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社厅函〔2001〕280号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合同支付生活费问题的请示》
(苏劳社法〔2001〕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以下简称《规定》)废止后,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有关生活补助费的支付问题,地方有规定的,可以按地方规定执行。地方没有规定的,以《规定》废止时间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计发劳动者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
二、对于国有企业改制的,企业中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是否支付生活补助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种情况: 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 更多>
-
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有关生活补助费的是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6这里“当时有关规定”主要是指《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规定的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有关生活补助费的支付问题。因为以前只有国营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其他企业是不给补偿的,因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以下简称《规定》)废止 后,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有关生活补
-
企业职工劳动保障及工活补助费暂行规定被废止后,如何支付劳动费?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6各位老师: 这里有一分文件,你们看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 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1〕280号)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合同支付生活费问题的请示》(苏劳社法〔2001〕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国发
-
终止劳动合同要支付什么样的生活补助费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4规定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
-
要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应该有补偿,关于退休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的问题?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6《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为了具体执行法律或弥补部分立法缺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例同样未规定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义务。故按照严格责任法定原则,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而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应当再负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额外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