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索"贬值"费不撤销合同购房人诉请不成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9:25:37 443 人看过

7年前花76万余元购买的房屋,因后来周围环境发生变化而认为房屋贬值,故向法院提出要求房产公司赔偿差价损失75万余元的诉请。针对顾女士的诉请,法官释明法律关系应为撤销合同,但顾女士却没有提出这项要求。1月31日,顾女士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请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

2002年4月2日,顾女士向上海众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位于莘建东路上《众众家园》的一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53.51平方米,单价5000元,总房价暂定为76.755万元。但购房合同未对房屋周边道路的情况进行约定。合同签订后,顾女士取得了产权。事后,因周围莘朱路下立交市政道路建设,顾女士所购房屋周围的道路情况发生了变化致房屋贬值。为此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房产公司赔偿房屋的差价损失75.4031万元。

顾女士诉称,购买该房屋时,临近的广贤路、众贤路宽敞、相通,且人流、车流量较大,但此后,市政建设建造了莘朱路下立交道路,广贤路、众贤路变成了较狭小的通道,且互不相通,大大影响了房屋的价值。由于房产公司早已知晓了莘朱路下立交道路的规划,但却在整个买卖过程中隐瞒了重要事实,从未告知该事项,其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利益。

房产公司认为,房屋周围道路的变化属市政工程,不属于双方买卖合同的内容,也无法就此内容进行约定。最重要的是,当初签订买卖合同时,确实不知道该市政道路的建设,故不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

庭审中,法官向顾女士释明,其基于对房屋周边情况的重大误解而提起诉讼,该诉请事实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是撤销合同。对此,顾女士却表示不要求撤销合同。

