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与个人借款有何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20:00:51 340 人看过

个人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个人留学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企业贷款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种借款方式。对于企业贷款与个人贷款也是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是他们还是两种不同的贷款类型,所以办理的具体条件也是不一样的,对于企业贷款一般贷款额度比较高,所以申请条件相对比较严格,除了需要查看企业的经营情况以及信用之外还需要考虑企业其他的综合因素,而个人贷款则比企业贷款所需要的条件要简单一些,一般个人贷款只需要个人提供一些个人资产证明而已。

一、个人无抵押贷款额度如何确实

个人无抵押贷款额度到底是多少,主要还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借款人工作和收入的稳定性。由于个人无抵押贷款不需要抵押不需要担保,借款人的收入是主要还款来源,所以不仅要有稳定的职业,还要有良好的还款能力。

2、个人信用记录。个人无抵押贷款对借款人过往贷款和信用卡使用的诚信程度异常注重,即需要保证借款人在还款期内能够及时、有效的实现还款,不出现过多逾期和欠款现象。

3、贷款用途。如果是耐用品,如结婚、旅游、装修等合理消费需求,则银行要求会比较宽松;而投资、经营性资金等,银行往往会把关较严。

另外,借款人的家庭状况、财务收入状况以及其他情况,如不少银行的个人无抵押贷款对借款人所处的职业、行业做出了较为严格的区分要求,如部分银行要求借款人须为公务员、世界500强企业员工等,都对个人无抵押贷款额度有一定的影响。

二、贷款纠纷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而产生的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处理纠纷,必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者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

3、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通常是视为无息借贷。

4、定期无息借贷的处理: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5、违法借贷行为的处理: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制裁。

