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推进警示训诫防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1-08 17:20:25 171 人看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的程序、方法和步骤,全面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制定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省委《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和市纪委、监察局《实施意见》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反腐败防范纠错机制为目的,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和警示训诫的双重效果,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方法步骤

1、在受理案件线索过程中及时运用警示训诫。建立案件线索定期排查制度,对受理的各方面案件线索,要在认真筛选分析的基础上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确定是否进入初核(初查)程序。对经过筛选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案件线索,直接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对线索不具体,存在违纪“可能性”的一般性线索,根据具体情况,由承办人直接提出警示提醒或信访函询意见,提请分管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实施。对线索具体,有必要核查的,直接进入初核(初查)程序。

2、在初核(初查)过程中准确运用警示训诫。经过初核(初查),对反映失实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及时澄清是非,对其中组织认为有必要告诫防范的,主办人在提请分管领导审批后,遵照警示训诫的有关规定,辅之以警示提醒的措施予以处理。对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但不够立案标准的,主办人应视其情节,提出诫勉督导或责令纠错的意见,按程序提请审核批准后实施,其中责令纠错的意见,应经过审理室或审理小组审理。对确有违纪行为的,进入立案程序,立案调查。

3、在立案调查过程中适时运用警示训诫。对立案调查案件,经过调查,可不追究纪律责任或可免于纪律处分的,由案件主办人视其情节,提出责令纠错的意见,按程序提请审核批准后实施。对经过调查,确有违纪行为,但在组织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并主动交代问题或挽回损失的,由案件主办人提出责令纠错的意见,按程序提请审核批准后实施。对经过调查,存在严重违纪行为或有轻微违纪但不积极配合组织调查或不思悔改、态度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1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推进《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0年4月23日上午10:00召开2010年度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媒体介绍2010年第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通报了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障工作进展的主要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稳步推进《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开展2010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开展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起草《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规定(草案)》,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草案)》的研究论证工作。二是指导各地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山西、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天津等7个省(市)调整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平均提高幅度达到17%左右。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一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91万件,同比下
    2023-06-08
    164人看过
  • 关于对贯彻落实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关于对贯彻落实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对贯彻落实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贯彻落实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对贯彻落实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办城函[2006]428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按照建设部2006年工作安排,决定今年下半年对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通知如下:一、监督检查的目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精神,推进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全面贯彻与实施,从源头上防止侵占绿地和随意改变绿地性质的行为,切实保护城市绿化成果。二、监督检查内容(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是否编制完成绿地系统规划,是否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实施。(二)制度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制定和实施了城市绿线管治制度。(三)绿
    2023-06-10
    284人看过
  • 警示训诫三项制度
    党员干部警示提醒制度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示提醒:一、有执行县委、县政府政策决定不认真苗头,群众意见较多的;二、有违背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方面的问题反映,群众有意见的;三、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方法简单,影响干群关系,群众有反映的;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测评中满意率较低的;五、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言行举止与党员、干部身份要求不相一致,在群众中造成一定影响的;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够到位的;七、管辖范围内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八、不认真履行职责,效率不高,推诿扯皮,群众有意见的;九、违反行业、部门或单位的规章制度,群众意见较大的;十、行业、部门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闹不团结和无原则纠纷,群众反映较大的;十一、领导干部因岗位、职务变动或过生日、迁新居、子女升学及婚丧嫁娶,未执行报告制度或有大操大办苗头的;十二、其他需要警示提醒
    2023-06-13
    142人看过
  • 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1、受理:接受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2、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违纪违法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和证实。3、立案: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依照规定决定立案。4、调查:通过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5、移送审理: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一、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有哪些?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二、监
    2023-06-23
    445人看过
  • 关于对《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预通知
    关于对《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预通知关于对《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预通知建设部关于对《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预通知关于对《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预通知建办档函[2006]25号安徽、湖南、广东省建设厅:根据《关于认真宣传贯彻的通知》(建办档[2005]45号)的有关安排,我厅拟于2006年3月至4月对你省贯彻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1、制定、出台的落实《办法》的实施细则、具体规定、相关制度的情况;2、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查询制度、告知制度、专项预验收制度、移交制度纳入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等行政管理环节的情况;3、组织协调各专业管线管理单位、产权单位、建设单位、勘察单位
    2023-06-10
    163人看过
