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属于设施农用地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0:13:32 213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大棚是否属于设施农用地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休闲观光项目种植蔬菜用的大棚,可以认定不是设施农用地。

《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区分用地情况实行分类管理

(三)严格把握设施农用地范围。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因设施农业项目发展需要,申请按建设用地使用土地的,可按建设用地管理,并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四)引导设施农业合理选址。各地要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发展。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也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

如何办理设施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1、工商注册;

2、国土资源所现场勘察;

3、乡镇政府盖章认可规模化养殖;

4、农业畜牧局备案;

5、县级国土资源局备案。

目前,尚无全国统一的规范性文书,以县级农林或农业畜牧局和国土资源局同意备案文书为准,算办完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产品加工相关文章
  • 在建设用地建大棚房违法吗
    在建设用地建大棚房是否违法,要视情况而定,以下为违规大棚房:1、别墅、休闲度假设施:在各类农业园区占用耕地上建设的此类非农业设施。以温室大棚为旗号,实则在内部建造豪华别墅度假村、农家乐、餐饮、商业等设施,并以此盈利。2、商品住宅:农业大棚建农村住宅,租赁给周末出来度假或周边打工人员。3、小工厂、小作坊:农业大棚是用来种植农作物的,却有很多人私自改建成小作坊,用蔬菜大棚的外衣来掩饰加工厂生产的事实。一、农村违章建筑怎么认定呢下列情况认定为违章建筑:1、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2、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3、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4、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5、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二、鱼塘是什么土地性质不属于耕地,但是属于农用地。鱼塘属于农
    2023-03-27
    119人看过
  • 设施农用地归属问题研究
    设施农用地是指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怎么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则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再履行批准手续。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禁止
    2023-07-08
    167人看过
  •  农村大棚房整改措施
    大棚房问题被分为三类,需要进行清理整治。第一类问题包括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设施占用耕地或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非农业经营的问题。第二类问题涉及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第三类问题则包括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准和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需要进行清理整治,确保大棚房的合法合规经营。首先,我们需要对“大棚房”问题进行分类,并集中清理整治三类问题。第一类问题是其中之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或按设施农用地审核或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非农业经营的。主要包括:“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设施。第二类问题。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
    2023-09-07
    223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属于农用地
    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占用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及村内两个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三部分。(1)乡(镇)企业用地。包括乡(镇)办的、村办的、农民驻户办的及农民个体办的企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与本集体之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使用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2)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3)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集体建设用地出租后的报建手续这个要根据场所不同,程序不同。报批须提交的资料: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城市规划部门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审批表;3、建筑图纸一套(总平面图、建筑物平、立、剖面图);4、生产建筑应提供工艺流程、生产原料和产品性能
    2023-02-25
    357人看过
  • 公共设施用地属于哪类用地性质
    一、公共设施用地属于哪类用地性质1、公共设施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是指公共建设用地,是与常住人口规模相对应,为居民服务和使用而修建的,是各种设施用地,包括建筑物及其院落的占地面积、绿地和停车场等。其中,公共设施包括教育、保健、文化和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事业、行政和其他设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宪法》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二、公共设施用地的分类有哪些1、性质分类,城市公共设施是以公共利益和设施的可公用性为基本特征,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和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文化生活与物质生活的水平
    2023-08-08
    240人看过
  • 公墓属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吗
    坟墓的用地属性依次属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指其他服务设施用地: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殡葬、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公墓主要是指人去世后,将遗体或骨灰式遗物统一集中到一个统一的地点。这是人类发展历史上的文明和进步。其大致分如下类型:1.古代诸侯王的公墓:有些也可称为皇陵,这是由权力而形成的。2.宗族墓地:指安葬同一信仰或思想人员地方。3.家族墓地:指安葬自己家庭有关人员的地方。4.特色墓地:指因为某个特定事件或战争等因素造成,而设立的安葬有关人员的墓地。5.公共墓地:指是安葬社会各界人士去世后的地方,一般来说没有什么特殊要求。
    2023-06-13
    488人看过
  • 农业设施用地可用于哪些农业项目?
    农业用地主要可以经营以下项目:1、耕地:严格控制占用,可以从事旅游相关的生产;2、林地:近林不进林,灵活开发;3、低丘缓坡地:点状供地,垂直开发;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量小可直接入市;5、宅基地:量大可做文章多。农用地转用办理条件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户主提出转用申请交由村、社签字,规划内应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应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并交由乡镇审核,乡镇审核通过的交由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并颁发《建设用地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
    2023-07-14
    316人看过
  • 国土部:商业性设施占用土地不属于养老设施用地
    据报道,养老地产高速发展的背后也有隐忧。多位业内人士透露,过去有的开发商涉足养老地产,其实本意是规避缴纳土地出让金和限购政策。此外,也有的项目号称养老房,实则是变相的会所、酒店,看似豪华实则缺乏基本的养老设施和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的能力,产权性质也不明。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约法三章。《意见》首先明确界定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新建养老机构服务设施用地的,应根据城乡规划布局要求,统筹考虑,分期分阶段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等服务的房屋和场地设施占用土地,才可确定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老年酒店、宾馆、会所、商场、俱乐部等商业性设施占用土地,不属于此范围。《意见》规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使用权可整体转让和转租,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
    2023-06-10
    264人看过
