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内容应该被认为是学生的合法权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3:10:15 109 人看过

学生的权利指学生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而拥有的一切正常权利。学生的权利包括:1、受教育权。因为学生这个特殊的身份而拥有的特殊权利,学生的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2、学生的人身权。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国家除了为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进行一般保护外,还对学生的身体健康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进行特殊保护。

老师让学生写作业,学生不写,打学生犯不犯法

犯法。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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