  • 警示训诫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学院党委和纪监部门要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监察室、组织部具体负责全院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组织、人事、信访、审计、财务等部门和各党总支的作用,建立警示训诫防线工作长效机制。(二)落实工作责任。纪委、监察室要有专人负责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收集掌握警示训诫线索的信息;提出警示训诫工作的意见;组织协调警示训诫工作的实施;做好监督整改工作;负责材料归档等。要把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检查考核。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发现警示训诫线索,要将信息及时报送纪委、监察室。(三)把握好政策界限。在实施警示训诫工作过程中,既要防止把警示训诫与一般性思想教育混为一谈,克服违反程序、不讲原则、不敢批评的不良倾向,又要防止以警示训诫代替纪律处分、放松办案的错误倾向,维
    2023-06-13
    124人看过
  • 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指示》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政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为了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指示》(中发(1983)32号),经与国家经委、对外经济贸易部研究,现将指示中有关海关工作和征免工商统一税的规定及贯彻意见通知如下:一、《指示》中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按合同规定以投资(含贷款投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及其他必要物资和用追加投资进口国内不能保证供应的机器设备,一律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工商统一税。”据此,凡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订明的企业总投资(含贷款投资)额度内,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及其他必要物资,和在追加投资额度内进口的机器设备,都凭有关批准文件和进口物资清单,予以免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二、《指示》中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了国家经委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列出应限制出口的商品以外,都免征工商统一
    2023-06-05
    86人看过
  • 深入推进案管工作和修改后刑诉法贯彻落实
    7月3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xx在河北省唐山市检察机关调研。胡xx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培训、注重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提高队伍素质等四方面下功夫,深入推进案件管理工作和修改后刑诉法的学习贯彻落实。胡xx指出,案件管理工作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规范执法、加强检察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的必然要求。修改后刑诉法是我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方面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对推进司法文明进步具有里程碑意义,进一步提高对修改后刑诉法的贯彻落实,对于检察机关转变执法理念至关重要。胡xx强调,要从四个方面深入推进和加强案件管理和修改后刑诉法的学习贯彻落实。一是要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要站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提高检察公信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
    2023-04-22
    73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0号)精神,加快推进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快推进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是当前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部署。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要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把贯彻落实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当前税收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各级税务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认真布置,全面和稳步地推进有关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二、严格执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强化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的考核。各级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要把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各地不得以完
    2023-06-10
    450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劳动部《1998年劳动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为了加强劳动监察管理工作,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劳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首都社会稳定,根据劳动部《1998年劳动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计划》和我市调整劳动关系会议对劳动监察工作提出的要求,经研究,现将1998年我市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实行劳动监察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1998年劳动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1.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建立巡查制度。今年全市主动监察用人单位要达到三万户。应将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统筹,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下岗人员生活费,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私营、民营、乡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等劳动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劳动监察的重点。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全年主动检查用人单位要超过去年全年的实际检查数。2.继续推进劳动年检工作,扩大劳动年检的覆盖面。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劳动年检工作的基础上,提高劳动年检的质量和效
    2023-06-10
    322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市场监管工作中推行市场巡查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工商市字[1998]第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年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适应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积极探索市场监管方式方法的改革,一些省市推行的市场巡查制是其中比较成功的尝试。实践证明,市场巡查制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强化对各类市场日常监管的有效方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管理,现就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工作中全面推行市场巡查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推行市场巡查制的重要意义改革市场监管方式方法推行市场巡查制,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转变职能、实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在市场办管脱钩基本完成后,切实强化市场日常监管、实现职能到位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市场监管行为、提高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推行市
    2023-06-07
    78人看过
  • 警示训诫对象怎么确定
    警示训诫对象按以下条件界定:警示提醒对象:1、群众有反映,社会有反响或发现存在苗头性违纪问题的;2、在年度考核、专项检查或民主评议、日常考察中,发现有轻微违规违纪问题且具备可不预纪律处分情况的;3、经研究分析需要事前预以警示提醒的。戒勉督导对象:1、群众有反映,社会有投诉或存在有苗头性违纪问题;2、在办信、办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有轻微违规违纪问题且具备可不予纪律处分情况的;3、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通过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等方式,发现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等一般性错误的。责令纠错对象:1、通过信访核查、案件初核,发现有轻微违规违纪问题,具备可不予纪律处分的情况;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专项清理和行风评议、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较严重失职、失误,且已造成损失和影响的;3、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
    2023-06-13
    374人看过
  • 纪检委和纪检监察局在履行监督责任中的作用有哪些不同?
