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异同点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9:31:04 396 人看过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并不消灭当事人的实体权利;除斥期间的届满则使权利人的该项实体权利消灭。(2)制度目的不同。诉讼时效目的在于否定原来的关系,维护新的关系,除斥期间的目的在于维护原来的关系。(3)适用条件不同。诉讼时效完成,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也受法律保护,其不依义务人主张,法院不能主动适用;除斥期间的适用不需要当事人提出主张,法院也可依职权主动适用。(4)期间不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以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而且其可以适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除斥期间则从权利成立时起算,且为不变期间,不能适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5)法律条文表达不同。诉讼时效期间在立法中表述为“时效”,即规定某请求权因多长时间不行驶而消灭;除斥期间在立法上表述为权利存续期间。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不同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而不适用于支配权,也不适用于形成权。一般认为,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无疑,但物权请求权中,请求排除妨碍和请求消除危险不适用诉讼时效,至于请求确认物权和请求返还原物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存有争议。诉讼时效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之间对于诉讼时效的事先约定不具有效力。但是,事后约定放弃时效利益的,具有效力。

除斥期间主要是针对撤销权、追认权等形成权而言的,其目的在于撤销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或确认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但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除斥期间也适用于请求权,如在合伙债务中,合伙企业解散后,债权人在5年之内未主张权利的,该权利消灭。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不同在于:

(1)、适用对象不同。

(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届满以后,实体权利本身并不因此而消灭,只是该权利失去了国家强制力的保护,而成为一种自然权利。此时,义务人自动履行义务的,权利人可以接受。如果义务人以自己不知道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而除斥期间届满后,消灭的是实体权利本身。08司考

