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约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时合同成立;
2、预约合同是对将来订立合同进行约定;
3、生效的预约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未履行订立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预约合同公证需要什么
依据《公证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商品房预约合同公证,应提交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达成的买卖协议、认购协议或意向书等。出卖人、买受人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卖方还应提供未婚的证明或声明;若已婚,应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明;若出售的房产系共同共有财产,共有人应同时到场表示同意出售房产。若出售的房产系按份共有财产,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应有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的声明。2、房屋权属证书原件,若出售的房产系银行抵押中的房产,应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银行盖章确认),与银行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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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4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2)预售商品房的位置、编号。 (3)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4)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不仅应标明单价,还应标明总价。 (5)交付方式和期限,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和房屋的交付方式。 (6)房屋使用性质,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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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3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2)预售商品房的位置、编号。 (3)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4)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不仅应标明单价,还应标明总价。 (5)交付方式和期限,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和房屋的交付方式。 (6)房屋使用性质,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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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约合同具有哪些特征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21预约合同应具备下列特征: 第一、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的特征,对于预约尤其明显和重要。 第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 第三、预约之标的是当事人为将来订立本约而谈判。 第四、预约必须具备书面形式。 第五、有效的预约应当是有约束力的法锁。 第六、预约合同的内容应具有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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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类型分类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15根据建设部制定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