    1、机构性质不同:纪检委属于党内机构;监察委属于国家机构。2、任命方式不同:纪检委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然后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的。监察委领导是由全体会议选举报上级党委会批准。3、监督范围不同:纪检委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察委是本地区所有行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4、职权不同:纪检委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委是检查公职人员是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监察委和纪检委区别1、纪检委属于党内机构;监察委属于国家机构;2、纪检委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监察委是本地区所有行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3、纪检委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委是检查公职人员是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
    2023-07-18
    440人看过
  • 警示训诫的方式有哪些
    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警示训诫的方式,根据警示训诫对象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由纪委会议确定。有以下几种方式:1、警示提醒:以询问、告诫为主要方式,通过专题教育、发提醒书、询问函或信访约谈、提醒谈话等方法,告知警示提醒对象应注意的事项和问题,提出要求和希望。需要承诺或做出说明的,可要求本人做出承诺,写出说明或检查材料。2、诫勉督导:诫勉督导谈话以督查引导、勉励帮助为主要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发督导通知书、监察建议书或诫勉谈话等方式,告知诫勉督导对象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原因,要求其终止错误行为,纠正错误倾向,防止蔓延发展。对在改革开放、干事创业中存在的偏差和失误,既要肯定工作成绩,支持其开拓进取、大胆工作,又要帮助其纠正偏差和失误,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可视情况要求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或情况说明,并做
    2023-05-01
    4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消防工作贯彻什么方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04
      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章第二条。 要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有以下要求: 1、各单位消防工作应指定专门领导负责,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的防火工作计划。组建基本消防队伍,绘制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 2、消防器材管理要由保卫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3、明确防火责任区,将防火工作切实落实到车间、班组、作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责
    • 警示训诫的的方式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4
      1、警示提醒:以询问、告诫为主要方式,通过专题教育、发提醒书、询问函或信访约谈、提醒谈话等方法。 2、诫勉督导:诫勉督导谈话以督查引导、勉励帮助为主要方式。 3、责令纠错: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发纠错通知书、监察建议书或诫勉谈话等方式。
    • 党内监察与纪检委查案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4
      纪委只按照党纪进行党内处罚,而检察院的职责是对犯罪提请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两者职权是不同的,但检察院审查的前提是有刑事犯罪。所以如果当事人只是违反党纪了,检察院就无权介入。如果有刑事犯罪嫌疑,原则上由公安局负责侦察,并提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依职权对特定罪名也可以自行侦察,但无论如何前提都是当事人有犯罪嫌疑才可以立案。
    • 对推进《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央政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鉴于《意见》中许多政策措施需要由中央有关部门协调落实,中央政法委将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各级党委政法委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分工实施办法,明确各项政策措施的进度安排。对《意见》中提出的“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建立党委政法委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探索实行荣誉退休制度”“探索实行资深优秀政法干警延迟退休、志愿服务制度”等具体措施,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先行先试,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提出具体
    • 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 在什么地方充分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0
      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在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充分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纪委职责范围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2、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4、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