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程序的救济如何。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适用特别程序作出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作出判决、裁定的法院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或者部分成立的,应当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裁定;如果异议不成立,应通过裁决予以驳回。当事人对法院确认调解协议、允许实现担保权益的裁定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在法律适用中受到侵犯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普通程序等其他规定,但不能适用反诉和解。其他法律有诉讼规定的,也应当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外,所有案件由一名法官单独审理。
(3)第一审为终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期间如发现案件属于民事权益纠纷,不得上诉,(五)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一个月内审结,除选民资格案件应在选举日前结案外
(6)根据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应支付诉讼费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死亡案件、确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确定无财产所有权案件。非诉讼:选民资格案件除外。审判组织的特殊性:单一任命制原则和单一合议庭的例外
3。审级制度和审限的特殊性:一审和终审的审限较短
4,级管辖:均由基层法院管辖
5。免收案件受理费。救济机制的特殊性:不适用于再审;自力救济
从上述介绍可以看出,如果判决或裁定是通过适用特别程序作出的,如果当事人和利害关系方认为存在错误,他们可以向作出判决或裁定的法院提出异议。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您咨询免费法律咨询,这可以帮助您回答疑问
-
特别程序救济是如何的
56人看过
-
遗失失业证的补救措施是什么?
333人看过
-
自救措施自救措施自救措施
74人看过
-
海上救助的特别补偿是什么
394人看过
-
门诊发票遗失补救措施是什么?
496人看过
-
禁止补贴上的补救措施
182人看过
基层法院管辖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其所受理的案件在地域、级别和类型等方面所拥有的审判管辖权。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理第一审案件,处理各类诉讼程序中的申请和上诉,以及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 更多>
-
什么是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1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
-
什么是“特别程序”特别程序适用哪些案件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5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
酒驾私了有什么补救措施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8酒驾只要被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就需要接受处罚,驾驶人与他人协商解决的只是车辆发生刮蹭的赔偿,双方没有协商解决应当由法律执行的处罚的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没有补救办法。 1、饮酒驾驶,将被处1000到2000罚款,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拘留15天。 2、醉酒驾驶,扣12分,依法醉酒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