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法律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5:30:38 419 人看过

一、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法律有哪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共两款,都是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

其中第一款是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实质上是关于经营者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第二款是关于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的赔偿,这一规定实质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惩罚性赔偿,属于侵权行为的损害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二、补偿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区别是什么

是否考虑侵害人一方的主观性因素是补偿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之间的主要区别,因为补偿性赔偿一般只是对受害人进行一种补偿,而惩罚性赔偿一般涉及到制裁和处罚。纯粹意义上的补偿性损害赔偿所关注的仅是补偿受害人一方所受客观损害,却并不考虑侵害人一方的主观性因素(以下简称为“侵害方因素”)。而这正是其与惩罚性损害赔偿之间的核心区别。两种赔偿的定义如下:

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

补偿性损害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种原则,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去故意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之外,对被告进行处罚以防止将来重犯,同时也达到惩戒他人的目的;如果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基于收益大于赔偿的精心算计,也可以给予补偿性损害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同意给予补偿性赔偿,侵权人只是相当于事后通过赔偿补办手续,但没有任何风险。

惩罚性赔偿考虑了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主观动机、财产状况以及通过不法行为是否获利等因素。尤其是当侵害人主观过错较为严重,动机恶劣、具有反社会性和道德上的可谴责性的时候;其次,通过惩罚性赔偿使侵害人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起到了抚慰受害人的作用,能够消除其报复的心理;最后,惩罚性赔偿兼具了特别与一般的预防功能,即通过对侵害人的威吓作用,对侵害人自身以及社会一般人产生预防作用,降低类似侵害他人权益的不法行为的发生率。

三、惩罚性赔偿适用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购买实行政府定价行为的商品或服务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我国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都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对于极少数事关国计民生的商品或服务,实施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对于这类商品或服务(诸如家庭供电、水及燃气等),消费者支付价款进行消费,目的也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之需。如果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能否主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一来这些商品或服务涉及国计民生,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定价权,消费者也很难说有自主选择,双方之间的交易不是参照市场化运营的方式进行的;二来由于接受这些商品或服务的人量大、面广,如果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可能导致经营者难以为继,最终损害的是社会秩序和广大用户的根本利益,这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因此购买这些商品或服务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二)具有公益性质的教育或服务

以学校教育和医疗服务为例,从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尽管以盈利为目的的私立幼儿园、学校、医院不断出现,但就总体上而言,教育机构和医疗机构公共性、公益性的根本属性没有也不会改变。学生进学校读书、患者到医院看病,双方虽然存在着经济上的交易,但这种交易与市场上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有根本不同。况且,对于此类教育或服务,我国也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能够满足纠纷解决的需要,无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调整,当然也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