法院认为,顾女士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房产公司故意隐瞒对房屋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而导致其受到经济损失,故其诉请事实不成立。即使其诉请事实成立,该重大误解导致的法律后果也应是撤销合同,其损失也应基于合同撤销而提出,但顾女士并不愿意撤销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5: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重大误解相关文章
  • 合同不成立和可撤销合同有区别吗?
    合同不成立和可撤销合同有区别的。合同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没有达成合意,常常在内容上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即使未成立,但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可以认为当事人通过实际履行行为达成了合意。我国的相关法律中一直未严格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一、合同撤销的流程是什么?1、通知对方。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发生法定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也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合同从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起解除。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向法院起诉或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对于这些有效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
    2023-06-26
    497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不撤销是否只有继续履行
    一、可撤销合同不撤销是否只有继续履行可撤销合同不撤销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要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根据《民法典》规定,有
    2023-06-14
    227人看过
  • 汽车被撞是否能索要贬值费
    汽车被撞能索要贬值费。但需要去具有法律资质的评估鉴定单位,对事故车的整车,进行车辆事故贬值评估、鉴定。然后以评估鉴定书为依据,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赔偿事故车贬值差价。一、新车被追尾赔偿标准怎么算新车被追尾贬值赔偿费应当由相关评估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并作为计算依据。一般来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赔偿的损失计算的是直接损失,对于车辆贬值费由于取证较难,且证据关联性可能难以证明,对于这一诉求最终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二、10万元的车被追尾现在值多少在目前的交通事故纠纷中,车辆贬值损失存在较大的争议,其中被追尾的车辆贬值多少问题也是人们所关心的,价值越高的车辆贬值越高,价值越低的车辆贬值越低。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无责任的一方对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失的索赔不仅限于车辆修复所需费用,同时还有可能通过诉讼途径要求负全责的一方赔偿车辆贬值损失。对于被追尾造成的车辆贬值问题,需要经过评估机构的鉴定才
    2023-03-17
    207人看过
  • 租客丧命房东能否索要“凶宅”贬值费
    租客丧命凶宅贬值费要20万?法院:租房人应赔偿但因已付7万达成协议驳回本案请求房主黄女士将房子租给王女士父女二人居住后,王女士的父亲因在出租屋内吸烟引发火灾而被烧身亡。黄女士认为自家房屋因此成了凶宅,导致房屋售价降低,于是将租客王女士诉至法院赔偿20万元贬值费。由于此前黄女士已经收下王女士给的7万元赔偿款,昨天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黄女士的诉讼请求。租客命丧出租房2014年7月6日,黄女士和租户王女士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一套位于石景山区的两居室租给王女士,期限一年。随后王女士带着老父亲搬进出租屋。合同到期后,王女士以自己父亲身体欠佳为由,要求不定期租赁,双方口头协商达成了一致。2月6日,这套两居室发生火灾,王女士84岁的老父亲也在火灾中身亡。事后初步认定起火原因是王女士父亲卧床吸烟。房东索赔贬值费房主黄女士认为,依据中国传统文化,当屋内发生非正常人员死亡时,会被称为凶宅。火灾后,她也去多家
    2023-06-05
    439人看过
  • 购销合同诈骗不成立怎么办?
    购销合同诈骗不成立建议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合同诈骗不成立的,建议到公安机关报案,一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涉嫌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2023-06-26
    162人看过
  • 合同不成立可撤销无效一样吗
    这是属于三种形式的情况,各有各的意思表示。合同不成立是指合同内容违背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或是订立程序违法而无法实现效力的合同。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因为特殊原因而不产生效力。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规定很明确,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就是“财产返还”和“折价补偿”,今天就来简单分析一下“财产返还”和“折价补偿”两个问题。一、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
    2023-03-02
    326人看过
  • 交了团购费后怎样撤销购房合同
    交了团购费后撤销购房合同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且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时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请诉讼,请求仲裁机构作出裁决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依法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至终无效。一、仲裁之后可以提起诉讼吗仲裁后可以提起诉讼,但是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仲裁裁决作出后,人民法院对其依法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此时当事人可以就该纠纷到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作出的仲裁裁决已经生效并且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此时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此不会受理。仲裁之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仲裁之后对方不履行有三种解决方法。具体如下:1、与被执行人进行交涉,提出请求,要求对方配合执行仲裁结果,注意控制情绪不要起冲突。2、请当地的司法人员进行司法调节,由司法人员督促被执行仲裁结果的一方依法执行仲裁结果。3、国家机关所作出仲裁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仲裁结果,可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民法典规定中介欺
    2023-04-05
    183人看过
  • 贷款合同签了不想贷能撤销吗
    符合撤销事由就可以撤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一、房子是凶宅能否撤销合同视情况而定。凶宅不是合同撤销的条件,可以撤销合同的条件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
    2023-03-15
    361人看过
  • 合同的撤销后是无效还是不成立
    合同的撤销后是无效,因为合同被撤销之后,那么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不成立则合同无效,主要就是因为合同如果不成立的情况之下,肯定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的成立就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判断合同成立有两个重要的条件必须要满足。一个条件就是订约当事人就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一、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的区别是什么第一,从两者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来看,合同的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合意,如未作出承诺,或未就法定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达成书面的协议。而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可见,判断合同的不成立和合同的无效的要件显然是不同的。第二,从合同解释方法的运用来看,由于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规定有遗漏或不明确而当事人又不否认合同存在的情况下,应当允许法院通过合同解
