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死亡是否家属放弃股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20:20:35 346 人看过

股东死亡家属放弃股权,如果股东所在公司的章程对此有规定的,依据章程规定处理。章程无具体规定的,应当经过公司股东会商议决定,对该部分股份依法进行认购或转让。具体为,首先可通过协商或者评估确定该股东所占份额的股权价格,由其他股东、第三人受让该股权或由公司收购该股权,继承人取得股权转让款。退股时,如果继承人拟将股权转让给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继承人应当在转让前书面告知其他股东拟转让的份额及转让价款、转让时间、转让方式等信息,如果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继承人可以向第三人转让股份,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即可。还有一种情况是,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仅放弃在公司的股权,也放弃股权的实际价值利益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对该股份进行认购,公司认购的应当按规定注销或者转让,股东认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一、公司能否转让股权

公司的股权可以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股东退股怎么才能清算

所谓公司股东退股,可以根据股东退股的方式不同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股权转让:股东通过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以实现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这种方式实际是进行股权的买卖,其中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可以由双方直接签订协议;转让给第三人的,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才能转让,并且股东对股权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并不发生公司清算行为,股权价格可以依据目前所持有的股权价值决定。第二种,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经股东会决定解散,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实施公司的清算。清算流程: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提出清算的方案——进行公司资产分配——结束清算。清算之后,就可以办理公司解散,以及到工商,税务办理注销业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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