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如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5 06:05:26 85 人看过

一、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如何规定?

职务犯罪案件由检察院直接侦查的,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进行审查,负责捕诉的部门应当在收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七日以内,报请检察长决定是否逮捕。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负责侦查的部门制作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一并移送本院负责捕诉的部门审查。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在拘留后七日以内将案件移送本院负责捕诉的部门审查。

对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负责捕诉的部门应当在收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七日以内,报请检察长决定是否逮捕,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负责捕诉的部门应当在收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十五日以内,报请检察长决定是否逮捕,重大、复杂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

二、职务犯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国家机关”,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即国家公职人员。但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

“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包括三方面内容:

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公司、企业等单位中具有经营、管理职责,或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一些具有国有资产成分的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当中,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有关国有单位为了行使对所参与的国有资产的管理权,而派驻的管理人员;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20: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审查逮捕阶段如何指定管辖
    一、审查逮捕阶段如何指定管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审查逮捕阶段不需要指定管辖的。一是上级侦查机关的立案指定管辖只是对于下级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权进行了明确,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作为人民检察院的专属职权,有其特定的管辖原则,并不受此约束,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管辖权不但要与立案管辖相衔接,还有与审判管辖相对应,换言之,管辖问题要注重立、侦、捕、诉、判五大环节的有机统一;二是从职能上看,检察机关捕、诉环节都要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而有些立案环节指定管辖的案件,不排除“人情案”、“插手经济纠纷”和“打击报复”的嫌疑,指定管辖程序本身就存在违法问题,应当纳入检察机关的监督视野;三是如果捕诉环节仅仅是被指定立案侦查机关与同级检察机关之间的“被动受理”,上级检察机关不知情、不指定,对于下级检察机关作出的不(予)批准逮捕和不起诉决定的复议、复核等救济程序也会出现不顺畅的情况。所以,审查批捕环
    2023-06-02
    336人看过
  • 审查逮捕是指什么,逮捕犯罪嫌疑人有哪
    审查逮捕是指什么,逮捕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条件刑事案件有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所谓审查逮捕,就是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嫌疑人进行审查,从而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存在于案件的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的内容,其实就是审查公安机关搜集的案件证据,比如检察官会审阅案卷材料和证据,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提出批准或者或者不批捕的意见。刑事拘留结束后的继续羁押措施:多数情况下,逮捕一般发生在拘留之后。即在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决定拘留嫌疑人之后,嫌疑人被送往看守所羁押,最长要在30天内决定是否继续羁押嫌疑人,如果觉得有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继续羁押的,公安机关必须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认为没有必要羁押,就会释放当事人。审查逮捕:7天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后,会在7天内审查案件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这里的30天+
    2023-04-30
    120人看过
  • 逮捕时该如何审查证据
    法律综合知识
    一、逮捕时该如何审查证据在逮捕过程中,对证据的审查是至关重要的。1.需要审查证明违法主体资格的依据。这包括出生证明以确定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司法精神病学判定以确定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职务相关的证据如录用、登记、工作分工等。对于强奸罪等特定犯罪,还需要审查共同犯罪的依据。2.审查违法的客观方面的依据也是必不可少的。(1)如果损害结果是定罪的主要依据,那么必须有相关证据,如法医检验报告或医疗判定等证明伤情的依据。(2)对于以数量大小作为区分罪与非罪或重罪与轻罪的案件,需要确切的数据依据。二、拘捕依据的审查要点在拘捕过程中,对依据的审查也是关键环节。1.必须确保有拘捕证,并且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2.执行拘捕时,必须向被拘捕人出示拘捕证,对于抗拒拘捕的人犯,可以使用戒具。3.公安机关在拘捕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况外,应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捕人的家属或其所在单位。4.对于人民检察院
    2024-04-05
    83人看过
  • 审查逮捕阶段一定会逮捕吗
    1、审查起诉也不一定需要逮捕嫌疑人,审查起诉和逮捕嫌疑人没有直接关系;2、检察院审查逮捕不等于批捕,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3、审查批捕和批准逮捕的主体是不一样的,前者主要是人民检察院,而后者的话它是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
    2024-04-27
    104人看过