(三)商品房买卖

为居住、生活之需购买商品房的人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出卖人在售房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的,购房人能否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主张惩罚性赔偿?本文认为,房屋并非一般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房屋也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三条就明确将包括商品房在内的建设工程排除在该法规定的产品之外,依照民法体系解释的方法,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商品也应当作出同样的理解。无论是财产损害还是请看到了我们其他的合法权益,不同情形下的惩罚性赔偿金的支付标准都有一定的上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1、故意或恶意行为医疗单位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仍然为之。如某些医疗单位为了节省开支,不惜冒险向一些不具有生产资质的小工厂低价购进药品及部分医疗器械,由于其所生产的药品及器械质量难以达到国家标准,在用于患者后容易导致伤害甚至伤残,此时这些医疗单位主观上就具有故意或恶意。2、严重不负责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特定的职责,对于患者必须履行积极救治、审慎注意的义务,如果违反这些义务,情节严重的,即构成严重不负责任。这种行为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怠于救治;(2)相互推诿延误救治;(3)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和规程。如违规收治传染病人,导致其他人被传染的行为;做内窥镜之前不检查免疫十项,导致他人被感染肝炎或艾滋病等。3、重大过失过失是指应该预见而未能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行为,分为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重大过失是指由
    2023-04-27
    63人看过
  • 医疗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有哪些
    医疗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由于我国的法律体系模式与英美判例法系有很大不同,因此为惩罚性赔偿设定一些适用条件是十分必要的。惩罚性赔偿的基本目的是威慑和惩罚犯罪,从而达到促进发展的目的,如果该原则的实行给了受害人漫天要价的借口就起不到其立法目的了。所以,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应符合如下限定:1、故意或恶意行为医疗单位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仍然为之。如某些医疗单位为了节省开支,不惜冒险向一些不具有生产资质的小工厂低价购进药品及部分医疗器械,由于其所生产的药品及器械质量难以达到国家标准,在用于患者后容易导致伤害甚至伤残,此时这些医疗单位主观上就具有故意或恶意。2.、严重不负责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特定的职责,对于患者必须履行积极救治、审慎注意的义务,如果违反这些义务,情节严重的,即构成严重不负责任。这种行为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怠于救治;(2)相互推诿延误救治;(3)
    2023-02-04
    62人看过
  • 民法典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
    一、民法典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民法典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如下:1.产品缺陷导人身损害的赔偿。2.只是产权侵权责任赔偿。3.环境污染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责任赔偿。4.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的赔偿责任。5.因买方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赔偿责任;6.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买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法实现的赔偿责任。7.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造成用药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二、惩罚性赔偿的限制惩罚性赔偿可以在侵权赔偿中有限制的使用,其限制条件在于:1.侵权人有故意;2.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生命、健康、身体、人身自由权或具有感情意义的财产。惩罚性性赔偿的制度意义在于惩罚责任人而不在于救济被侵权人的损失。被侵权人的损失在对其实际损失的赔偿部分已获得了救济,而惩罚性赔偿旨在警示人们尊重他人的民事权益而不为侵权行为,从而实
    2023-04-30
    423人看过
  • 补偿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情形有什么
    补偿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情形主要有:第一、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是缺陷产品仍然生产或者销售;第二、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事实,即造成了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造成除此之外的其他损害后果的情形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第三、因果关系成立,被侵权人的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是侵权人生产或者销售的缺陷产品造成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两点:第一、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既非共同责任也非连带责任,而系相互独立的各自责任;第二、惩罚性赔偿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为前提,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因此,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存在明知情形,则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或者仅证明了生产者存在明知,则只可以请求生产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207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
    2023-04-16
    216人看过
  • 我国有哪些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
    1、是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实质上是关于经营者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第二款是关于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的赔偿,这一规定实质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惩罚性赔偿,属于侵权行为的损害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2、《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
    2023-02-28
    462人看过
  •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法律有哪些?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法律有哪些?第一,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正在筹备,将于2018年年底前挂牌办公。届时将统一和规范“惩罚性赔偿”裁判尺度。第二,知识产权保护专门法律提高法定赔偿上限,探索惩罚性赔偿。正在推进的《专利法》的第四次修改,就要解决侵权过程中赔偿比较低的问题,提高赔偿标准上限,对恶意侵权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等。拟将法定赔偿上限由现行法律的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也将对惩罚性赔偿予以规定。拟将法定赔偿上限从现行法律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第三,在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商标法》已经率先规定了惩罚性赔偿。2013年修正的《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将法定赔偿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通常认为,惩罚性赔偿制度主要应适用于侵权案件,但在美国法中,这一
    2023-04-27
    122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是指一手房买卖,即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者其法律关系主要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或者现房销售合同所确定。在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中,购房者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房款,而开发商则要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更多>

    #商品房买卖
    相关咨询
    • 惩罚性赔偿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 第一,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是缺陷产品仍然生产或者销售 第二,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事实,即造成了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造成除此之外的其他损害后果的情形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 第三,因果关系成立,被侵权人的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是侵权人生产或者销售的缺陷产品造成的。
    •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0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修正了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将假一赔二改为假一赔四。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本条只适用于欺诈行为.经营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
    • 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6
      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 (1)经营者提供商品、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存在。 (2)消费者受到损害。 (3)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 惩罚性赔偿适用主体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03
      惩罚性赔偿适用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侵权领域只要符合前述构成要件,就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合同领域,原则上也可以适用,但要作出一定的限制。限于以下范围适用: (一)故意违约, (二)因重大过失而违约。 (三)在某些特殊合同关系中,不论过错与否,一律适用惩罚性赔偿,己将惩罚性赔偿适用于“当事人之间具有特殊关系”的违约案件。 如银行和储户,雇主和雇工、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理由是合同一方拥有较
    • 哪些情形适用惩罚性的赔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7
      我国《侵权责任法》只在产品责任中引入了惩罚性赔偿,且并非全部的产品责任都适用惩罚性赔偿,而是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第一,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是缺陷产品仍然生产或者销售;第二,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事实,即造成了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造成除此之外的其他损害后果的情形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第三,因果关系成立,被侵权人的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是侵权人生产或者销售的缺陷产品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