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满足预售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1:42:08 379 人看过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须具备下列条件:

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4、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5、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

6、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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