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条款中的工作地点指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09:43:52 300 人看过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工作地点作为合同必备条款,需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约定不明的,已经在某实际工作地点进行工作的,该实际工作地点视为双方确定的具体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变更工作地点的合理范围的程序有什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能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及时告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另一方应及时作出答复,否则将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仍然需要由劳动合同职工当事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且签字,方能生效。劳动合同变更书应由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同时,对于劳动合同经过鉴证的,劳动合同变更书也应当履行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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