  • 审查逮捕工作中如何把握“有逮捕必要”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实施逮捕须具备三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我们理解,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备前两个条件,但是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方法,可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就没有逮捕的必要。而后一个条件尤为重要,属必备条件。如无逮捕必要,则可不采取逮捕措施,即只对那些非逮捕不可的人才实施逮捕。实践中,对这一条的理解和执行差异较大,为防止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办案人员往往从严掌握,认为可捕可不捕的,以捕为上。正确适用有逮捕必要,既有利于打击犯罪,保证案件的顺利诉讼,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十分重要。办案人员要克服怕负责任的思想,认真负责地审查每一起批捕案件。我们认为,对这一条可从几个方面把握:过失犯罪或一般刑事案件,恶性或社会危害性小的;犯罪情节较轻、处刑较轻的;嫌疑人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以及投案自首、坦白交代有立功表
    2023-06-11
    436人看过
  • 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高检发〔2009〕17号)2009年9月4日起试行(高检发〔2009〕17号2009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9月4日发布)为了加强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工作的监督制约,确保逮捕案件质量,促进严格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二条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审查逮捕的案件,应当由侦查部门制作报请逮捕书,经本院侦查监督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审批后,连同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资料以及本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意见一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并确保报请审查逮捕的材
    2023-06-02
    341人看过
  • 职务犯罪逮捕后多久判刑
    刑事逮捕后,如果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一般会在二个月内判刑,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一、庭审需要多长时间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重婚罪自诉立案后多久开庭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刑事诉讼法》第208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
    2023-03-14
    310人看过
  •  同样涉及案件逮捕与审查起诉
    本文介绍了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在主体、案件性质和后果方面的差异。审查批捕由人民检察院侦监科负责,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公诉科负责。案件经过审查批捕后,后果有两个,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案卷会移送回侦查机关继续侦查;案件经过审查起诉后,后果也有两个,即起诉或者不起诉,如果是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经过审查终结后,就会被移送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在某些方面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工作由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负责,而审查起诉则是由该院的公诉科负责。其次,这两个阶段的案件性质也有所不同。审查批捕主要是针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逮捕的条件进行审核,而审查起诉则是对案件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进行评估。总之,虽然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在某些方面有重叠,但它们的主体、职责和目的都是不同的。2、在案件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审查
    2023-09-07
    307人看过
  • 逮捕中证据审查原则批准逮捕的法律规定
    一、逮捕中证据审查原则在逮捕中对证据进行审查时,应当把握以下原则:第一、应当针对不同证据的特征有针对性的进行审查。例如,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证明案情的,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情况的,因此对物证应当着重审查其外形、属性等,对书证则应重点审查其记载的内容。第二、应当注意将某个证据与案内其他证据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对于任何一个证据,如果只就其自身来审查,往往难以辨别其真伪和确认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如果将其与其他证据加以对照、印证,进行综合分析,从相互间的联系上进行审查,就可以发现问题,辨别真伪。这种综合分析,包括不同种类证据的比较分析,如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与勘验、检查笔录的综合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比较分析等。也包括同一类证据前后间的区别分析。如对犯罪嫌疑人在几次讯问中的不同供述,被害人在不同情况下的陈述的区别分析。二、批准逮捕的法律规定批准逮捕是刑事
    2023-02-22
    98人看过
  • 职务犯罪逮捕后一定会被判刑吗?
    一、职务犯罪逮捕后一定会被判刑吗?1、职务犯罪逮捕后不一定会被判刑(1)实施逮捕措施的仅仅是公安机关,虽然有可能是由法院决定采取逮捕措施,但案件尚未经过审判,此时尚不能判定行为人是否真的构成犯罪,既然不能认定为犯罪,也不确定是否会做出判刑处罚。(2)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在我国被逮捕后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关押了起来,如果将来人有释放了,认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于是办理了错案,要追究责任的,所以被逮捕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被判刑的。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2、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公安阶段没有成功,到检察院起诉科时仍然可以积极争取取保候审。如果表现良好、后果不严重的话,即使未能取保候审,也可以在法院阶段努力争取缓刑。当然,
    2024-01-17
    431人看过
  • 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怎样审查证据
    一、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怎样审查证据1、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全面审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五十五条二、审查起诉的程序审查起诉包括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主要审查程序包括: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2、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用。应当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包括诉讼文书和各种证据材料,仔细审查案件中的疑点和难点,得出正确的结论。3、复核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审查起诉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被害人和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直接讯问证人、或者重新进行鉴定、堪验和检查。4、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5、承办人审查后,
