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辩护人是否可以向公诉人质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3 09:30:14 303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中辩护人可以向公诉人质证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质证是指公诉人与辩护人对证据的效力提出质疑,以确定证据能不能作为案件判决的依据,所以辩护人是可以向公诉人质证的。

《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指导意见》

第三条质证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由控辩双方对所出示证据材料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相互进行质疑和辩驳,以确认是否作为定案依据的诉讼活动。第三十五条公诉人应在开庭前充分预测辩护方可能出示的证据以及可能对公诉方指控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提出的质疑,制定质证方案,做好质证准备,并结合庭审情况及时调整质证方案内容。具体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二)证据的收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三)证据形成的原因;

(四)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五)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六)证人或提供证据的其他人与案件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七)证据之间的相互关系;

(八)证据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

二、辩护人质证的技巧

辩护实践中,对于控方证据的质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取证程序,二是证据本身。

1、对取证程序的质证。

现在很多刑辩律师对于取证程序的合法性并未给予太多关注,而是将全部精力放在案卷证据本身,这样往往会漏掉很多有价值的辩点,甚至是突破点。

(1)通过刑讯逼供或者诱供获得的证据。

现在刑事案件中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形越来越少了,但仍然存在,只是表现的方式或者刑讯的程度不同而已。

通过会见嫌疑人,可以初步了解到刑讯逼供或诱供的线索,但要找到证据,则难度非常大。如果嫌疑人身上有伤,则可以要求对其进行验伤,并与入所体检报告进行比对,若发现新伤,则可主张涉嫌存在刑讯逼供情形。实践中,即便嫌疑人身上有伤,事实上也确实是办案人刑讯所致,但调查到最后,结论往往是嫌疑人自己不小心受伤,或者与同监室人打架致伤,当然,这种情形的普遍存在,也与当前的刑事司法现状密切相关。

有些时候,通过认真研究案卷,也可以找到某种刑讯逼供的证据,比如有的讯问笔录上记载的时间表明,本次讯问工作持续了二十多个小时,期间没有任何有关让嫌疑人休息、吃饭、喝水的记录。发现这样的情况,辩护律师可以明确提出本次讯问存在变相刑讯逼供的情节,要求将相应的讯问笔录作为非法证据进行排除。

(2)讯问场所不符合规定。

一般刑事案件,第一次讯问都是在侦查机关办案区进行的,在确认涉嫌犯罪并决定刑事拘留后,会第一时间送交看守所羁押。按照相关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只能在看守所的讯问室内进行讯问,不能再提到其他任何场所进行讯问。

实践中,有的跨地区犯罪案件,嫌疑人被甲地公安机关羁押之后,又将案件移交到乙地的公安机关合并侦查,同时将嫌疑人也押解到乙地的看守所羁押,此时,按照规定,从甲地看守所到乙地看守所押解的过程中,办案人员不能对嫌疑人进行讯问,只有将嫌疑人交到乙地的看守所羁押之后,才能在乙地看守所内进行讯问。笔者曾在一起贩毒案件中遇到类似情况,青岛的公安将嫌疑人从成都看守所押解到青岛看守所,到了青岛后,没有直接送交青岛看守所羁押,而是先将嫌疑人羁押到公安局的办案区,对嫌疑人进行了长时间的讯问,并形成了唯一一份认罪的讯问笔录。这样的证据,取证程序上应是违法的,严格按照证据规则来判断,是应当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的。