6、保证责任的处理:在借贷关系中,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与合伙组织发生借贷纠纷的处理: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是由借款人个人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个人借款给公司没有借条如何处理
    一、个人借款给公司没有借条如何处理借钱没借条的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处理,当事人提起诉讼没有借条的可以准备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及起诉状,提起诉讼的原告应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二、借条是要怎么样书写的?1、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
    2024-01-28
    98人看过
  •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与公司有关吗
    无关。公司法人个人借款与公司并没有关系。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债务由公司独自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其实,法人就是法定的代表人,这对于一个人的身份是没有特殊的影响的,所以就算公司出现了变故,或者出现了负债的现象,也不会追求法人的责任的。一、公司法人出事了其子女是否会有影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事故一般对子女没有影响。1、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事故只影响其名下的所有财产。如果子女不占用其资源,则不会受到影响,但如果占用,则需要交出。如果企业法人发生事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公司对其全部财产负责,不会影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子女;2、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
    2023-03-25
    244人看过
  • 借款方与贷款方的区别
    一、借款方与贷款方的区别借款方与贷款方的区别在于借款人范围比贷款人范围更广,贷款人一般是指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客户。首先,贷款人和借款人是借贷关系中相对应的双方。借款人作为申请贷款的一方,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从贷款人处获得信贷资金。而贷款人作为贷款审批/发放的一方,可以将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成功获得贷款的借款人,除了需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之外,还需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如果不能正常还款,需向贷款人说明情况,协商处理。相对于借款人,贷款人有提供贷款的义务,和对借款人贷款使用情况监督的权利。如果贷款用途不合规范,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贷款额估算方式,可用合同价×85%,预估出大致评估价格。贷款买房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开发人员)在该镇永久居住或有效居留身份;3.一个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良好的信
    2023-06-19
    144人看过
  • 借款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区别
    1、吸收存款的出借人是否特定化不同:合法的民间借贷,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借款人要向特定的人或人群借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借款人是向社会公众借款,人数众多,并且属于社会上不特定的群体。对于社会上不特定群体,即公众人数,一般达到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2、吸收存款的数额,(1)民间借贷,一般借款数额不宜过高,在司法实践中,合法的民间借贷数额也有达到几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单纯就数额而言,不能完全区分合法的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个人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吸收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在数额上达到以上标准,就达到了被追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事责任标准。但如果吸收的数额很小,数额小于上述最低标准要求,不以犯罪论。一、公安机关立案侦
    2023-03-09
    374人看过
  • 垫资与借款有什么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一般因为民间借贷产生,欠条产生的原因更广;2、如果产生纠纷,法院审理的内容不同。借条,法院只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违反高利贷的规定,欠条的审查内容更多;3、诉讼时效起算点不同。一、欠条是与借条的区别欠条与借条的区别如下:1.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条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2.诉讼时效不同。借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二、不小心将借条写成欠条怎么办?1、不小心将借条写成欠条可以协商重新写一份借条,协商不一致的,也可以在欠条上约定的期限到了之后要求对方还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条上没有写明还款的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欠条书写时开始计算。2、如果凭借欠条追讨债务对方不还钱的,可以带着
    2023-03-14
    317人看过
  • 怎么区别借款合同与借据
    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如下:1、成立的方式不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2、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3、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一、借条效力大于欠条的效力吗一般认为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如发生诉讼,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院说明借款发生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的法律证明力小于借条,当事人持欠条向法院起诉的,除了需向法院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之外;如果如果欠款人提出抗辩,则持
    2023-03-04
    90人看过
  • 公司法人代表借款欠条是属于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所为的职务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法人的经营活动;行为在客观上必须被认为属于执行职务;该行为与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职务有联系。三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能视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而只能认为是其个人行为。一、法人代表的责任和义务(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
    2023-03-16
    349人看过
  • 个人与公司借款是什么案由
    借款纠纷。若职工拒不归还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人民法院会查明案件的事实和审查证据,并依法作出判决;且判决书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一、债务人应如何举证债务人抗辩的种类很多,其有可能对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主张证据本身有问题,这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如果债务人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当然,债务人还可以提出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
    2023-03-15
    280人看过
  • 向公司打款投资款和借款的区别
