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法庭辩论词的格式是怎样的?
1、前言
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2、辩护理由
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
3、结束语
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二、如何写好民事诉讼法庭辩论词?
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律师辩护的法定理由,主要有以下下四类。
2、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随着公诉人队伍素质的普遍提高,起诉书和公诉词的水平越来越高,有人甚至赞扬它是向罪犯宣战的檄文。对一些可以或应当从轻、减轻被告处罚的法定情节,如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从犯、立功等,起诉书和公诉词一般都能客观认定,公诉人还利用法庭辩论阶段先于律师发言的机会率先向法院提出,大有不让律师独做“好人”的趋势。很多律师越来越感到有利于被告的法定情节都让公诉人先说了,除了在法庭上向公诉人“致谢”外,没有留下什么可让律师说的了。其实则不以为然,遇到上述情况时,可以在简单表达认同公诉人(但千万不可讲向公诉人“致谢”的话)发表的有利于被告的法定情节的基础上,腾出更多辩护时间和篇幅多说有利于被告的酌定情节。
-
如何写好刑事诉讼法庭辩论词
175人看过
-
法庭辩护词(刑事)格式范文
215人看过
-
民事诉讼程序分法庭辩论吗
355人看过
-
法庭辩论在民事诉讼中的必要性
8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终结后怎么做
188人看过
-
辩护人辩护词格式是什么?
180人看过
-
民事诉讼辩论代理词提前给法院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1民事诉讼的辩论代理词不一定要提前提交给法院的。在辩论阶段的代理词或代理意见,要根据庭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也就是要根据庭审中的争议焦点来决定,针对双方存在的争议来发表代理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在庭审前准备的代理词,可能只会是涉及了部分的争议,不能涵盖全部的内容,会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可以在庭后,再根据庭审情况,全面地书写一份代理意见,再交给法院,以便法院能更能全面、清楚地了解你的意见。
-
民事诉讼法关于法庭辩论的规定有哪些,法庭辩论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5法庭辩论,就是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在法庭上就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的诉讼活动。依照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方式改革规定的规定,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4)互相辩论。在经过一轮或者几轮的辩论之后,当事人没有补充意见的话,审判长就可以宣布辩论
-
2022年民事诉讼法庭辩论的顺序是怎样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2民事诉讼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离婚诉讼过程中,法庭辩论的规定是什么,离婚诉讼法庭辩论怎么进行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4离婚诉讼过程中,法庭辩论的规定是先有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再有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然后是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再进行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
-
民事诉讼法庭上如何打断原告的辩论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2在民事诉讼中,在法庭上不能打断对方的辩论,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进行参与法庭辩论,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