(3)违反二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中国是人口大国,无论犯罪率高低,犯罪人的绝对数在各地都很大,因此各地都存在刑侦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这一问题体现在讯问工作上,就是经常会出现一人讯问,或者两个人一起同时提审多名犯人,各自讯问,然后交叉在讯问笔录上签字的情况。有些共同犯罪案件的讯问笔录,你稍作研究就会发现,同样的两位办案人,在同一时段,讯问了两名不同的嫌疑人。这样的证据的形成,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只要发现,都应列为非法证据进行排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5: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中辩护人如何辩护,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中辩护人如何辩护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作了内容相同的规定,只不过是该规定不仅对律师适用,对非律师的其他辩护人也同样适用。2、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3、要敢辩、善辩和明辩。敢辩与善辩、明辩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敢辩而不善辩,就会造成辩护可听不可取;善辩而不敢辩,人们听来会感觉辩护观点圆滑有余,份量不足;善辩而不明辩,其辩护结果则让人不知所言何意,所指何物。若把敢辩、善辩、明辩结合在一起,则会让人感知你的辩护既有独立见解,又言
    2023-04-11
    446人看过
  • 刑事案件是否应该有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应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者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权受法律保护,而且在审判、审判起诉、调查阶段必须保障嫌疑犯、被告人的辩护权。嫌疑犯、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1~2人作为辩护人。律师、人民团体或嫌疑人、被告人所属公司推荐的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戚朋友可以作为被委托的辩护人为被告人辩护。因此,被告人不得剥夺嫌疑犯的辩护权。没有辩护人的人可以自己辩护。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无期徒刑、死刑、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律师为其辩护。所有刑事案件辩护人的权限是什么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有: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刑诉法第36条)这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刑诉法第37条)2.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2023-08-18
    322人看过
  • 刑事案件公开宣判是否通知辩护人
    一、刑事案件公开宣判会不会通知辩护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的时候,法院要通知案件的受害人、辩护人等人出庭时间、地点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第一百九十六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
    2023-06-01
    14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律师是否可以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参与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可以拒绝他人为自己进行辩护的,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属于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若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进行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其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是否可以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是可以。(1)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区分情况处理: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辫护后,没有辩护人(被告人只委托有一名辩护人,或者同时拒绝两名辩护人为其辩护)的,应当宣布休庭,择日开庭;仍有辩护人(被告人委托有两名辩护人,只拒绝其中一名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仍然可以保障其辩护权,庭审可以继续进行。(2)对于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确立如下处理原则: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
    2023-08-12
    152人看过
  • 公诉案件先自行辩护再委托辩护人可以吗
    公诉案件先自己辩护再委托辩护人可以吗?可以但最好不要,一开始就委托辩护人最好。所谓“公诉案件”,简单地说,是依法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包括由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侦查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因此,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侦查终结后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犯罪嫌疑人即可委托辩护人,辩护人可以开始充分行使辩护权。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终结后,按照人民检察院的内部分工,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负责审查起诉的部门审查决定,犯罪嫌疑人从这时起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受到辩护的权利,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知晓案件已经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都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023-03-03
    312人看过
  • 自诉案件被告人辩护可以委托他人辩护吗?
    一、自诉案件被告人辩护可以委托他人辩护吗?可委托辩护人。1、律师可以接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前,应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法定自诉案件范围和立案条件。委托手续参照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2、代理律师应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起诉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自诉人、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自然情况;(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手段、危害后果等;(三)被告人行为所触犯的罪名;(四)具体的诉讼请求;(五)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和具状时间;(六)证人的姓名、住址;(七)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等。被告人是二人以上的,应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3、自诉人同时要求民事赔偿的,代理律师可协助其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具体
    2023-04-16
    498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中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委托辩护可以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7
      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
    •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是什么意思,刑事案件中的辩护可以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辩护基于法定的辩护权而产生,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对立的——种基本的诉讼职能。没有控诉就没有辩护,只有当被告人被控告之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才能进行辩护。 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刑事辩护可以选择的基本抗辩方法是:案件事实辩护、证据不足辩护和法律
    • 刑事案件是否应该有辩护人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19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应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者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权受法律保护,而且在审判、审判起诉、调查阶段必须保障嫌疑犯、被告人的辩护权。嫌疑犯、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1~2人作为辩护人。律师、人民团体或嫌疑人、被告人所属公司推荐的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戚朋友可以作为被委托的辩护人为被告人辩护。因此,被告人不得剥
    • 刑事案件什么时候可以介入辩护人辩护人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2
      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40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由此可见,两者都是: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介入;自诉案件随时介入。其次,关于可以担任辩护人
    • 刑事案件中,哪些人可以向法院申诉,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都能申诉?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原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申诉的人很广泛,包括当事人本人和被害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家属。其他了解案件情况的公民,如辩护人等,也可以提出申诉。但曾经担任过被告人辩护人的,包括律师,只能以一般公民的身份申诉。到目前为止,对于申诉的时间限制法律没有规定,因此,对于经法院判决的案件,不管经过了多长时间,只要认为有错误,都可以提出申诉。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可以申诉的人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