    2023-02-28
    97人看过
  • 凶宅贬值费是不是客观损失
    所谓的“凶宅贬值费”只是部分人的一种主观评价,有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在结果上也非常难以衡量,就连专业的评估机构,也无法对“凶宅贬值费”作出准确的评估,法律应该不会支持房东主张的“凶宅贬值费”的诉求。所谓“凶宅”,《现代汉语词典》释义为:“不吉利的或闹鬼的房舍。”旧有的观念认为,房屋内曾发生过人的非正常死亡事件,由于死者阳寿没有过完,会死的很不甘心,通常会阴魂不散,进而,居住在这样的“凶宅”里面,是大大的不吉利。趋吉避凶是人们的善良愿望,因此,成为“凶宅”之后,确实会让不少人对其产生避讳,不愿意居住于此,从而使得房屋无论出租还是转让,都增加了困难,价值也有所降低。然而,这种所谓的“凶宅贬值费”是不是客观的损失事实上,房屋的价格主要由房屋的区位、面积、结构、材料、基本设施、使用功能及周边环境等因素决定。这些因素都是客观的,并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因此,也就能获得法律的认可。房屋内发生了非正常死
    2023-04-30
    431人看过
  • 购房8天后房价下跌购房者诉请撤销合同未获支持
    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李京华、公磊)退休工人耿女士在购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某处的一套房屋8天后,发现同样房屋的预售房价下降超过10%。经多次与房产商就退房事宜协商未果后,耿女士一纸诉状告上法院,以房产商存在欺诈为由请求判令撤销合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日前以证据不足判决驳回了耿女士的诉讼请求。据耿女士介绍,2008年5月22日,她和房产商签订房屋预售合同,购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某处的一套商品房,合同对房屋的地理位置、建筑面积、价款等作了约定。合同签订后,耿女士支付了全部购房款。2008年5月30日,耿女士无意中在网上发现,其所购买的房屋正在进行促销活动,活动内容为参加某房地产网独家团购,可享受9.5折的优惠,一次性付款还可以在该折扣的基础上再享受9折的优惠;另外,该房产还在进行买房送车活动,全款支付享受9折。耿女士算了算,经过这一系列折扣后,现有房价与她购买时的价格相比下降
    2023-06-09
    181人看过
  • 以炒房为目的购房合同不成立
    以炒房为目的签订买卖合同只是先占房屋的购买机会,同时另寻买主,将房屋转售他人从中牟利。而并非真要购买该房屋,其签订买卖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故该买卖合同不成立。此外,炒房人的行为既会造成实际买卖双方互不了解,影响实际买卖双方的缔约选择权,也会造成房屋交易的环节增多而增加实际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实际上已经影响了实际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干扰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故依法不予保护。一、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签订补充协议,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宣传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以防收房时发现房子与广告宣传有天壤之别,却没有依据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明确贷款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要明确责任划分,避免出现纠纷无据可依。(三)办理产权证的时间也
    2023-03-02
    405人看过
  • 撤销合同可以不起诉吗
    行使合同撤销权可以不起诉。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认可的,则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撤销权的行使有异议的,撤销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一、可撤销合同时间是怎样的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如果撤销权人在该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其撤销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以存在撤销事由为理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撤销期限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存在合同约定管辖的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之诉或请求;再次,注意诉讼时效: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行使撤销权;最后,当事人自重大误解(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三、民事答辩状撤销权消灭的时间是多久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形成诉权,只能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适用除斥期间
    2023-06-19
    159人看过
  • 如何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怎么撤销
    一、如何解除购房合同由于解除购房合同会涉及到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所以在不可能全部同步进行,时间先后不同,方案不同。目前有以下几种:1.先和开发商解除合约关系,之后从开发商手中拿回首付款,再与银行解除之前签订的借款合同,最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贷款,合同此时终止。2.先和开发商解除合约关系,之后与银行解除之前签订的借款合同,从开发商手中拿回首付款,最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贷款,合同此时终止。3.先和开发商解除合约关系,开发商先归还银行贷款,然后与银行解除之前签订的借款合同,最后从开发商手中拿回首付款。二、购房合同怎么撤销购房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2023-05-06
    15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重大误解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对合同的性质、目的、对方当事人等方面存在误解而导致的错误行为。这种误解必须达到使合同对一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程度,才能构成重大误解。... 更多>

    #重大误解
    相关咨询
    • 合同订立后我不想卖了能撤销合同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6
      如果是走法院的程序,可以到起诉要求,然后,双方做一个调解协议解除。不过,你们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解除合同的协议产权交易中心不认吗
    • 撤销采购合同怎么索赔?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1
      解除合同需要索赔的,可以要求违约一方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房东欺瞒事实只能起诉不能撤销合同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因此,如果对方恶意欺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买卖合同。
    • 订立了合同,可是不想签,可以撤销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8-11
      不想订立合同可撤销,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基于重大误解或处于被威胁状态、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 车辆贬值怎样鉴定车辆贬值如何索赔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10
      所谓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本身的经济价值会因事故而降低。因事故导致的车辆经济价值降低,被称为车辆贬值。修理后是否存在贬值损失,应视车辆毁损部分的恢复情况而定。车辆的贬值率可以看作车辆的折损率。关于车辆折损率的取值和确定在二手车行业中有一定的依据可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