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开展金融企业呆帐核销、抵债资产管理及自主减免表外欠息检查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8:45:28
99 人看过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文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组织专员办开展金融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办监[2009]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金[2008]28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金[2005]53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办决定于2009年6月1日起派出检查组对你行及所属分支机构2008年度呆账核销、抵债资产管理及自主减免表外欠息进行检查,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请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
联系电话: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107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缩短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的通知
413人看过
-
关于检查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情况的通知(财政部发布)
150人看过
-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划归财政部金融司管理的通知
120人看过
-
财政部、银监会关于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3家政策性银行执行自主减免表外欠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371人看过
-
关于继续开展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工作的通知
11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商帐追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呆账核销
词条
呆账核销是指金融企业按财政部呆账核销管理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核销条件的不良资产按规定程序申报,经上级部门批准使用企业提取的呆账准备金,进行内部账务处理的行为。 呆账核销是金融企业一项长期的经营管理活动,是真实反映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状况,... 更多>
#呆账核销
最新文章
#呆账核销
相关咨询
-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附件一北京在线咨询 2024-09-03金融企业对债务人诉诸法律后,或债务人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后,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经法院裁定通过,根据和解协议或重整协议,金融企业无法追偿的剩余债权。
-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措施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51、由于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的,金融企业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2、被投资企业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3、被投资企业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但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
-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条件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41、由于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的,金融企业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2、被投资企业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3、被投资企业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但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
-
《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企业哪些境外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2《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企业计算当期与抵免境外所得税有关的项目,确定当期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的方法。《通知》同时规定,企业不能准确计算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在相应国家(地区)缴纳的税款均不得在该企业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首先明确了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
外资企业减免税政策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61、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 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沿海开放城市(地区)的税收优惠: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 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