(3)、期间性质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适用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6: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除斥的适用范围,除斥期间跟诉讼时效的区别
    一、除斥的适用范围除斥的适用范围有:1.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期间;2.撤销因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合同的期间;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4.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5.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间等。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非对所有的形成权都设有除斥期间的规定,例如,相对人行使催告权的期间、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的期间等。二、除斥期间跟诉讼时效的区别除斥期间跟诉讼时效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3.价值取向不同:设置诉讼时效的价值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加速财产的流转,消灭原有法律关系;设置除斥期间的价值在于消除当事人关系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原有法律关系。4.期间和计算不同:诉讼时效一般长于除斥期
    2023-06-30
    74人看过
  • 除斥期间、消灭时效、诉讼时效区别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是相对于实体权利来说的,一旦期间经过,丧失的是实体权利。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除斥期间则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这些形成权。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所谓的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胜诉权的法律制度。丧失的是胜诉权,如果对方当事人不以诉讼时效作为抗辩事由,丧失诉讼时效一方还是可以获得权利的。消灭时效是民法体系中的一种制度,指的是请求权因一定期间不行使而生消灭或减损的法律效果。跟诉讼时效是一样的。是相对于取得时效而言的。一、消灭时效是什么消灭时效,“取得时效”的对称。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权依法将丧失实体权利的制度。成立消灭时效的条件有二
    2023-02-21
    362人看过
  • 超过了除斥期间的话,提起诉讼会有什么结果,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
    一、超过了除斥期间的话,提起诉讼会有什么结果超过了除斥期间的话,提起诉讼会有的结果就是除斥期间届满以为了在除斥期间内保护的权利就丧失了在法律上的胜诉权,你提起诉讼法院就会以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除斥期间驳回你的诉讼请求,但是在除斥期间内保护的实体权利不会以为除斥期间届满而丧失。二、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有如下区别:1.立法精神不同除斥期间制度的目的,是为维持已经存在的法律关系。而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却是维护与原法律关系相对立的新的社会关系。2.适用客体不同除斥期间的客体一般为形成权,但并非所有的形成权民法都设定除斥期间。诉讼时效的客体为请求权,但也不是一切请求权均应适用诉讼时效。通常认为,债权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中财产返还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应适用诉讼时效。三、超过除斥期间的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
    2023-07-17
    152人看过
  • 适用除斥期间的形成权有哪些以及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
    一、适用除斥期间的形成权有哪些使用除斥期间的形成权主要有撤销权、解除权,如: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期间;撤销因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合同的期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间等。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非对所有的形成权都设有除斥期间的规定,例如,相对人行使催告权的期间、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的期间等。二、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在于: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2.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3.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并不使不行使权利本身消灭,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使权利本身消灭。4.期间起算点不同。5.期间是
    2023-04-14
    358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免除承担责任的期间。在除斥期间,债权人不行使权利,便丧失该权利,如债权人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如果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当然不能再申报债权,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便丧失胜诉权。既然法律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予保护,债权人当然亦不能期望在破产程序中受偿。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消灭胜诉权的期限,即公民或法人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权利人不请求诉讼权,其胜诉权消灭。如果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一定期限内自愿偿还,对于债权人而言不属于不当得利,但在破产宣告后或之前一定期限,债务人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的承认或承诺偿还,实际上是对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侵害。因此,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即使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一定期限或破产宣告后承认该债权或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亦认定无效。
    2023-06-09
    459人看过
  • 合同解除权适用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
    一、合同解除权适用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其实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故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民法典》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
    2023-01-17
    311人看过
  • 除斥期间适应诉讼时效中断吗
    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其实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故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
    2023-04-02
    352人看过
  • 除斥期限与除斥诉讼时效有什么区别
    六种。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二者的区别如下:第一、适用对象不同。第二、构成要件不同。第三、法律效力不同。第四、期间起算点不同。第五、期间是否可变不同。第六、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一、不适用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是指诉讼时效适用哪些权利。依学理解释,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债权及债权以外的财产权请求权。因为诉讼时效的立法目的在于消灭因权利人不行使权利而导致的法律关系的不稳定状态。因诉讼时效届满丧失的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因此,只有请求权性质的民事权利才适用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意思就是某个请求维权的事件不会因为时间推移而丧失胜诉权。二、简述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
    2023-03-28
    319人看过
  • 解除合同除斥期的特征分析
    解除合同除斥期的特点是:1、排斥期一般为不变期,不因任何原因中止、中断或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排斥期间规定的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实体民事权利为适用依据;4、排斥期从相应实体权利成立之日起计算。关于民法解除合同的除斥期是多久《民法典》对解除合同期限的规定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
    2023-07-05
    204人看过
  • 合同解除权诉讼时效的时效性分析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诉讼时效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谁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首先,应当是合同当事人,而非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我国法律对于合同解除权的规定在逐步完善的同时,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即都将合同的解除权赋予了合同当事人,而未赋予人民法院或其他任何机构。其次,在实践中须注意的是在通常情况下只有守约方才享有解除权,违约一方不享有解除权。这对于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中审查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明确享有解除权的主体是谁,然后做出正确裁决来说是很重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
    2023-07-12
    153人看过
  • 抵押担保诉讼时效是否为除斥期间
    一、抵押担保诉讼时效是否为除斥期间担保期间不是除斥期间,理由如下:1、保证期间首先允许约定,而除斥期间为法定期间,只有解除权可以约定除斥期间。2、保证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债权。而除斥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形成权。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保证人若无抗辩权的行使,保证期间功成身退,诉讼时效期间取而代之。除斥期间不存在这个现象。4、保证期间的起算点的确定如同上述,除斥期间的起算点则比较复杂。我国民法典规定,在可撤销的合同场合,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起算。5、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二、超过了除斥期间的话,提起诉讼会有什么结果1、除斥期间的意思就是法律规定的这段时间是不会因为任何原因改变
    2023-06-17
    202人看过
  • 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还是诉讼时效
    是除斥期间;主张撤销权时效是诉讼时效的观点认为,撤销权是请求权,即请求撤销合同的权利,不是形成权,债权人不可以自行撤销合同,故撤销权的时效应为诉讼时效。主张撤销权是除斥期间的观点认为,债务人、第三人有诈害行为的,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因此撤销权时效,属除斥期间。民法典规定撤销权的期间为一年和五年。债权人知道撤销原因的,自知道之日起,为一年。债权人不知道撤销原因的,自诈害行为发生之日起,为五年。期间届满,当事人撤销权消灭。一、撤销权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由此可见,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涉及到债权人、债务人、受益人和受让人在诉讼中的当事人地位,另外根据规定
    2023-02-28
    410人看过
  • 法律关于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有哪些
    一、法律关于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应当尽快在诉讼时效内维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二、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第一,概念不同。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
    2023-06-30
    430人看过
  • 除斥期间的起算点从什么时候算,除斥期间是什么
    一、除斥期间的起算点从什么时候算除斥期间的起算点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起算。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享有的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已经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除斥期间是什么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
    2023-05-06
    45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除斥期间是不是诉讼时效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3-31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在民法上,因时间的经过而影响权利的存续或行使的,主要有消灭时效(中国称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关于诉讼时效,中国《民法典》及有关特别法都有比较完整系统的规定,人们对此十分熟悉。而关于除斥期间,立法规定就相对较为分散了,加之其与诉讼时效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司法实践中人们常常将除
    • 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5
      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免除承担责任的期间。在除斥期间,债权人不行使权利,便丧失该权利,如债权人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如果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当然不能再申报债权,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便丧失胜诉权。既然法律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予保护,债权人当然亦不能期望在破产程序中受偿。 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消灭胜诉权的期限,即公民或法人在民事权利受到侵
    • 合同约定的期限算不算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具体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合同约定的期限是履行期限,当存在法定情况时才会适用除斥期间,一般从合同订立时算,而诉讼实效是当对方违约或侵权时,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你胜诉的时间,一般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损害日起算。除斥期间一般体现于形成权,用于确认或改变某种法律关系,一旦期间过了将丧失权利本身。而诉讼时效则主要对于请求权,是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支持你请求的期间,期间一过后权利还是被法律认可的,但将不再有胜诉权,
    • 诉讼期限和除斥期间的关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1、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届满,丧失其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失效制度。除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的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的经过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2、适用对象上,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3、性质上,诉讼时效的法定失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延长,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延长。4、法律后果上,诉讼时
    •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在诉讼过程中的关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怠于履行请求权,在期间完成后,其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归于消灭的制度,但这个民事权利不归于消灭。诉讼时效在诉讼上的体现是指一个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一旦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那么法院就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公力救济,即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上,债权人的胜诉权消灭了,但是实体权仍存在,如果债务人愿意履行,债权人是有权受领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