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员工医疗期满解除合同是否有医疗补助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8:23:08 118 人看过

一、上海市员工医疗期满解除合同是否有医疗补助费上海市员工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了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后,还需要支付一定的医疗补助费。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二、工伤医疗期是多久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称这段期间为“工伤医疗期”,且这段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称为“工伤津贴”。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期限是多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如北京市、山东省)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河北省)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需要在停工留薪期满前的一定期限内提出,该一定期限具体到各地方又有不同的标准,大概有这样几种情形:

(1)无明确期限,即只是笼统规定在停工留薪期限届满前,没有具体的提前期限的规定;

(2)以天数为单位规定一定的期限;

(3)以工作日为单位规定一定的期限,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劳动者工伤治疗期间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1、工伤职工要求留用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在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甚至疑似职业病而在诊断留医观察的,用人单位都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认定为非法解雇,要作出经济赔偿。所以,如果工伤员工要求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实在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而具体的津贴标准则视职工的伤残程度而定。

2、工伤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需给付补助金经伤残认定后的工伤职工如果要求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36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金。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以上提到的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金,按照法律的规定,需要工伤劳动者在经过工伤认定后,鉴定为五到十级伤残才有权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医疗期满解除合同补偿金如何算,医疗期满解除合同可以领失业金吗
    医疗期满解除合同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不足一年满半年的赔偿一个月工资。医疗期满解除合同可以领失业金,因为符合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一、医疗期满解除合同补偿金如何算医疗期满解除合同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二、医疗期满解除合同可以领失业金吗医疗期满解除合同可以领失业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
    2023-06-05
    489人看过
  • 医疗期期满被辞退,单位除给经济补偿外,还给医疗补助费
    法律百宝箱导读:医疗期期满被辞退,单位除给经济补偿外,还给医疗补助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医疗期期满被辞退,单位除给经济补偿外,还给医疗补助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医疗期期满被辞退,单位除给经济补偿外,还给医疗补助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
    2023-06-10
    187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期满员工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同时,根据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医疗期满解除合同医疗期满解除合同王某2003年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去年10月,王某因患上了一场大病而不得不住院治疗。今年4月,该公司以医疗期满,其患病未愈不能工作为由,决定与尚在住院的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并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支付了其4个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王某不服,委托代理人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申诉。仲裁委审理后,撤销了该公司立即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评析:根据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2023-07-02
    352人看过
  • 患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费计算
    一、患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费计算患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费计算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患病期间单位能辞退吗患病期间单位不能辞退,不管是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员患的是其他病,只要是处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
    2023-05-22
    445人看过
  • 解除病休员工劳动合同应在医疗期满后
    解除劳动合同成关注焦点好合好散不需赔偿这是在劳动者违纪的情况下对单位实施的一种赔偿,如劳动者正常离职,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并不需要赔偿。同样是解除合同,是否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提前30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违约金和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条文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为录用劳动者直接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以及劳动者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病休应顺延合同依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病休在家,合同期限届满时医疗期未满企业应顺延劳动合同期限至医疗期满。医疗期满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病程度达到1-4级时可办理病退或者退职。伤病程度在5-10级之间,如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023-04-22
    205人看过
  • 医疗期满被辞退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医疗补助费,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医疗补助费吗?根据《上劳动合同条例》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医疗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另行支付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另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1997]18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该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需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对于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且不符合办
    2023-07-26
    124人看过
  • 上海市-上海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报销范围
    1、职工因疾1、职工因疾病、生育(含计划生育)、工伤、职业病等事由在国家、集体医疗机构所发生的费用:(1)职工在指定或挂钩的医疗机构(含单位内部设立的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或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2)职工因急症在就近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3)职工因急诊按规定已办妥转诊或批准手续后在就近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4)经指定或挂钩的医疗机构办理市内转诊后在有效转诊期内就医或住院的医疗费用。(5)职工赴外地出差、探亲期间,在当地国家、集体医疗机构(乡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6)职工因长期在外地工作或定居外地期间,在指定的当地国家、集体医疗机构(乡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2、报销范围不包括因下列事由所发生的费用(1)因打架斗殴、酗酒、吸毒、交通肇事等造成职工伤害所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各种鉴定费、验伤费等费用)。(2)医疗事故(指经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发生以后的一
    2023-06-09
    115人看过
  • 上海市-职工的医疗收费
