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关系的关联方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7:02:59 412 人看过

债权债务关系的对象是行为,通常称为支付。作为对象,行为是指能够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支付自己的利益。

1、法定债务和意定债务。合法债务包括侵权损害赔偿债务、不当得利债务、无管理债务和缔约过失债务,合同债务主要是指合同债务;

2、特定物债和类型物债;

3、单一债务和大多数人债务;

4、按份债及连带债;

5、简单的债务和选择债务;

6、主债和从债;

7、财产债务和劳务债务。

债权债务关系的终结情形是什么

1、债权债务关系的终结情形: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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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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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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