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民间借贷的设立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0:21:23 369 人看过

要让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成立需满足借贷关系成立条件:借条只是构成借贷关系的形式要件,而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民间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民间借贷再审的条件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诉讼的,适用的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间借贷案件有以下情形的,应该进行再审:

1、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可以推翻之前判决结果、裁定结果的;

2、原来的判决结果、裁定结果没有证据证明基本事实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通过伪造取得的;

4、法院进行审判的时候,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双方进行质证的;

5、案件的当事人请求法院收集主要的证据,而法院未对主要证据进行收集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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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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