  • 关于拟定农业设施用地建设标准
    农业设施用地建设标准:(一)明确设施农地管理方式。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不同,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2007),按农用地管理。建设农业设施时,经营者应制定设施建设方案,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先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建设农业设施占有农地的,无需办理农地转换审查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占有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审查的附属设施占有耕地的,经营者有责任按照占有补充的要求补充占有的耕地。(二)合理控制设施农业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各省(区、市)农业部门根据农业相关标准,本地区设施农业发展类型和特点,严格控制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减少耕地占有和破坏原则,指导设施建设标准,科学制定各种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用地标准。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的5
    2023-08-18
    80人看过
  • 工地施工员属于农民工吗
    施工员一般是由施工单位指派下来担任管理、协调各个作业班组施工工作的中层干部,一般不属于农民工。一、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怎么开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办理:1、填写申请和承诺书。介绍一下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过程和涉及大致的施工人员,工程已经竣工验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办理证明。承诺书也是以公司或者法人代表的名义,保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的声明。2、主体信息和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中标的文书、竣工验收意见书,各个施工班组的联系人、花名册和联系方式,劳动合同书,支付资金的凭证等。3、提交劳动监察大队审核,等待公示。将上述材料提交给劳动监察大队后,他们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是十天。十天后,就可以得到需要开具的证明了。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要求有哪些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有:1、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
    2023-04-07
    437人看过
  • 在规划用地内搭棚属于违建吗
    一、在规划用地内搭棚属于违建吗是否违法占地,需要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哪里所有。二、什么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并且很多违章建筑还隐匿在合法建筑里面。违法建筑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城市风貌,并制约城市健康发展和城乡规划执行,也影响了城市的未来发展。三、违章建筑的包括哪些范围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
    2023-06-19
    272人看过
  • 小区增设自行车棚属于违建吗
    小区能够搭建车棚还需要根据物管合同约定而定。一、小区绿化带被开发商违建,业主该怎么维权(一)找出你的购房合同,看看关于绿化你跟开发商当初达成的什么样的协议,如果跟合同不符你可以起诉他违约,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一并解除合同。(二)或者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绿化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共同管理与使用,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三)小区绿化地带被开发商违建楼房的,小区业主可以在收集证据后去当地城乡规划局和建设局反映维权的。(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1、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2、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3、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第二百六十八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
    2023-02-19
    464人看过
  • 农村大棚房都属于违法建筑吗?被强拆后有补偿吗?
    大棚房不一定都属于违建,需要看具体情况,不能一刀切,对于不合规的大棚房是可以补办手续或进行整改的。所谓“大棚房”,顾名思义就是一些不法开发商把农业用地上建设的塑料大棚进行包装后打着“私人农庄”、“田园别墅”、“农家院”的名义进行销售。这类房屋大多便是“大棚房”。属于会被立即拆除的违规“大棚房”有:1.违规改建农业大棚看护房;2.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设住宅;3.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如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违法的“大棚房”则属于违建,一般情况下不能得到补偿,但值得注意的是,哪怕是违建其内部财物依然是属于权利人的合法财物,如受到损害可主张权利。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被1篇案例引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
    2023-03-22
    176人看过
  • 设施农用地管理新规:禁用于“小产权房”
    10月17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和以往相比,《通知》首次将规模化粮食生产所需配套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范围,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改为备案制度。同时,将附属设施中的生活用地从设施农用地范围中剔除。10月20日,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明松在进行政策解读时强调,三种行为将被严格禁止: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业建设;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不得超过用地标准,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农用地管理新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曾公开表示,粮食的规模化生产需要社会资本进入,但有些资本进入农业,本身就心术不正,拿完地不是想种庄稼,是想种房子的。查看2008年以来国土部督察的违法用地案件,均能发现大棚房等打着设施农业名号变相对外租售的违法
    2023-06-11
    113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产品加工是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的方法,将农业的主、副产品制成各种食品或其他用品的一种生产活动。是农产品由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的一个重要环节。 建立和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同时要加强监督,规范市场秩序,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业生产资... 更多>

    #农产品加工
    相关咨询
    • 水利设施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18
      水利设施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属于生产设施用地,具体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合理确定附属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
    • 建设玻璃彩钢大棚用于花卉市场符合设施农用地范围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如果利用耕地耕作层种植花卉,则可认定为耕地;如果地面固化,不使用耕作层进行花卉生产,可认定为设施农用地。建议先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具体规定。
    • 设施农用地属于什么用地?怎么规定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08
      设施农用地属于生产设施用地,具体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 根据国家政策, 哪些地方属于设施农用地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01
      根据《通知》规定,设施农用地包括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3类: ⑴生产设施用地 ①工厂化作物栽培用地,包括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温室,或是PC板温室等; ②禽畜舍用地,包括有机物处置设施、绿化隔离带等; ③水产养殖池塘及水渠等设施用地; ④育种、育苗场所及看护房。 ⑵附属设施用地包括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等技术设施用地,粪便、污水等处理设施用地,有机肥料生产用地,农产品储存、分拣包装用地等
    • 属不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
      农村建设用地即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