    投资款与民间借贷虽都是一定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但其在性质、来源、运用及目的等方面又有着本质的区别,具体表现在:第一,民间借贷是一种债,投资款虽也有协议,但不是债,而仅仅是对自己所有物权利的处分;借贷可担保、可转移,而投资款一般不可担保,但可转让。第二,民间借贷是一般所有物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而投资款仅是占用权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仍享有不完全的支配权、使用权和处分权。第三,投资款的目的是获取一定的收益或效益,而民间借贷的目的则可能是多种的,且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是无偿的。第四,投资款所可能获取的效益是未来的、不确定的,而民间借贷如果是有偿的,则应该是确定的。第五,投资款的来源可以是自有,如自身的收益等,也可以是借贷资金;民间借贷一般是有支配权的财物。第六,投资款形成的形态有多种,一般为真实资本或金融资本;而民间借贷则为所有物的所有权的转移,对出借者来说是所有物的暂时消灭。第七,投资款收回的
    2023-03-06
    381人看过
  • 个人与公司借款的情况说明
    公司可以将资金出借给个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所以对于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可以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一、合同签字人是公司股东可以吗可以的,但是应当看公司的公司章程,章程约定资产长期租赁是需要股东会决议的(董事会决议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直接就可以审批)要看权限。如果需要股东会开会,就需要开股东会,单一股东无权确定,无论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而且此类股东会决议有通过比例的(一般是50%)。也就是现在说他无效,开会还是会通过的,少数服从多数。所以这种事情要看公司章程,对权限的约定。没有经过程序,可以说他无效,侵犯其他股东的利益。另外,还要看交易,是否和大股东有关联交易,因为有关联交易可能损害公司利益,小股东也可提出要求大股东不在股东会进行投票,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才能通过。法律依据:《中
    2023-03-08
    190人看过
  • 受贿行为与借款如何区别
    区分借款与索贿的方法有:(一)考察主体双方地位关系。民事借贷关系有如下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双方一般为平等民事主体;二是具有明显的民间互助互利性。而“借款”型受贿犯罪中,借贷双方往往具有某种职务或业务上的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或具有特定关系里的地位差别。(二)考察主体双方交往情况。民间借贷,往往是在亲朋好友间进行,双方往往保持有日常交往和接触,或者有经济上的来往。如果双方关系一般,日常很少往来甚至是初次交往,出借方就慷慨解囊,尤其在借款数额较大且没有打借条的情况下,其正常民事借贷的说法就值得怀疑。(三)考察出借方是否请托借入方利用职务便利为其谋取利益。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有哪些形式犯罪?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要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为特殊主体,即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
    2023-03-09
    55人看过
  • 共同借款人与借款担保人的区别,共同借款人模式是否合法
    一、共同借款人与借款担保人的区别共同借款人与借款担保人的区别如下:1.承担的责任不同,共同借款人必须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担保人只承担担保责任;2.诉讼时效不同,共同借款人的债权人可以在3年之内向其主张债权,对于担保人来说,一般需要在保证责任届满6个月内主张。二、共同借款人模式是否合法共同借款人模式是合法的,我国民法典有明文法律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两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在借款合同中,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作为借款人
    2023-04-14
    314人看过
  • 确定赠与与借款的区别
    这个是需要被告去证明的。一、根据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原告拿着转账凭证是可以去法院起诉,主张双方的借贷关系的。二、如果被告主张是赠与,被告是要提供证据的,如果被告不能证明,就会支持原告。三、赠与的主张应该有明确的证据,如果真是赠与,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以体现的。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3-07-11
    424人看过
  • 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的区别
    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一般汽车贷款协议中,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格式合同中都会规定担保为连带担保。你可以看看你签的那份合同有没有明确写明是连带担保。如果没有明确,法律规定默认为连带担保。负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如果被担保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不用启动法律程序,可以直接要求连带担保人承担债务。相反,如果是一般担保,只有在债权人向法院告诉了,证明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方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一般担保要求债权人启动法律程序向债务人主张不能满足后,方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区别的。对于借款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在2年之内(有规定的时间其算点,这里不想述)向其主
    2023-06-09
    349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小额贷款公司与个人民间借贷的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0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和私人贷款的区别在于法律主体的不同。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私人贷款的借款主体法律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借款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和其他组织。小额贷款公司经国家批准,不吸收存款,只提供小额贷款业务的法人公司,民间贷款的借款主体法律没有限制,借款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和其他组织。私人贷
    • 公司与个人有借款担保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06
      依据公司法的,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并且法律的相关司法解释,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被认定无效后,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辨别公司与个人借款的法律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0
      分几个步骤解答, 1、以公司名义借款,应该由公司承担;公司承担原则:以公司全部资产承担债务,如果公司资不抵债的,个人也没有偿还的义务; 2、如公司名义借款,股东个人担保的,个人有偿还责任; 3、死亡的法定代表人,属于债的消灭,其子女名义偿还义务,但要注意:如果对方要求其子女在借条或欠条或还款协议上签字,是具有法律效力,其子女应该偿还;其子女不签字是没有偿还义务的;不论公司名义还是个人名义借款或担保
    • 如何区别赠与和借款?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8
      房屋赠与和房屋买卖都属于房屋的处置的发生,房屋买卖可能是发生在一手房交易,有可能发生在二手房交易中,但房产赠与一般发生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此,这里的比较主要是针对二手房交易来说的。 赠与,通常受赠与的一方是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也就是不用支付金钱作为交换。而买卖,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双方是需要支付对价的,这是二者最主要的区别。 在二手房过户环节有各种税,但主要的只有三种,分别是税、个税和
    • 借条借款人有公司和个人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0
      首先要分清楚借款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公司名义向债权者借款。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款,不管他所在的公司是个人独资还是与他人合资,都没有权利找到他所在的公司收款,只能找他个人索要;如果是以公司名义借款或者说有直接写明借款用于公司某项业务使用,此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向该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