    2023-05-06
    209人看过
  • 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是什么意思
    一、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是什么意思?证据审查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对证据查证的过程。证据审查的目的在于确定各个证据本身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6种基本证据,每种证据都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任何未经审查、真假难分、来源不清的材料,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证据审查主要查清:(1)证据材料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依照法定程序收集。(2)证据材料同案件事实有无联系,特别是因果关系,没有联系的材料即便真实也不能作为证据。(3)分析每一证据材料本身是否前后一致,合乎情理,证人与案件是否有利害关系,鉴定结论所依据的资料是否可靠,全部证据之间是否有内在联系,有无矛盾等。二、证据的三性(一)证据的合法性要求依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律对证据合法性要求包括:1、证据必须由法定人员收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收集证据的法定人员包括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非上述法定人员所收集
    2023-06-03
    174人看过
  •  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何取消案件?
    在刑事拘留后,如果经过侦查发现以下情况之一,可以撤销案件:1)没有犯罪事实;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5)犯罪嫌疑人死亡;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在刑事拘留后,经过侦查发现以下情况的,可以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
    2023-09-04
    463人看过
  • 审查逮捕案件证据审查方法:二证据认证法
    证据能力是证据材料在法律上允许其作为证据的资格,也称证据资格、证据的可采性、证据的合法性等②。证据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形式并由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运用。证据只有具备了证明能力和证据能力,才有证明力,才能证明案件事实。因此,逮捕中的证据审查必须审查证据是否具有合法形式、客观真实及其与案件事实的联系情况,即审查证据的法律资格。一是收集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这是指就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的等内容进行审查。审查证据的来源,是认定证据证明力的重要方面,通过审查证据的来源,可以判断证据是否真实可信。审查的测重点包括:有关人员是否出于种种动机,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有关人员是否会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方面的原因,提供了不真实或不完全真实的证据;是否存在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客观因素,如距离远、光线暗、声音弱、事件发生突然以及持续时间短暂,用以鉴定的材料不当,鉴定仪器低劣,案发时间久远等。二是收
    2023-06-11
    1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轻伤害案件的审查逮捕在审查逮捕阶段的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5
      司法实践中,轻伤害犯罪是常见的案件种类之一。其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虽相对较轻,但由于伤害犯罪必然有对应的受害者,且经常存在双方过错,因此往往形成难于疏导的矛盾。与言辞证据占有重要地位,且容易形成倾向性偏差、难于固定等特征相结合,在审查逮捕阶段可能导致证据采信、措施适用等难点问题。其改进重点,在于准确把握核心证据,重视开展和解工作,尽可能化解社会矛盾。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审查程序中提请逮捕的规定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3
      由于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逮捕、起诉均由同一个检察院办理,权力较为集中,尽管内部有分工和制约,仍容易产生监督不到位问题,削弱了内部制约效果,影响了执法公正性和公信力。社会各界对此均有反映,呼吁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为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权的制约,实现职务犯罪侦查中提请逮捕与决定逮捕适当分离,2009年9月,最高检下发试行规定,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
    • 审查逮捕案件流程图解析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7
      一、审查逮捕时须有哪些证据 (一)证明犯罪主体资格的证据。如青少年犯罪案件必须有犯罪嫌疑人的出生证明,以确定其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对于卷中有材料反映疑犯可能患有精神病的,必须有相关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以确定其有否刑事责任能力;对于职务犯罪等特殊主体的犯罪案件,如贪污、渎职等案件,必须有相关的职务任命、登记、工作分工等证据证实;对于单位犯罪的,必须有工商登记、社团登记及章程、会议记录等证据证实;强
    • 犯罪的构成要件与审查逮捕相关规定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7
      一、审查逮捕怎么认定事实 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根据,没有犯罪事实就无法确定犯罪,量刑就失去了前提。犯罪事实有广义与陕义之分,这里讲的犯罪事实是广义的犯罪事实。广义的犯罪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与犯罪有关的各种事实情况的总和。它既包括犯罪构成的基本事实,也包括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因此,作为量刑根据的犯罪事实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犯罪事实。它是指犯罪构成要件的各项基本事实情况。查清犯罪事实就
    • 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一样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15
      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是不一样的, 1、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2、在案件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审查批捕是侦查机关(一般为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有了一定的了解,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与有逮捕的必要的,就会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侦监科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院侦监科审查批捕后再移送回侦查机关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是侦查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