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抵押财产孳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20:32:17 262 人看过

抵押财产的孳息由抵押人所有,抵押财产在设立抵押权之后其占有权,使用权以及收益权依然归抵押人所有,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导致抵押财产被法院依法扣押的,则抵押权人可以收取抵押财产的孳息。

一、民法典抵押房屋买卖是否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房屋买卖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抵押财产被法院依法扣押的孳息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依法扣押抵押财产的孳息处理如下:

1、抵押财产的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根据自然规律产生的收入,如树木结果、牲畜产生的幼畜;法定孳息是指出租人收取的租金等依法工资产生的收入;

2、抵押设立后,抵押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由抵押人行使。毫无疑问,它的孳息应该归抵押人所有;

3、但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导致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此时的孳息不能归抵押人所有。否则会变相鼓励抵押人拖延抵押财产的处理,不利于保护抵押人的利益;

4、抵押财产被扣押后,自然孳息的取得不涉及第三人,但法定孳息的取得依赖于义务人的支付。

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偿还法定孳息的义务人扣押事实的,义务人不能将孳息交付给抵押权人,抵押权的效力不能低于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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