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再审怎样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在再审阶段应当对原行政行为和行政复议决定一并作出判决,并可以判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
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对原行政行为或者复议决定可以作出相应判决。
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
二、行政诉讼被告怎样确认
行政诉讼的被告应当按照以下情况确认: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5、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6、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三、要怎样撤销行政诉讼
撤销行政诉讼的方式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情形。是否准许撤销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n(一)主要证据不足的;\n(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n(三)违反法定程序的;\n(四)超越职权的;\n(五)滥用职权的;v(六)明显不当的。
-
行政诉讼行政再审申诉书
395人看过
-
再审行政案行政判决书
255人看过
-
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
396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院不服再审判决,如何调解?
264人看过
-
怎么样对判决进行行政诉讼
59人看过
-
行政诉讼再审是什么时间上诉的,行政诉讼中途再审的
430人看过
-
行政诉讼再审行政判决结果有发回重审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4再审行政判决结果是有发回重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对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应当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一)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迳行驳回起诉;(二)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定错误的,
-
行政判决如何再审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9人民法院在判决原行政行为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作出相应的判决。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可以对原行政行为或者复议决定作出相应判决。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支付义务的,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原行政行为合法,复议决定违法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
-
行政诉讼再审案件最长时间是多久判决?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2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
-
行政诉讼再审期间,能否申请先于执行,行政判决再审期间的法律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21、行政判决再审期间,不能申请先于执行。只有一审起诉时,才可以要求先予执行。2、因为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判决之前,根据原告方的申请,为解决原告方生活急需,依法裁定被告方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制度。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
-
行政诉讼再审推翻二审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3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并且找到新的证据,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