过
  • 人身伤害侵权赔偿诉讼期几年
    一、人身伤害侵权赔偿诉讼期几年侵权行为的受害人向人民法院主张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侵权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人身伤害侵权赔偿诉讼期如何中止出现法定情形就可以中止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
    2023-12-11
    408人看过
  • 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第一点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还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一、被车撞了怎么才能赔偿轻伤呢1、财产损失。因交通事故导致财物的直接修理、重置费用。2、造成人员受伤的,伤害赔偿
    2023-02-04
    440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在审判实践中非常重要,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 更多>

    #人身伤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婚姻常识]诉讼损害赔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
    • 人身损害赔偿有什么常识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4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 旅游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如何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0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
    • 旅游赔偿诉讼程序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03
      1、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2、法庭调查。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法庭调查的基本顺序是: (1)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的陈述; (2)证人到庭作证; (3)鉴定人到庭; (4)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5)勘验人到庭。 3、
    • 旅游团旅游中,受害人与游客人身身、财产受损时,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3
      伤亡赔偿所会涉及到的责任人主要有两方:1.旅行社我国关于旅游纠纷的司法解释对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进行了规定,当旅游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游客人身、财产受损时,游客可要求旅游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为自己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均为旅行社,一旦旅行社因自身责任原因造成游客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失,保险公司代表旅行社对游客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承运人——轮船公司对于海上灾难,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