    1、收费或记帐内容,必须符合市卫生局、市医疗保险局、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制定的《上海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报销范围、项目和费用标准》规定。2、不符合《上海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报销范围、项目和费用标准》规定,应由病人自理的医疗费用,医院不得记帐,一律由病人1、收费或记帐内容,必须符合市卫生局、市医疗保险局、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制定的《上海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报销范围、项目和费用标准》规定。2、不符合《上海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报销范围、项目和费用标准》规定,应由病人自理的医疗费用,医院不得记帐,一律由病人自费付现金。3、医疗机构应制定和加强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及时、正确地填报各种有关财务结算报表。4、对医疗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收取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或单位有权不予支付。
    2023-06-09
    11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续延至医疗期满后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
    劳动合同因医疗期未满续延,医疗期到期劳动合同终止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2008年1月1日以前的工龄不需要计算在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期满是否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需要根据鉴定结果确定。1996年10月31日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1997年2月5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劳办发[1997]18号
    2023-06-05
    214人看过
  • 单位能否与医疗期职工解除合同?
    法律咨询:许某于2011年2月9日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12年2月起,许某因病开始断断续续请假,3个月后,干脆请假半年医治,直到医疗期满也未痊愈。因许某暂时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安排的另一工作,公司遂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许某拒绝,要求公司先对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其是否有劳动能力后再作定论。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公司该不该对许某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并没有明确应否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但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
    2023-04-23
    72人看过
  • 医疗期间不等于医疗期企业可解除合同
    我是去年5月应聘进入企业的,由于工作7个月后查出患有心脏病,住院治疗两个月后于今年2月底回原岗位工作了。可工作半个月后,又因肾病住进了医院,目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在医疗期间,单位提出尽快回单位工作,否则将解除劳动合同。我不解的是,我现在还在治疗,单位能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吗?回答:医疗期间与医疗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医疗期是一个劳动法概念,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上海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对医疗期有明确规定,该规定指出,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进入该企业工作不到一年时间,而住院时间已很快将达3个月,单位提醒你尽快出院工作,是对你负责。尽管你还治疗
    2023-04-22
    372人看过
  • 医疗期有多长?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能否终止
    医疗期多长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规定,医疗期限,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休养,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当然,本合同条款不得终止,但劳动者提出终止或双方协商终止,或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在医疗期间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限规定》的通知》(劳动部法[1994]479号)第3条,当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至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5年,即3个月;六个月,五年多。(2)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的,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上的为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超过10年但不足15年的12个月;超过15年但不足20年的18个月;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第
    2023-05-07
    284人看过
  • 患病职工医疗补助费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无需申请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每一社保年度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对应的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补助金给予支付,重大疾病补助金每一社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一、医疗保险职工住院报销比例(1)门诊报销比例到医院进行门诊、急诊看病后,带着收据医疗费单进行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2)住院报销比例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3)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2023-06-23
    193人看过
  • 上海大病医疗救助
    (一)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居民大病保险包括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2015年9月1日起,上海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范围。(二)参保居民患上述大病,在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其中,参保居民中已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应先扣除互助基金支付部分。(三)居民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审核管理等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的有关规定。上海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流程“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
    2023-07-05
    45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法医疗补助费规定是什么?医疗期满企业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
      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对医疗补助费作出相应的规定,医疗补助费的规定散布在劳动部门颁布的政策文件中,根据相关政策,企业应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应支付医疗补助费: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未到期,医疗期满,医疗未终结。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 医疗期满被辞退能否要求医疗补助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6
      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费标准是哪些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4
      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用一个公式表示,就是医疗期期限=n+2,其中n表示劳动者在本单位满一整年的工作年限。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补助费吗,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补助费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1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上没有规定有“医疗补助费”。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 2022年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领取的依据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2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领取的依据有: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若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限法定顺延至医疗期满。医疗期内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2条,劳动者因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22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